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三峡高速城区段照明工程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宜昌三峡高速城区段照明工程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宜昌三峡高速城区段照明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20】190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招标人为宜昌市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建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宜昌三峡高速城区段照明工程,建设地点涉及宜昌市夷陵区、西陵区、高新区、伍家岗区及猇亭区。三峡快速路市政化改造段20km、高速公路段8.2km,主线总长约28.2km;快速路市政化改造段还包含明珠路互通立交(明珠路及立交匝道)、发展大道互通立交(立交匝道)及桔城路互通立交(立交匝道),明珠路长约0.5km,三个互通立交匝道总长约5.6km。现该工程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毕,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工期要求:320日历天,其中坝区检查站-发展大道段2021年4月前完工,发展大道-桔城路段2021年1月前完工,桔城路段-伍家岗新收费站2021年4月前完工,伍家岗新收费站-机场段2021年9月前完工。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工程,主要内容为照明工程基础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边坡防护工程、雨污水排水工程、管网工程、保通工程、绿化及有关配套设施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上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5、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如:壹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等);(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各不少于1人,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2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及现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2020年6月至2020年8月投标人(含分公司)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8、投标人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五年内独立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和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且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否则评委将不予以采信,考核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独立完成”指非联合体的承包业务,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9、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中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省内企业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中的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10、投标人“施工类”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诚信专项总分须为8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专项总分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或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市政公用工程诚信专项总分计为80分);投标人须及时在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完善对应资质的诚信专项总分。
1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文件中上传的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11日17:30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伍元整(¥15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1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合同签订
施工合同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0年9月1日。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yichang.gov.cn)。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东艳路41号
联系人:吴高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中南路29号东辰壹号峰景2号楼
联系人:赵垚
联系电话:180*****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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