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施工及采购招标公告
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施工及采购招标公告
中宁县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施工及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宁县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巳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宁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法定代表人为王自荣。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宁县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共五个标段。
一标段:建设地点位于石空镇,建设内容为5万立方垃圾填埋场。
二标段:建设地点位于鸣沙镇,建设内容为3万立方垃圾填埋场。
三标段:采购氯镁砼双格垃圾箱约1600个,规格为1300*700*1000mm。
四标段:采购4立方铁制垃圾箱约288个,规格1950*1500*1300mm,人力三轮车100辆,规格为1200*600*700mm。
五标段:采购农用三轮车18辆,规格7YPL-1450DA3B;一体式柴油发电机组1套,规格3000W;
35马力农用动力四轮车一辆,规格304A;小型装载机两台,型号920B。
一标段及二标段计划工期均为50日历天,三标段至五标段供货工期均为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一标段及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市政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标段至五标段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所投标产品生产或经销资质证书 ; 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3)财务状况、商业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
(4)由检察机关出具的 《近 3 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及无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不良记录 ;
(5)与本项目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凡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在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税务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7月20日至2012年7月 26日,每日上午 8 时至12时,下午 14 时至 18 时(节假日休息), 在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中宁县新南街绿苑门口)持“三证一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费1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宁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地 址:中宁县团结中路与滨河路交叉处东侧 地 址:兴庆区长城东路238号
联系人: 杨生军 联 系 人: 王 莉
电 话: 137*****667 电 话:159*****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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