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长春市第八十七中学南阳校区报告厅舞台灯光音响LED屏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社会代理]长春市第八十七中学南阳校区报告厅舞台灯光音响LED屏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第八十七中学南阳校区报告厅舞台灯光音响LED屏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与建阳街交汇龙城御苑2栋43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 9月 24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Y202005-033
项目名称:长春市第八十七中学南阳校区报告厅舞台灯光音响LED屏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2,196,993.00
采购需求:舞台灯光音响设备采购(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近半年有连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根据长绿财【2019】36号文,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0年 9月 3日至2020年 9月 1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8:30 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与建阳街交汇龙城御苑2栋431室)
3.方式: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同时经营范围内必须含有:灯光音响设备或舞台灯光音响设备或灯光音响演艺设备经销或舞台灯光音响设计施工或音响工程。否则不予报名。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中小企业证明函;
4.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售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0年 9月 24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长春市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开标二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长春市绿园区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 长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
联系人:齐老师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与建阳街交汇龙城御苑2栋808会议室431室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 ****-********
3.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长春市绿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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