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对安康富强机场净空符合性评估 招标公告
“安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对安康富强机场净空符合性评估 招标公告
“安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对安康富强机场净空符合性评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大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09-15 10: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FZBCG-AK2020-042
2、项目名称:“安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对安康富强机场净空符合性评估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500,000.00元
4、最高限价:500,000.00元
5、采购需求:“安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对安康富强机场净空符合性评估采购项目,1项,采购预算: 500,000.00元,项目概况: 对安康富强机场现行所有飞行程序运行影响的评估;对安康富强机场现行飞行标准影响的评估;对安康富强机场远期规划内容涉及的飞行程序的影响评估;对航路最低安全高度的评估;对安康富强机场飞机性能的影响评估;对安康富强机场导航设施场地的环境评估;对安康富强机场附件十四面(或机场净空区)的评估;对安康富强机场灯光设施的评估。,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用于“安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对安康富强机场净空符合性评估
6、合同履行期限:2020-09-02 00:00:00至 2020-12-02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必须具有民航主管部门认可的飞行程序设计编制资质证书;供应商完成局方要求的培训并通过考核的人员不少于3人,且列入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最新一期《飞行程序设计单位备案信息公布表》。3)、供应商在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至磋商截止日)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的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4)、项目负责人具备民航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5)、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6)、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投标人具有一定的综合设计能力;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09-08 17:00:00止
地点: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大厅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介绍信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特定资格条件中1-6项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09-15 10:00:00
地点: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汉滨区欢喜岭路水景湾小区)开标三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
地址:朝阳路1号
联系人:韩荣铎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念琴
电 话:182*****605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方正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城市风景1号楼北侧楼5楼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东方正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0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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