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器分公司仓库管理平台招标公告(第二次)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器分公司仓库管理平台招标公告(第二次)
本招标项目:仓库管理平台,招标人为: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器分公司,项目业主为: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器分公司,建设资金已由招标人落实,招标条件已具备,现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仓库管理平台;
2.2项目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1号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器分公司;
2.3项目周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按验收标准完成仓库管理平台建设目标;
2.4招标范围及数量:
仓库管理平台;
仓库管理平台与协同管理平台、ERP系统、MES系统、WCS系统的集成;
仓库管理平台的实施培训工作;
本招标项目为仓库管理平台项目,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具体要求,编制方案、组织实施、技术支持、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以及达到项目验收标准的所有相关服务;
2.5 招标项目用户单位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器分公司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成立两年以上,注册资金在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并能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提供资料复印件);
3.1.2 若投标人为制造商,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的知识产权相关证明文件(提供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厂商公章);若投标人为国外产品代理商,必须具有至少1年以上代理经验并满足上述对制造商的的资质要求(提供资料复印件),并提供软件原厂商就本项目的授权证明文件(投标文件正本中须提供原厂商授权加盖鲜章)。
3.1.3 投标人提供近3年3个合同金额在30万以上类似项目合同或项目验收资料等案例证明文件(合同内容包含仓库管理平台建设内容,需提供合同首尾页及项目验收资料盖章复印件,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记取)。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愿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在2020年9月7日内将招标文件费汇入招标代理机构银行户名“户名: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器分公司,开户行:重庆银行北碚支行,银行账号:***************”,同时将“招标文件费汇款单、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邮箱、项目名称、所投产品制造商名称或代理产品的原厂品牌名称”发至“alwansmiths@gmail.com”信箱,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招标文件费汇款单后于1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元,售后不退;注:招标人将不予接受未在规定时间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0年9月7日,地点为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1号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器分公司。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cqiic.com/)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器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1号;
招标方联系人:谢炳君 ;
联系电话:139*****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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