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畋路道路工程二标段、三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李畋路道路工程二标段、三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浏阳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李畋路工程已经由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文号为(浏发改【2012】32号),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委托浏阳市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本项目的施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浏阳市长兴片区,长兴湖以东、浏阳河路以西,南起锦程大道,北至浏阳大道
2.工程内容:李畋路道路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质量要求:优良
4.工期要求:330日历天(以监理开工令为准,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路基工程;2013年7月30日前竣工。)
5.计划总投资:二标段约 4183.41万元;三标段约 6909.67万元。
6.招标范围:以招标人发出的正式施工图和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施工标段 | 起止桩号 | 长度(米) | 工程主要内容 |
二标段 | K0+420~K2+040 | 1620 | 路基、路面等 |
三标段 | K2+040~K3+818 | 1778 | 路基、路面等 |
三、参与投标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 贰级)资质。
2、参加本工程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有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请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时自行核实。湖南省外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项目情况或实际情况与查询情况不符的以公司工商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证明样本见招标文件附件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5.1开标时拟任本项目建造师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项目负责人未到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
5.2湖南省省外企业必须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省外企业提供)。
5.3投标人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标段投标,只能参加浏阳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李畋路道路工程(K0+420~K2+040)二标段、浏阳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李畋路道路工程(K2+040~K3+818)三标段两个标段中任一个标段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招标取消投标报名环节,招标文件将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www.lyztb.net)发布,下载栏目在“下载中心”,文件名为“浏阳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李畋路道路工程二标段、三标段施工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注意查询,符合招标公告和文件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均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五、诚信投标保证金
诚信保证金的缴纳办法见招标文件。
六、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七、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下同)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逾期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浏阳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市浏阳大道商会大厦八楼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浏阳市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浏阳市浏阳大道新天地商务会所十二楼1205室
联系人:程丰
电 话/传真:****-******** 136*****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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