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二次)
泗阳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二次)
询价邀请函
项目概况
泗阳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获取询价通知书,并于2020年09月04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E********132*****171
(二)项目名称:泗阳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预算金额:35.8万元。
(五)最高限价(如有):35.8万元,高于此限价的为无效标。
(六)采购需求:泗阳县公安局拟为城东派出所采购一批办公设备和健身器材。主要内容有办公桌、办公椅、三人位沙发、木质书柜、档案室密集柜、会议桌、会议椅、审讯椅、审讯桌、讯问椅、询问椅子、身高体重足长信息采集仪、专业商用动感单车、大彩虹乒乓球桌(含网架)、人形硅胶弹簧沙包、速度球、大孔杠铃片、商用四人站综合训练器、商用交流跑步机等;具体要求见采购需求部分。
(七)合同履行期限:工期7日历天,免费质保期3年。
(八)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符合条件的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鼓励节能、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品目清单中的产品,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九)本项目 □ 是?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018年度或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2020年1月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公开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实行电子询价采购。
三、推荐成交候选人的办法
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
四、供应商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四)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获取采购文件
(一)询价通知书提供时间:2020年09月01日 09:00至2020年09月03日 18:00。
供应商应在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系统从"采购文件获取"栏目中,找到本项目获取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后,可通过电子服务平台打印“采购文件获取的回执”。询价通知书免费获取。
(二)供应商网上获取采购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 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询价的, 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本项目共1个分包。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询价通知书导致无法报价的,后果自负(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六、响应文件接收及开标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09月04日 14:30
(二)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完成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采用:
□ 现场开标。/
? 不见面开标。供应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七、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泗阳县公安局
地址:泗阳县北京西路88号
联系方式:华盼盼 137*****1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东田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泗阳县恒大国际广场1幢608室
联系方式:139*****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志敏(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139*****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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