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成都市郫都区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设备运行维护及污泥清掏服务院内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成都市郫都区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设备运行维护及污泥清掏服务院内采购公告
成都市郫都区人民医院将就污水处理站设备运行维护及污泥清掏服务进行院内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
一、污水处理站设备运行维护及污泥清掏服务技术要求:
(一)“医院化粪池浮渣、污水处理站污泥清掏及无害化处理”相关依据:
1、国家现行标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3.3 污泥:指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栅渣、沉淀污泥和化粪池污泥。
2、国家现行标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4.3 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属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和处置。
3、国家现行标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5.3 化粪池应按最高日排水量设计、停留时间为24--36h,清掏周期为180--360d。
4、《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11修订)》(国务院380号公布)规定,“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废物暂时储存时间不得超过两天。”
5、《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第三条规定,“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分类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执行。”
6、《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中的“感染性废物”中列有“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应列入此类。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最新修订版)第九十条:
医疗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管理。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法分类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及时收集、运输和处置医疗废物。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渗漏、扩散。
(二)“医院化粪池浮渣、污水处理站污泥清掏及无害化处理”具体要求:
1、对化粪池浮渣进行清掏,清掏后化粪池表面无明显块状漂浮物。
2、对污水处理站调节池、沉淀池、消毒池、污泥池进行清掏,清掏后池体表面无明显漂浮物。
3、将清掏出的浮渣及污泥进行脱水、干化、消毒、除臭、包装、称重等无害化处理,并整齐堆放于指定地点,防止暂存和转运过程中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渗漏、扩散。
4、无害化处理后的污泥指标参数满足第三方具备HW01医疗废物处置资质单位的处置要求(具体参数见附件2),若不符合,医院有权要求免费返工,直至符合处置要求为止。
5、污泥清掏及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做到规范操作,清掏方自行规避安全风险,相关岗位操作人员需具备与该岗位对应的资质,如化粪池现场无害化清理岗位的《职业培训证书》。
6、无害化处理后的污泥满足感染性医疗废物暂存规范要求,暂存时间不超过两天。
7、清掏及无害化处理服务单位须取得处置单位针对本项目的合作协议原件,协议须注明危废转运时间不超过两天。
(三)污水处理站设备运行维护要求:
总体要求:负责污水站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更换,确保正常运行,协助污水处理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设备清单见附件1)。
运行维护具体要求:
1、一月一次对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清洗各项管路、检查各类探头及潜水泵、栅渣清掏、排污口清理、在线监测系统运行及标定、曝气及臭气等处理设备维护、电脑控制柜检查,各类易损件定期更换如加药器软管等,节假日期间一次/日巡查,根据污水站每日污水处理量及实际运行情况可加大维保次数,以确保污水站正常运行。
2、涉及配件更换,单个配件价值200元以内由维保单位负责,200元以上由医院负责(维保单位负责维修,按照相关票据结账)。
3、根据院方通知及时处理污水站故障(接到通知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
4、协助院方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确保通过环保部门的各项检查及计量监督检定测试(检定测试涉及到的费用由院方负责)。
5、提供污水处理系统及设备技术支持。
6、做好相关《巡查记录表》、《维保记录表》。
附件1:污水处理站设备清单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备注 |
化学需氧量(COD)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 | XT-IV | |
氨氮水质在线自动分析仪 | WDET-5000型 | |
超声波明渠流量计 | HDHTN-100 | |
余氯分析仪 | YL8120B | |
控制柜 | PLC | |
环保数采仪 | K37 | |
罗茨曝气风机 | 125 | |
活性炭除臭塔 | YJWS-1.0x2.5 | |
板框式压滤机 | XMY5/630-8 | |
高压离心机 | ||
螺杆泵 | ||
次氯酸钠投加器及储药桶 | ||
电动格栅机 | ||
潜污泵 |
附件2:污泥无害化处理指标参数
项目 | 参数指标 |
粪大肠菌群数(MPN/g) | <100 |
肠道致病菌 | 不得检出 |
结核杆菌 | 不得检出 |
蛔虫卵死亡率(%) | >95 |
臭气浓度(无量纲) | 20 |
含水率(%) | ≤20 |
7天自由膨胀率(%) | ≤20 |
PH值(无量纲) | 7-9 |
包装 | 黄底(带医疗废物标志)、双层防水袋,统一规格(25kg/袋),密封无渗漏,包装袋热合强度≥10N/15min |
备注:该技术要求参考标准《GB18466-2005》、《HJ421-2008》,结合危废处置公司焚烧工艺及设备要求综合制定。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及报名须知: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单位。
(3)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须提供的资料(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取得“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供应商,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中企业“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
(3)经办人: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4)成都市郫都区人民医院医疗器械(耗材)供应企业信息审核表(加入qq群********1下载获取);
(5)产品注册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供应商用户名单(业绩)。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7日上午8:00-11:3014:00-17:00
2、报名地点:成都市郫都区人民医院(德源北路二段666号)行政办公楼二楼物资采购科
四、标书模板获取:
加入qq群********1下载获取。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资格审定后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吴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
成都市郫都区人民医院
物资采购科
2020年9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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