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咸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非油品商业租赁经营项目(HBZX-201712GL-537008001)招标公告

鄂咸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非油品商业租赁经营项目(HBZX-201712GL-537008001)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鄂咸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非油品商业租赁经营项目(HBZX-201712GL-********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X-201712GL-********1
1.招标条件
鄂咸高速公路梁子湖服务区和太和停车区已完成场区平整工作,为满足鄂咸高速公路2020年底通车的要求,受湖北联投鄂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湖北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就鄂咸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非油品商业租赁经营项目(以下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鄂州市梁子湖区东沟镇、太和镇、黄石市大冶市保安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鄂咸高速公路配套服务项目,服务区和停车区分别位于鄂咸高速公路桩号K31+400、K56+300处。梁子湖服务区总占地面积约190亩,建筑面积约14000平方米(其中综合楼10000m2,客房3000m2,设备房280m2,汽修间250m2,);太和停车区总占地面积约40亩,建筑面积约3600平方米(其中综合楼2900m2,设备房530m2)。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客房、汽修、餐饮、超市等(不含加油站、广告、充换电站、充电桩项目)基本服务功能经营。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10-01(此处指计划开始装修时间)
合同估算价:580.00万元
2.3其他:(1)本次招标租赁经营期限为 10 年(不包含装修期3个月);(2)项目经营模式:招标人将梁子湖服务区和太和停车区服务用房(毛坯标准)租赁给中标人,中标人自行出资进行装修,并办理相关合规经营手续后开展经营,定期向招标人缴纳租赁费。(3)装修要求:①本项目需进行二次整体形象包装,优化商业布局和完善服务功能,体现地域文化和主题特色,具备现代服务区商业综合体的特征,装修标准符合湖北省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②装修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非主体土建工程和建筑外立面改造、所有室内室外装饰装修、卫生间改造、水电、消防以及其他功能性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工程等,装修方案及预算报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中标人装修完成时间不得晚于2020年12月1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0年09月02日至2020年09月0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09月25日 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均将被否决。。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 )、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slft.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联投鄂咸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鄂州市梧桐湖新区凤凰大道东湖高新创意城B-06栋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399号联投大厦20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叶先生

联系人:

冯先生

电话:

****-*******

电话:

***-********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0年09月01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2、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餐饮、客房、超市管理、汽服等相关内容。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2个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及运营项目。

注: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业绩证明材料应附项目的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如无证明材料,该业绩将不予考虑;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全部冻结或破产状态;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惩戒”中失信被执行人(法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

注:投标人对以上第2条(1)、(2)、(4)信用状况均应附指定网站截图,截图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若投标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应按有关规定附相应资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应不少于1000万元。

2、投标人2019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

注: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营业收入以财务报告为准)


备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经营 商业租赁 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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