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南岳机场投资有限公司机场旅客电动式摆渡车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衡阳南岳机场投资有限公司机场旅客电动式摆渡车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衡阳南岳机场投资有限公司的机场旅客电动式摆渡车政府采购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南岳机场投资有限公司机场旅客电动式摆渡车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440万元。
二、采购代理编号:ZKGSF(ZB)-*******-1
三、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品目 分类 | 标的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
货物 | 电动式摆渡车 | 1、采购数量为2台; 2、所投标的该品牌旅客摆渡车须获得中国民用航空局认可的检测机构所颁发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检测报告》,并取得该检测机构颁发的《航空地面设备检测合格证》,或现仍持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 3、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整车质保期24个月。 4、交付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交付车辆。 5、交货地点:衡阳南岳机场。 |
四、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采购供应商名称、地址
1、名称:衡阳智电客车有限责任公司
2、地址: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新星东路1号(白沙洲工业园区东部片区)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 | 2020年 8月27日上午9:30 | ||
论证地点 |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 ||
1、论证意见 | 1、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于2020年8月3日在网上公示截止到2020年8月10日以及发布延期公告自2020年8月11日至2020年8月17日报名时间止,只有衡阳智电客车有限责任公司一家单位报名; 2、衡阳智电客车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国家合法生产客车的经营范围,资格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专家组一致建议该项目可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
专家成员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孙红波 | 衡阳市市场监督检验检测中心 | 高工 | |
谭建 | 衡阳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 高工 | |
姜霞 | 雁能设计公司 | 高工 |
六、公示期限:自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7日止,共计6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监督部门。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衡阳南岳机场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传超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雁峰区黄茶路11号金玛园住宅小区B栋2层
联系人: 陈芮汐 电话:****-*******
监管部门:衡阳市人民政府机场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谭纯鸯电话:176*****225
2020年8月3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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