金华路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金华路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桦甸市金华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0295-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桦甸市金华路道路改造工程已由桦甸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桦发改审批{2020}5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桦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设计里程1.522公里,铣刨原有5㎝厚沥青混凝土面层48625平方米,新建5㎝厚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48625平方米,石油沥青封层48625平方米,路缘石安拆972米,井盖维修混凝土2立方米,交通标线2810平方米,更换桥梁伸缩缝1处(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吉林省桦甸市。

2.3计划工期:2020年10月12日至2021年11月10日(3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2.5施工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

2.6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人民币*******元(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未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最高投标限价公布5天内向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投诉申请)。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

3.3本项目施工标段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7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办〔2019〕82号文件的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否则投标无效。

3.8投标单位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吉建招(2017)8号】及【吉建招(2017)9号】文件要求。

3.9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10本项目执行吉建管【2020】8号《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及补充通知(吉建管〔2020〕13号)中相关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31日8时30分起至2020年9月 28日16时00分前,通过CA锁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网址为http://www.jlsggzyjy.gov.cn/jlsztb/)。未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系统企业库入库及CA证书办理流程》, 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库注册电话:****-********、CA证书办理电话:****-********),详见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http://www.jlsggzyjy.gov.cn/jlsztb/)。

4.2投标人可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通过CA锁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jlsggzyjy.gov.cn/jlsztb/)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0年9月29日9时30分;投标文件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jlsggzyjy.gov.cn/jlsztb/)上直接提交。

5.2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万元,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账号:07206 22011 01520 00000 70。除现金形式外,也可提供银行或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需符合吉建招〔2016〕17号、吉建管〔2018〕1号、吉建管〔2019〕504号、吉建管〔2019〕52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的,需要上传扫描件(注明查阅平台和方法)。

六. 联系方式

招标人:桦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桦甸市光明路10号

联系人:刘宇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市望云北街17号

联系人:郝英强 电话:****-********

监督部门:桦甸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八、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

招投标管理处邮编:130051

吉林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jljwjgdw@163.com

地址: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松江东路7号501室)

邮编:132001

桦甸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2@qq.com

地址:桦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光明路10号5楼)

八、关于疫情防控时期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须知事项

1. 开标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室。

2. 中心入口:

2.1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人员、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及代理机构人员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后(农林街方向)东侧楼门进入,电梯直达七楼开标室。

2.2业主专家和评审专家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后(解放大路方向)西侧专家通道楼门进入评标区。

3. 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限制派一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活动,不戴口罩、发热、隔离时间不到14天及重点防控区域人员不得进入交易中心,可授权委托其他人员参加开标活动。吉林市地区以外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授权委托吉林市本地人员。(投标人(供应商)建议配戴一次性手套)。

4. 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和代理机构人员进入现场不超得过两人,代理机构人员进入评标区限制一人。

5. 参与开标活动所有人员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市政务服务中心门前下载“吉事办”。在入口处扫码,进行测温和人员信息登记后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业主专家和评审专家参加评审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发热人员严禁参加公共资源交易评审活动。

7.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参加开标活动结束后,按原通道退出大楼。在网上查看评标结果。

8. 评审结束后,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等人员由中心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出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改造 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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