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咸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非油品商业租赁经营招标公告
鄂咸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非油品商业租赁经营招标公告
鄂咸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非油品商业租赁经营项目(HBZX-201712GL-********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X-201712GL-********11.招标条件鄂咸高速公路梁子湖服务区和太和停车区已完成场区平整工作,为满足鄂咸高速公路2020年底通车的要求,受湖北联投鄂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湖北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就鄂咸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非油品商业租赁经营项目(以下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实行资格后审。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鄂州市梁子湖区东沟镇、太和镇、黄石市大冶市保安镇招标人: | 湖北联投鄂咸投资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湖北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湖北省鄂州市梧桐湖新区凤凰大道东湖高新创意城B-06栋 | 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399号联投大厦20楼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叶先生 | 联系人: | 冯先生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2、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餐饮、客房、超市管理、汽服等相关内容。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2个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及运营项目。 |
注: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业绩证明材料应附项目的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如无证明材料,该业绩将不予考虑;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全部冻结或破产状态;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惩戒”中失信被执行人(法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 |
注:投标人对以上第2条(1)、(2)、(4)信用状况均应附指定网站截图,截图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若投标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应按有关规定附相应资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应不少于1000万元。 2、投标人2019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 |
注: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营业收入以财务报告为准)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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