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5万吨/-电石制乙炔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公示时间:2016-2-25~3-9)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5万吨/-电石制乙炔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公示时间:2016-2-25~3-9)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于2016年1月委托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对5万吨/年电石乙炔扩建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维护项目所在区域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对本工程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 建设项目情况及概要
工程名称:5万吨/年电石制乙炔扩建工程 工程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格尔木市察尔汗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
项目概要:
本工程为化工类建设项目,总投资3843.47万元,工程是对原有2.5万吨/年电石制乙炔装置进行扩建,扩建为5万吨/年电石制乙炔装置。扩建后乙炔气产量为5万吨/年,通过管道外送。工程占地面积60438.74m2。工程扩建内容包括电石破碎及输送单体、乙炔发生/乙炔气清净单体、电石渣浆浓密单元、电石渣压滤单元、电石渣临时堆场、变配电/控制室等。
(二) 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
联系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
联系人:保主任 联系电话:136*****418
电子信箱:baojilong5418@163.com
(三) 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908号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华夏西路5656号 邮政编码:201204
电子信箱:LHY@lehigh.sina.net网址:http://www.lehigh.cn/
(四)、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工作程序:①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②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即本公告);③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④环评机构进行第二次公众公告;⑤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文件;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环评文件做出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①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②进行环境现状监测;③对工程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并征求公众意见;④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①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主要态度;
②认为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③项目运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
④希望以何方式减缓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环境影响;
⑤其它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项目在此网站共进行两次环评公告,本次为第一次公告,在报送环保部门审批前,将进行第二次环评公告,届时将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内容,敬请留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公示有效期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
201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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