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管委会民政局向社会购买服务公告

长白山管委会民政局向社会购买服务公告


  为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加强和规范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行为,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择业绩和资信良好的机构承接服务项目,长白山管委会民政局决定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吉林省彩虹人才开发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分公司实施购买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基层社会救助服务(事务性工作)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为我区基层社区(村)充实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主要包括开展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认定、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等服务时的对象排查、家计调查、需求评估,规划化设计、策略研究、课题调研、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服务期限:

  1年。

  四、数量要求:具体人员需求为池北区5人、池西区3人、池南区2人,共计10人。

  五、质量要求:

  及时,高效,做好各项社会救助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村(社区)居民各项救助政策的咨询;协助做好本村(社区)困难家庭或个人申请社会救助及相关入户调查、走访、公示等工作;协助做好救急难申请、入户调查、走访、公示及资金或物资发放工作;协助村(居)委员会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开展有关社会救助活动,参与组织符合条件的受助对象按规定参加公益性劳动;完成各区民政部门关于社会救助领域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六、购买价格:

  参照劳务派遣C类人员工资标准核定人员工资及相关保险费,按规定缴纳管理服务费用。

  七、承接主体资质要求:

  承接主体应为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对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条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吉民发〔2018〕21号)等相关规定,遵循政府采购管理的程序和方式,按照“方便灵活、程序简便”的原则组织实施。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意向中介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磋商。

  八、购买方式:

  因社会救助服务项目具有特殊性、我区承接主体发育程度低,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吉林省彩虹人才开发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分公司实施购买。

  现向社会公布,同类机构有异议的,请于9月7日前提出意见。

  联系单位:长白山管委会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联系人:孟繁富

  联系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cbsshbmz@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民政 管委会 白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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