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丰路(罗家嘴立交桥-潇湘南大道)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联丰路(罗家嘴立交桥-潇湘南大道)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联丰路(罗家嘴立交桥-潇湘南大道)项目施工图设计
招标公告
联丰路(罗家嘴立交桥-潇湘南大道)项目经长先发改函[2011]343号文批准立项,由长沙先导公共设施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筹建,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联丰路(罗家嘴立交桥-潇湘南大道)项目施工图设计

2、工程概况:联丰路(罗家嘴立交—潇湘南大道)工程位于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洋湖垸片区,位于靳江河北侧,西起罗家嘴立交桥,东至潇湘南大道,道路全长2107.981m,按双向四车道城市支路标准建设,规划路幅宽度为22米,设计时速为30Km/h;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相关交通设施等,总投资估算约8400万元。

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4、招标范围:联丰路(罗家嘴立交—潇湘南大道)项目已完成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设计,本次招标只对施工图设计直至工程竣工使用前全过程的设计和服务进行招标。

5、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施工图设计标段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设计周期:3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近三年内(200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城市次干道(双向4车道,长度不小于1000米;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或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上甲方签字时间为准)的类似设计业绩;

3、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12年1月至2012年6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具有路桥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在城市道路工程项目中曾担任设计总负责人的职务;近三年内(200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城市次干道(双向4车道,长度不小于1000米;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或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上甲方签字时间为准)的类似设计业绩;

4、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该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查。到场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资格审查。

四、投标单位法人承诺制: 本招标项目实行投标单位法人承诺制,投标人须进行书面投标承诺,资格后审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现场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由其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投标承诺书》,并加盖本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印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废标处理。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20日至2012年8月14日登录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网(http://www.csxdq.gov.cn—建设投资—招标公告)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七、投标保证金

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2012年8月14日9:00前将投标保证金贰万元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帐为准,开标时将查验银行到账单。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8月14日9: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8:00时至9: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4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

招标人定于投标截止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

十、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2年7月24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2、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十一、对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给予经济补偿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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