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街道中心幼儿园教学楼建设招标公告
平邑街道中心幼儿园教学楼建设招标公告
平邑县平邑街道中心幼儿园教学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平邑县平邑街道中心幼儿园教学楼建设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本次招标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平邑县平邑街道中心幼儿园教学楼建设项目,总面积约2378平方米,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总投资额约240万元。
2、招标范围:土建、安装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3、工程建设地点为:平邑县四小院内。
4、工期:日历天数150天。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7、项目编号:PY2012GC019
二、工程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须于2012年7月24日17时前到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报名事宜,并到临沂通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1、资质证书(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5、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6、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由注册建造师担任)近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承发包合同其他相关材料(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7、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由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技术人员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1年度),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8、企业所在地或长期从事工程施工活动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原件留存)
9、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进临备案证明及企业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承揽工程无违法违规行为书面证明、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民工工资储备金缴纳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
10、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书中项目经理(由注册建造师担任)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得更换。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平邑县平邑街道中心幼儿园教学楼建设项目招标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书”字样及招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需提供3份申请书。
五、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到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文件费300元(售后不退),并交纳投标保证金3万元,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公示期满后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签订完施工合同后返还。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六、招标日程安排
1、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7月18日-2012年7月24日,每日9:00至12:00,14:30至17:00,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审查申请书将被拒绝。
地 点: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孙芳 电话:158*****582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7月18日-2012年7月24日,每日9:00至12:00,14:30至17:00,过时不予受理。
地 点: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刘工 电话:****-*******
3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邑县平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强 电话:186*****855
招标代理机构:临沂通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孙芳 电话:158*****582
201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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