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白氏坪经济开发区长丹园林绿化及公园景观工程(EPC)招标公告

长阳白氏坪经济开发区长丹园林绿化及公园景观工程(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阳白氏坪经济开发区长丹园林绿化及公园景观工程(EPC)已由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证号:2019-420528-82-03-05998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三峡快捷居集成房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三峡快捷居集成房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一体化(EPC)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平台、广场地面铺装、绿道、沥青混凝土道路铺设、苗木种植、草皮铺种、绿化种植土整理,景观建筑、构筑物,门廊的结构及装饰,水景、景观给排水及电气敷设安装,花池、树池砌筑、假山、水池、喷泉、绿化工程及附属设施、木质观景桥、广场园林绿化、园建小品、仿古建筑、临水观景阁、景观廊道、木质景观亭、阁台、滨水景观、湿地公园,游泳池、篮球、羽毛球场地(运动设施)铺装等。

2.2项目建设地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白氏坪开发区金品路。

2.3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模式,包括整个项目的设计(包括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技术服务)、施工、验收等工程内容(包含“三通一平”),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2.5工期:总建设期限180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设计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市政工程行业设计乙级或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件;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人不满足3.1条资质同时具备要求的,可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承担本工程施工的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且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同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a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b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

a须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其注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申请人,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其它在建工程中担任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

b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在“省一体化平台”中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省内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省一体化平台”中的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8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的诚信总分分值须为8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等级及诚信总分分值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信用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总分分值计为80分);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根据《宜昌市住建委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18〕86)和《关于公布第一批资质监督检查企业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未被列入第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情况公示检查结论“不合格”的企业名单内。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其缴纳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指长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到账时间),通过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古城26号4楼开标大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单位职工,提供最近一期缴纳的社保证明)应同时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合同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笔签署。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0年9月1日。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三峡快捷居集成房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白氏坪开发区金品路

联系人:魏冬玲

联系电话:182*****59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点军区点军街办巴王店村四组锦绣城南旁

联系人:余雪婷

联系电话:186*****290

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日



标签: 景观 公园 园林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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