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试验检测单位选择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试验检测单位选择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试验检测单位选择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JTJT-2020-SYJC-0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包含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健康食品产业园项目、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电子信息产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智慧医疗创新创业基地建设项目已由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新发改叁[2020]38号文件、[2020]41号文件、【2020】4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试验检测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试验检测单位选择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健康食品产业园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130267.82万元,项目用地面积284887.00平方米,建筑面积275388.4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试验工厂、孵化工厂、创新(研发)中心、检测认证中心、综合服务中心、食品展示中心、智能仓储用房、职工宿舍等。
(2)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电子信息产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50000.00万元;项目用地面积57928.00㎡,建筑面积73841.30㎡。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座电子信息产业研发中心服务用房,设计结构为19层,两侧建设3层框架结构附属用房。
(3)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智慧医疗创新创业基地建设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42000.00万元,项目用地面积56054.00m2,建筑面积61982.79m2,新建1座智慧医疗企业办公和服务用房,设计结构19层,两侧建设3层框架结构附属用房。
2.4建设地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
2.5招标范围:完成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健康食品产业园项目、电子信息产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智慧医疗创新创业基地建设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
2.6 检测内容:桩检测、基础实验检测包括不限于(1、水泥、胶泥;2、砂、石(碎石和卵石);3、混凝土配合比、砂浆配合比;4、混凝土抗压强度(含同条件试块及600℃.d等效试块)、抗渗试块、砂浆抗压强度;5、钢筋母材、钢筋焊接及连接件、结构钢材及埋件力学性能检测,植筋拉拔试验;6、墙体材料(实心砖、空心砖、多孔砖、砌块);7、屋面找平材料;8、回填土密实度等相关项目按规范现场组批取样检验;9、保温材料:苯板、挤塑板、岩棉、网格布、胶粘剂、抹面砂浆;拉拔实验;10、防水材料;11、铝合金窗、塑钢窗材料试验;12、钢结构:钢材强度检测、钢构件焊缝质量检测、高强度螺栓的扭矩检测、钢构件防腐涂层厚度、防火涂料厚度检测;13、给排水管、电线、电缆、母线、配电箱、开关插座、散热器、阀门;14、检测合同和协议未写进而现行标准、规范必须检测的主体结构和二次结构的土建材料)。
2.7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优质服务。
2.8 检测报告提交周期:自项目开始至项目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的检测范围应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民用建筑节能检测等;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须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3 投标人近三年(2017、2018、2019)财务状况良好;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资质中须包含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信息登记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
3.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28日至2020年9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如联合体投标,应为联合体所有成员资质证书副本)、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2@qq.com)中,同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相关资料是否合格(如未电话确认的将视为放弃此次投标),相关资料均合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与其确认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本次投标。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套,售出不退。
注:所提供信息及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9时0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长春市唯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自由大路7407号,枫林园小区1栋401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特别说明:本次开标采用腾讯会议现场直播的形式开标,全程录音录像。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准备开标过程中所需的视频直播设备,随身携带身份证以备核验。直播账号开标前电话通知。投标人请于开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到达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确认被授权人身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米沙子镇长德环卫基地大楼
联系人:李涛
联 系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唯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7407号(枫林园小区1栋401室)
联系人: 李工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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