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双梁桥起重机等招标公告
45#双梁桥起重机等招标公告
重钢股份公司闲置、废旧起重设备(12)处置公告
一、 招标内容
重庆钢铁股份公司现有闲置、废旧起重设备(12)需处置,处置资产明细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台) | 重量(吨) | 产权 |
1 | 45#双梁桥起重机 | 5T, 7.9M | 1 | 约16.30 | 型钢厂 |
2 | 24#抓斗起重机 | 5T,6.95M | 1 | 约18.70 | 型钢厂 |
3 | 44#抓斗起重机 | Q:5t L:10.5m | 1 | 约23.00 | 型钢厂 |
4 | 22#双梁桥起重机 | 7.5/7.5t,26m | 1 | 约48.93 | 型钢厂 |
5 | 8-1#桥式起重机 | 20t | 1 | 约21.20 | 型钢厂 |
6 | 液压抓斗 | DYZJ2…4-2.3 | 1 | 约4.20 | 原料处(葛老蹊) |
7 | 30#双梁桥起重机 | 10t LK=28.5m | 1 | 约28.30 | 炼钢厂 |
8 | 桥式单钩电磁起重机(不含吸铁盘) | 20T LK=28.5m 51# | 1 | 约39.15 | 炼钢厂 |
合计 | 约199.78 |
二、招标要求
1、本次起重设备的处置不含大车轨道,起重设备的拆除、搬运必须由有起重设备拆除施工资质的单位进场施工;如不具备以上条件,可委托具有起重设备拆除、搬运资质的单位。
2、表中所涉型号规格、材质、质量、重量以现场实物为准。
3、标的物提运过程中所产生的人工、拆除、搬运等一切费用及安全,由中标单位承担、负责。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参与报名的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2、两个以上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只允许1个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四、招标书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凭重钢股份公司财会处银行到帐凭据于2012年07月19日至2012年07月2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3:00至15:30时;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携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重庆钢铁股份公司资产处置办公室(大渡口区李子林)报名并购买招标书。
2、招标书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本次招标不采用邮寄方式购买招标书。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形成:银行转帐,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出,投标单位需向重钢股份公司财会处提供开户许可证。
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3、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全额退还至投标单位原汇出帐户,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4、帐户名: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钢花路支行
联系单位: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处置办公室
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李子林
邮编:400084
联系人:谢广群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重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处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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