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教职工食堂经营权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教职工食堂经营权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衢州市信安中学(筹)的委托,对教职工食堂经营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具体如下:

一、项目编号:ZLQZ2020-143

二、项目名称:教职工食堂经营权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价

(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教职工食堂经营权项目

1

34

衢州市信安中学(筹)租借浙江省衢州第三中学教职工餐厅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就餐,目前在职职工约300人。采购人提供场所、设备、水、电、燃气等,要求中标单位提供专业的管理团队(主要包括项目主管、厨师队伍、 面点师、服务人员等)进行管理,以及教职工餐厅的食材配送工作。中标单位需根据学校安排做好全年教职工日常就餐等餐饮保障工作。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8月。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预算价包含雇员费用、加班费、保险费(食堂责任险)、管理费、企业利润、税金等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全部费用。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五、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特定条件: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 :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7日止(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本项目无需现场报名,将报名表发送至********25@qq.com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七、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供应商报名表、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投标人应于 2020年9月21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衢州市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衢江区振兴东路268号水利局6楼)1号开标厅,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本次招标将于 2020年9月21日9时30分在衢州市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衢江区振兴东路268号水利局6楼)1号开标厅,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本公告发:

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本次招标公告在衢江区政务网-招标采购(http://qj.qz.gov.cn)、衢江区招投标信息网(www.qjggzy.com)。

十二、其他事项:

(1)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2)拒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存在招标文件中明文限制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4)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联系人:翁老师, 联系电话:****-*******)。

(5)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招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6)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为依法获取,未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

地址:衢州市衢江区信安大道1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方女士、郑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衢州市衢江区港汇商务广场1#楼13楼1302-9


附件信息:

  • ********488/20208/7ce263e8-a7bc-4720-83c1-7d7c5e110673">教职工食堂经营权项目--公开招标公告.docx

    0.1 KB

  • ********488/20208/4f557734-8005-4691-94bc-b6301dc0db82">供应商报名表.doc

    0.1 KB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经营权 教职工 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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