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关于位于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大新村综合市场二期15号、16号、17号营业房的公告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关于位于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大新村综合市场二期15号、16号、17号营业房的公告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关于位于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大新村综合市场二期15号、16号、17号营业房的公告资产处置单位: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公告时间:2020.08.28 16:50:28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关于位于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大新村综合市场二期15号、16号、17号营业房的拍卖公告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0月9日10时起至 2020年10月10日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关于位于银川市大新镇大新村综合市场二期15号、16号、17号营业房起拍价(保留价):*******.70元,保证金:150000元,竞价幅度:10000元,评估价:*******元。

特别提醒:

1.该房产为农民拆迁安置房,开发时手续不全,无产权证,无备案登记,竞拍成交后无法备案及办理产权证,如后期根据政策可以备案或办理产权登记,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具体办理程序和注意事项以及风险咨询兴庆区大新镇拆迁安置办;

2.房产交付或后期办理备案及产权登记时产生的税费、土地出让金等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房屋欠费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核实、承担;

3.部分房产有租赁情况,租期及租金不详,有意愿购买者自行了解租赁情况。

二、买受人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买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提供者。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看资料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0年10月6日18时止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宁夏快拍嘉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

宁夏快拍嘉有限公司 洪经理 173*****971

四、本次拍卖活动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既为成交。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买受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财产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财产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买受人视为对本财产实物现状进行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财产物的状况(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买受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财产物交付、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我院只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书,按照财产现状进行交付。交付及登记过程中涉及的所有费用及房屋使用中所欠物业、采暖、水电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后期房产备案或办理产权登记涉及的税费、土地出让金及其他费均用由买受人承担。房屋交付、登记中会产生一些不可预知的原因,导致交付、登记时间较长或难以交付、登记的,将该风险告知买受人。

八、与本财产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网络提供者将锁定买受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财产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10月17日18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兴庆府支行,账号:****************7),拍卖未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买受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标红、加黑字体的特别提示和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所有。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咨询人:张法官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

拍卖咨询:宁夏快拍嘉有限公司 洪经理 173*****971 ***-******* 152*****591(田)(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00-18:00)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营业房 综合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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