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瓷绝缘子、复合绝缘子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公告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瓷绝缘子、复合绝缘子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公告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瓷绝缘子、复合绝缘子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
预审编号:GWXY-ZGYS-2002-CF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的建设单位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所属各省(市、自治区)公司(见附表1)(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所属各省(市、自治区)公司(见附表1),并委托国网江西省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所属各省(市、自治区)公司2020年配网物资协议库存招标采购的相关品类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预审结果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有效期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所属各省(市、自治区)公司配网物资协议库存招标采购相关分标仅接受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在有效期内,可视情况组织补充资格预审,未参加或未通过本次联合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可报名参加。
在此,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采用资格预审的物资类别
序号 | 物资类别 | 预审标段 | 备注 |
1 | 瓷绝缘子 | 蝶式绝缘子 | |
2 | 针式瓷绝缘子 | ||
3 | 线路柱式瓷绝缘子 | ||
4 | 交流盘形悬式瓷绝缘子 | ||
5 | 复合绝缘子 | 交流棒形悬式复合绝缘子 | |
6 | 线路柱式复合绝缘子 |
2.2 采用资格预审的货物清单
序号 | 预审标段 | 物料描述 | 备注 |
1 | 蝶式绝缘子 | 蝶式绝缘子,ED-1 | |
2 | 蝶式绝缘子 | 蝶式绝缘子,ED-2 | |
3 | 蝶式绝缘子 | 蝶式绝缘子,ED-3 | |
4 | 蝶式绝缘子 | 蝶式绝缘子,ED-4 | |
5 | 针式瓷绝缘子 | 针式瓷绝缘子,P-6T,120,150 | |
6 | 线路柱式瓷绝缘子 | 线路柱式瓷绝缘子,R12.5ET125N,160,305,400 | 普通 |
7 | 线路柱式瓷绝缘子 | 线路柱式瓷绝缘子,R12.5ET125N,160,305,400 | 防雷 |
8 | 线路柱式瓷绝缘子 | 线路柱式瓷绝缘子,R12.5ET150N,170,336,534 | 普通 |
9 | 线路柱式瓷绝缘子 | 线路柱式瓷绝缘子,R12.5ET150N,170,336,534 | 防雷 |
10 | 线路柱式瓷绝缘子 | 线路柱式瓷绝缘子,R12.5ET200N,180,430,620 | 普通 |
11 | 线路柱式瓷绝缘子 | 线路柱式瓷绝缘子,R5ET105L,125,283,360 | 普通 |
12 | 线路柱式瓷绝缘子 | 线路柱式瓷绝缘子,R5ET105L,125,283,360 | 防雷 |
13 | 线路柱式瓷绝缘子 | 线路柱式瓷绝缘子,R3ET105N,120,224,300 | |
14 | 交流盘形悬式瓷绝缘子 | 交流盘形悬式瓷绝缘子,U70B/146,255,320 | |
15 | 交流盘形悬式瓷绝缘子 | 交流盘形悬式瓷绝缘子,U70C/146,255,320 | |
16 | 交流盘形悬式瓷绝缘子 | 交流盘形悬式瓷绝缘子,U40C/140,190,200 | |
17 | 交流棒形悬式复合绝缘子 | 交流棒形悬式复合绝缘子,FXBW-10/70,310,350 | 普通 |
18 | 交流棒形悬式复合绝缘子 | 交流棒形悬式复合绝缘子,FXBW-10/70,310,350 | 防雷 |
19 | 交流棒形悬式复合绝缘子 | 交流棒形悬式复合绝缘子,FXBW-10/70,390,490 | 普通 |
20 | 交流棒形悬式复合绝缘子 | 交流棒形悬式复合绝缘子,FXBW-10/70,390,490 | 防雷 |
21 | 线路柱式复合绝缘子 | 线路柱式复合绝缘子,FPQ-10/5,285,450 | |
22 | 线路柱式复合绝缘子 | 线路柱式复合绝缘子,FZS-10/5,252,400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申请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申请人及其申请投标产品须满足通用资格要求和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1申请人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申请预审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等或者优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发布的“2020年配网材料等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规范”中提出的相应条款要求(查看路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供应商管理→资质能力核实→资质能力核实规范标准→关于发布2020年配网材料等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规范、核实指南的公告。
(2)设计制造过与申请预审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或者合同数量满足要求。
(3)申请人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关于报告具体要求详见各标段相关规定。
在后续招标中,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供货前提供所投/供产品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
(4)申请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件。取得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6)申请人取得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7)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8)本资格预审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的申请,也不接受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申请。
(9)在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内,申请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10)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11)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3.2申请人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2.1既有业绩及试验报告要求
瓷绝缘子
物资类别 | 预审标段 | 业绩(不少于) 支/片 | 试验报告 | 报告类型 | 备注 | |
瓷绝缘子 | 蝶式绝缘子 | 300000 | ED-1 | 型式试验 | ||
针式瓷绝缘子 | 250000 | P-6T,120,150 | 型式试验 | |||
交流盘形悬式瓷绝缘子 | 300000 | U70B/146,255,320 | 条件1 | 型式试验 | 同时满足条件1和条件2 | |
U70C/146,255,320 | 条件2 | 型式试验 | ||||
线路柱式瓷绝缘子 | 250000 | R12.5ET150N,170,336,534; | 条件1 | 型式试验 | 同时满足条件1和条件2 | |
R5ET105L,125,283,360; | 条件2 | 型式试验 |
复合绝缘子
物资类别 | 预审标段 | 业绩(不少于)支/片 | 试验报告 | 报告类型 | 备注 |
复合绝缘子 | 交流棒形悬式复合绝缘子 | 40000 | FXBW-10/70 | 检测报告 | |
线路柱式复合绝缘子 | 40000 | FZS-10/5,252,400 | 检测报告 |
注:1.有效业绩时间区间为合同签订时间2017.1.1~2019.12.31。
2.试验报告需要满足的规格型号见4.2各标段审核标准。
3.2.2质量认证、生产许可证、生产试验设备要求
瓷绝缘子、复合绝缘子
物资类别 | 预审标段 | 质量认证体系 | 生产许可证(是/否) | 主要生产设备 | 主要试验设备 |
瓷绝缘子 | 蝶式绝缘子 |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否 | 球磨机、振动筛、除铁器、榨泥机、真空炼泥机、成型设备、干燥设备、上釉设备、窑炉、胶装装置、养护设备 | 孔隙性试验装置、温度循环试验装置、机械负荷试验装置 |
针式瓷绝缘子 |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否 | 工频击穿试验装置、孔隙性试验装置、温度循环试验装置、机械负荷试验装置、锌层测厚仪 | ||
交流盘形悬式瓷绝缘子 |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否 | 工频火花试验装置、锁紧销操作试验装置、工频击穿试验装置、孔隙性试验装置、温度循环试验装置、机电破坏负荷试验装置、锌层测厚仪 | ||
线路柱式瓷绝缘子 |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否 | 孔隙性试验装置、温度循环试验装置、机械负荷试验装置、锌层测厚仪 | ||
复合绝缘子 | 交流棒形悬式复合绝缘子 |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否 | 成型设备或挤包穿伞设备、压接机、芯棒切割机 | 锁紧销操作试验装置、工频试验成套装置、机械负荷试验装置、锌层测厚仪 |
线路柱式复合绝缘子 |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否 | 工频试验成套装置、机械负荷试验装置、锌层测厚仪、抗弯试验机 |
4.审核标准
4.1总则(适用于各标段)
对于参加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的申请人:
(1)应按要求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ECP2.0系统”)中生成资质业绩凭证单(以下简称“凭证单”)并在投标工具-资质业绩文件处上传提交。凭证单载明的有效已核实数据将作为评审依据,不需提供支持证明文件(试验报告除外)。
(2)提交“凭证单”的申请人,其业绩以凭证单载明的已核实数据为准,其他业绩及其支撑证明文件无需编入申请文件,编入的不作评审。
(3)提交“凭证单”的申请人,除供货业绩外需要更新补充已核实范围外相关证书、生产试验设备的,应提交对应支持证明文件扫描件。补充证书(出具时间)、生产试验设备(销售合同签订时间)仅接受2020年6月10日之后出具的支持证明文件扫描件。
(4)提交“凭证单”的申请人,无论是否有已核实数据的试验报告,均须提供完整版的试验报告扫描件。若申请人未提供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试验报告扫描件,在资格预审评审阶段将会对申请人带来不利影响。
(5)核实以外的补充内容应在技术文件-资质业绩集中应答文件处编制提交,同时通过供应商资质填报工具将相关信息录入ECP2.0系统中,提交对应支持证明文件等扫描件后生成凭证单并上传。具体操作端口详见第四章资格预审文件格式。
对于未参加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或未提供资质业绩凭证单的申请人:
(1)需要按《资质业绩信息集中应答文件》格式填写应答文件表格,并按其“编制说明”提供对应支持证明材料。
(2)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文件格式要求制作《供应商未参加资质能力核实说明文件及承诺函》并提交。
4.1.1业绩审核标准
(1)有效既有业绩时间范围: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的有效期间内合同业绩数量应满足专用资质条件要求。业绩计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对于参加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的申请人,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上传资质业绩凭证单的申请人,其业绩以资质业绩凭证单载明的已核实数据为准,不需提供支持文件,资质业绩凭证单载明的有效的已核实数据作为评审依据。核实时间段内的业绩支撑文件无需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入的不作评审。
(3)业绩数量计算具体要求详见各标段相关规定。
(4)既有业绩合同供货方和实际产品生产方必须均为申请人。
(5)业绩不认可的有(包括但不限于):
①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之间的业绩;
②在试验室或试验站的业绩;
③与代理商之间的业绩;
④与非最终用户(即业主单位或负责所供货物运行、使用的单位以外的主体)签订的供货合同,但申请人作为外购外协方与配网成套设备的中标人签订的成套设备的供货合同除外;
⑤出口业绩的外贸合同、发票、报关单及对应产品型号等信息资料难以核实或不全的;
⑥作为元器件、组部件的业绩。
(6)母子公司、兄弟公司、控股公司的业绩不能相互替代。
(7)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可继承被收购方的业绩。
(8)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继承原企业的业绩。
(9)对于未参加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或未提供资质业绩凭证单的申请人业绩支撑证明材料要求: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后须附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的发票结果截图,“一发票一截图”,未按要求提供对应发票查验结果截图的发票金额(数量)不予认可。所有业绩支撑证明材料内容须保证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合同扫描件可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及其货物清册即可,合同封面、签字页及其货物清册须一一对应。按时间顺序由远及近排列合同及发票扫描件,并制定目录。
4.1.2试验报告审核标准
(1)申请人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关于报告具体要求详见各标段相关规定。关于检验(检测)报告出具机构详见《2020年配网材料等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规范》相关产品的核实标准要求;
(2)检验(检测)报告的委托方和产品制造方是供应商自身;
(3)产品的检验(检测)报告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标准规定的试验项目和试验数值的要求;
(4)各类检验(检测)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检验(检测)报告。
(5)检验(检测)报告有效期按国标、行标规定执行;
(6)外文报告必须提供经公证的中文译本;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资质业绩凭证单有已核实的检验(检测)报告记录且记载数据满足资格预审要求,不需再额外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资质业绩凭证单“无”已核实的检验(检测)报告记录或已核实的检验(检测)报告记载数据不满足资格预审要求须提供检验(检测)报告扫描件。对于未参加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或未提供资质业绩凭证单的申请人,须提供检验(检测)报告扫描件。
(8)提交“凭证单”的申请人,补充报告(出具时间)、证书(出具时间)、生产试验设备(销售合同签订时间)仅接受2020年6月10日之后出具的支持证明文件扫描件。
4.1.3生产许可证或其他证书审核标准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资质业绩凭证单“有”已核实的生产许可证记录的,不需提供相关支撑证明材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资质业绩凭证单“无”已核实的生产许可证记录或已核实的生产许可证记载数据不满足资格预审要求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对于未参加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或未提供资质业绩凭证单的申请人,须提供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2)提交“凭证单”的申请人,补充报告(出具时间)、证书(出具时间)、生产试验设备(销售合同签订时间)仅接受2020年6月10日之后出具的支持证明文件扫描件。
(3)关于生产许可证或其他证书具体要求详见各标段相关规定。申请人提供的生产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应与资格预审产品种类对应。需提供3C认证、入网许可证等其他许可、认定证明文件的,相关文件应覆盖资格预审产品种类,且在有效期内。
4.1.4 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审核标准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资质业绩凭证单“有”已核实的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记录的,不需提供相关支撑证明材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资质业绩凭证单“无”已核实的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记录或已核实的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记载数据不满足资格预审要求的须提供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扫描件。对于未参加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或未提供资质业绩凭证单的申请人,须提供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扫描件。
(2)提交“凭证单”的申请人,补充报告(出具时间)、证书(出具时间)、生产试验设备(销售合同签订时间)仅接受2020年6月10日之后出具的支持证明文件扫描件。
(3)申请人须提供制造类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4)申请人提供的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4.1.5生产试验设备审核标准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资质业绩凭证单“有”已核实的生产试验设备记录的,不需提供相关支撑证明材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资质业绩凭证单“无”已核实的生产试验设备记录或已核实的生产试验设备记载数据不满足资格预审要求的须提供生产试验设备合同和发票等凭证扫描件。对于未参加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或未提供资质业绩凭证单的申请人,须提供生产试验设备合同和发票等凭证扫描件。
(2)提交“凭证单”的申请人,补充报告(出具时间)、证书(出具时间)、生产试验设备(销售合同签订时间)仅接受2020年6月10日之后出具的支持证明文件扫描件。
(3)申请人提供的生产试验设备应满足专用资质条件要求。
4.2各标段审核标准
(1)业绩审核标准
瓷绝缘子业绩数量按照蝶式绝缘子、针式瓷绝缘子、交流盘形悬式瓷绝缘子、线路柱式瓷绝缘子物资类别分别计算,不同类别瓷绝缘子业绩不可互相替代。高电压等级同类别瓷绝缘子业绩可替代低电压等级产品业绩,数量累加计算。
复合绝缘子业绩数量按照交流棒形悬式复合绝缘子、线路柱式复合绝缘子(含针式复合绝缘子)物资类别合并计算。高电压等级业绩同类复合绝缘子业绩可替代低电压等级产品业绩,数量累加计算。
(2)试验报告审核标准
瓷绝缘子
① 蝶式绝缘子:
可以以高标准替低标准,标准从高到低排序为ED-1>ED-2>ED-3>ED-4。
②针式瓷绝缘子:可以以高标准替低标准,如:P-6T,120,150, 6代表电压等级,高电压等级可以替代低电压等级;120代表瓷件高度,各尺寸间可以互相替代;150代表爬距,大爬距可以替代小爬距。
③ 交流盘形悬式瓷绝缘子:可以以高标准替低标准。
型号解读和替代原则:
举例(U70B/146,255,320)U代表交流盘形悬式瓷绝缘子,70代表瓷绝缘子的机械强度等级,数字大的可以替代数字小的;B代表球窝连接,C代表槽形连接, B、C不可以互相替代;P代表大爬距-防污闪, BP可以替代B;146代表结构高度的尺寸,各尺寸间可以互相替代;D代表盘形双伞(T代表三伞,未标记代表标准型),伞形结构可以相互替代;255代表盘径尺寸,各尺寸间可以互相替代;320代表爬电距离,大爬距可以替代小爬距。
④线路柱式瓷绝缘子:可以以高标准替低标准。
型号解读和具体替代原则:
举例(R5ET105L,125,283,360)R代表线路柱式;5代表弯曲负荷,大负荷替代小负荷(如R12.5>R8>R5);E代表金属附件的外胶装型;T代表顶部绑扎型式,C代表直立安装的顶部线夹型,H代表水平安装的顶部线夹型,T型C型H型可以互相替代;105代表雷电冲击电压kV,电压等级高的可替代低的;L代表较长爬电距离,N代表标准爬电距离,L可以替代N;125代表公称直径mm; 283代表公称结构高度mm,各尺寸间可以互相替代;360代表爬电距离,大爬距可以替代小爬距。
备注:R12.5ET200N,180,430,620有招标需求的时,投标人需补充提供该规格报告。
复合绝缘子
①交流棒形悬式复合绝缘子具有FXBW10/70型号的复合绝缘子型式试验报告。可以以高标准替低标准。
② 线路柱式复合绝缘子:可以以高标准替低标准,FPQ与FZS可以互相替代。
型号解读和具体替代原则:
举例(FPQ-10/5,285,450)FPQ代表复合针式防污型;10代表额定电压等级;5代表弯曲破坏负荷,大负荷可以替代小负荷;285代表公称结构高度,各尺寸间可以互相替代;450代表最小爬电距离,大爬距可以替代小爬距。
举例(FZS-10/5,252,400)FZS代表复合柱式;10代表额定电压等级;5代表弯曲破坏负荷,大负荷可以替代小负荷;252代表公称结构高度,各尺寸间可以互相替代;400代表最小爬电距离,大爬距可以替代小爬距。
(3)生产许可证及其他许可事项审核标准
不需提供生产许可证。
(4)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审核标准
申请人应提供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生产试验设备审核标准
生产试验设备要求详见资格业绩条件一览表。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7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ECP2.0系统(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申请人应妥善保管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账号和密码,以及CF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请使用谷歌浏览器(推荐71版本)打开上述网址,电脑配置推荐使用WIN7、WIN8、WIN10系统。
6.2资格预审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6.3离线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ECP2.0系统(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首页“下载专区→参与投标→投标工具安装”目录下下载“.net安装工具包和供应商投标工具”。投标操作手册可在上述同一目录下下载“ECP2.0招标采购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离线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运维支持电话:***-********。使用投标工具电脑配置要求:内存大于8GB,64位操作系统。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本次资格预审接受电子申请文件、光盘申请文件,接受申请人到现场递交申请文件。
7.2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17时(北京时间),所有申请文件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招标人。
7.3电子申请文件:指申请人上传至ECP2.0系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申请文件应按物资类别为单位进行编制(如同时报名蝶式绝缘子、针式瓷绝缘子,只需合并编制一个完整申请文件)。价格、商务文件无需编制、上传,技术文件按物资类别设置一个文件夹,按目录结构(见第四章)设子文件夹,打包成一个zip压缩文件,按包(预审标段)批量在“投标工具-其他技术应答文件-维护其他技术应答文件-专用技术规范要求的图纸”端口上传。同一物资类别的每包(预审标段)文件内容应一致。资质业绩凭证单上传至资质业绩文件处(对应到物资类别,包含已核实的资质业绩及未核实的资质业绩)。
重要提示:离线投标工具技术端口中的“专用技术规范要求的图纸”支持上传压缩包文件,原则上每包上传的资格应答文件内容均应一致。容量为单包60M,若申请文件超过单包最大容量,建议申请人首先应用word自带压缩功能对申请文件进行压缩,操作步骤:文件另存为-工具-压缩图片,选择屏幕(150ppi)的图片质量,然后将word转成双层PDF文件(双层PDF制作方法详见预审文件第四章资格预审文件格式)。请申请人压缩文件同时保证清晰度,因清晰度不足无法辨认造成对申请人不利的预审结果,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7.4光盘申请文件:按照物资类别(瓷绝缘子、复合绝缘子)提供全部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带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文件,拷入不可复写的只读光盘中,光盘申请文件正本1份,光盘申请文件副本28份,光盘供应商资质信息收集表1份。光盘尺寸及包装要求详见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附件12:光盘尺寸及包装要求的说明”,未按要求包装的申请文件将被拒收。
光盘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17时(北京时间);电子申请文件提交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平台)的截止时间同上。
2020年9月14日上午8:00-12:00(北京时间)于接收申请文件地点开始集中接收光盘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国网江西省电力物资有限公司接标大厅(位于南昌市文教路386号国网江西省电力物资有限公司1号、2号仓库之间)。
7.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要求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申请人应保证电子申请文件和光盘申请文件内容的一致性,若之间内容不一致,导致申请失败的风险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7.6 逾期提交的电子申请文件,ECP2.0系统将予以拒收。逾期送达的光盘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ECP2.0系统的电子申请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光盘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申请文件及申请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申请文件及申请文件的修改文件。
7.7申请人放弃全部或部分标段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在截标前在ECP2.0系统撤回已提交的申请文件,同时将弃标函发送至国网江西省电力物资有限公司邮箱wz_yinggf@jx.sgcc.com.cn,否则在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通过ECP2.0系统对已递交的电子申请文件进行解密。
7.8请各申请人在申请文件递交后,在评审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传真机设置为自动应答状态,及时关注手机、传真、邮箱动态,以便及时澄清相关问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江西赣源信息网(www.jxganyuan.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江西省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文教路386号
邮编:330077
业务联系人:罗先生****-********
网址: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
10.合规声明
资格预审文件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11.其他事项
11.1“供应商资质信息收集表”的填报要求
①预审文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式见资格预审公告“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②编制“供应商资质信息收集表”并制作光盘存储。申请人在2020年9月14日17时(北京时间)之前,应按物资类别编制“供应商资质信息收集表”。“供应商资质信息收集表”中每项页码请确保与申请文件页码一一对应。申请人单独制作1份光盘,用于存储可编辑版本(excel格式)和不可编辑版本(excel格式)的供应商资质信息收集表,与光盘申请文件一并递交。
申请人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同时提交含“供应商资质信息收集表”的光盘。申请人务必确保信息填写准确,内容格式严格按照示例填写,且数据与申请文件保持一致。如申请文件与申请人所填“供应商资质信息收集表”经评定不一致的,审查委员会有权在评审中对申请人的资质业绩等信息进行修改,并予以记录。
11.2 缺少“供应商资质信息收集表”或数据不一致都可能导致对申请人不利的预审结果,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再次提醒:请申请人在2020年9月14日17时(北京时间)之前,单独制作1份“供应商资质信息收集表”的光盘,与申请文件一并递交!!!
11.3评审期间,通过ECP2.0系统以发布澄清方式向申请人反馈不合格事项,请申请人关注ECP2.0系统的澄清内容,并及时反馈意见。
11.4资格预审有效期内,如申请人未配合开展资质能力现场核实工作,或经资质能力现场核实不具备生产资格预审产品所需的相关资质能力,将承担取消资格预审合格资格的后果。
11.5为了提高接标效率,本次接标采用现场扫描二维码方式接收申请文件,申请人须在2020年9月7日后登陆江西赣源信息网(www.jxganyuan.com)下载二维码生成工具及操作手册,生成《申请文件递交函》。
关于采用《申请文件递交函》的说明:
为了提高招标采购接收效率,改善申请人递交申请文件耗时较长的问题,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将采用二维码技术开展现场接收申请文件工作。
申请人按本公告“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相关时间要求,需登录在江西赣源信息网(www.jxganyuan.com)下载二维码生成工具及操作手册,生成《申请文件递交函》操作。
递交申请文件:申请人在相对应的接收组递交全部的申请文件。申请人递交《申请文件递交函》,工作人员扫描递交函,并核对扫描结果与递交的申请文件是否一致,两者一致时,接收申请文件,完成接收;如两者不一致,则申请人需至会场内的特殊接收组,采用传统方式人工接收。
为了提高接收效率,请申请人在生成《申请文件递交函》时,认真选择递交的申请文件清单(尤其是弃标、弃包的),确保清单内容与实际递交的申请文件一致。如两者不一致,则只能采用速度较慢的人工方式接收。
申请人对以上内容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
2020年8月
附表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所属各省(市、自治区)公司
序号 | 项目单位 |
1 |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
2 |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
3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
4 |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 |
5 |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
6 |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
7 |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
8 |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
9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
10 |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
11 |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
12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
13 |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
14 |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
15 |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
16 |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 |
17 |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
18 |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
19 |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 |
20 | 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 |
21 |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
22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
23 |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
24 | 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 |
25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
26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
27 |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
附表2《供应商资质信息收集表》
以下附件为供应商资质信息收集表,供线下填写。请用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双击打开。此表格需在2020年9月14日17时(北京时间)之前单独制作1份光盘,用于存储可编辑版和不可编辑版的供应商资质信息收集表,与申请文件一并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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