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迎安镇初级中学校教学楼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公告
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迎安镇初级中学校教学楼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迎安镇初级中学校教学楼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宜宾兴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宜宾市江安县鼎泰中央公馆5-2-1号)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0年09月0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迎安镇初级中学校教学楼改造项目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
预算金额(元) | 322833.00 | ||
最高限价 | 322833.00 | ||
采购需求 | 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45日历天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上述拟派人员需是本单位人员(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盖鲜章并提供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4.省外建筑企业须满足:中标后,按照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要求,须10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的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录省信息一体化平台,如实填报与响应文件相一致的项目人员信息。 | |||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 |||
时间: | 2020年09月01日到2020年09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宜宾兴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宜宾市江安县鼎泰中央公馆5-2-1号) | ||
方式: | 现场或远程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免费获取)注:①本项目报名时,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代表应出示加盖单位鲜章的介绍信、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授权代表近3个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②申请人资格预审资格不得转让。 | ||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 |||
附件 | |||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 |||
(一)根据资格预审文件中的资格要求对资格预审申请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详细的审查标准及方法见资格预审文件)(二)如现场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不足3家,则由采购人调整资格预审文件并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 |||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 |||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9家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 |||
七、申请文件提交 | |||
应在2020年09月0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宜宾市江安县鼎泰中央公馆5-2-1号 | |||
八、资格预审日期 | |||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0年09月08日前 | |||
九、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十、其它补充事宜 | |||
/ | |||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迎安镇初级中学校 | ||
地址: | 江安县迎安镇街村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唐先生;联系电话:****-*******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宜宾兴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宜宾市江安县鼎泰中央公馆5-2-1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先生 | ||
电话: | ****-******* |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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