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路学校1#、2#、3#楼及泵房工程招标公告

科技路学校1#、2#、3#楼及泵房工程招标公告




淮北市科技路学校1#、2#、3#楼及泵房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hb*******

发布日期:2012年7月19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淮北市科技路学校1#、2#、3#楼及泵房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淮北市发改委

3、招标人:淮北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4、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淮北市科技路北、跃进河南

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5309.35m2

3、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

4、招标范围:建筑、装饰及安装等内容。(详见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无在建项目、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无中标变更后尚未竣工项目。

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2年 7月 19 日至2012年 7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11时,下午 3:30 时至 5:30 时(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有形建筑市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到淮北市招标采购中心(淮北市人民路199号,淮北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5楼西端) 购买招标文件。

3、本工程收取招标文件费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光盘,售后不退);收取图纸等资料费人民币2400元(含图纸、地质报告等相关文件,售后不退)。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北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任工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淮北中汇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淮北市孟山中路11号24克拉B座6楼

邮 编:235000

联系人:聊宗军

电 话:****-*******

传 真:****-*******

六、备注

1、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2、投标人资格必备条件表(附后)。

招标人(盖章) 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盖章)

2012年7月 19日 2012年7月19 日

附:投标人资格基本条件表

投标人资格必备条件表


审核要素
投标资格合格条件标准
有效证明材料
定性的结论以及

相关情况说明

1
独立的法人营业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评审时需查看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2
企业资质等级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
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副本)
评审时需查看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评审时需查看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4
生产经营状态
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原件装订在资格标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标副本中。

5


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原件装订在资格标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标副本中。

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原件装订在资格标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标副本中 

6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无在建项目、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无中标变更后尚未竣工项目。
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评审时需查看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7
拟派项目经理动态
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纪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无在建工程。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原件装订在资格标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标副本中

8
法律法规禁止投标
不属于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
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原件装订在资格标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标副本中

9
投标承诺书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该工程的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程序,不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按虚假投标处理,永不参与该地区的投标活动,如果中标,决不转包和分包,否则按招标投标法在关规定处理.
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承诺书必须原件(有效期为报名至投标截止)

最终结论:
□符合 □不符合

注: 1、证件以原件为准,无有效原件视为不合格;以上9项内容为投标人资格必备基本条件,其中有一项不符合即为不合格投标人。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出示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能出示的必须按照“安徽省建设厅建管〔2008〕92号文件”办理;否则视为项目负责人(经理)不合格。

3、证明或承诺书有效期均为本次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5、中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由招标人代为保管,直至项目竣工为止。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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