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城市水生态提升综合利用PPP项目第二批次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包头市城市水生态提升综合利用PPP项目第二批次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包头市城市水生态提升综合利用PPP项目第二批次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2020SL-015
一、招标条件
包头市城市水生态提升综合利用PPP项目第二批次保险项目已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包发改审批字【2018】11号,招标人为包头北控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包头市城市水生态提升综合利用PPP项目第二批次保险项目
2、招标内容:包头市城市水生态提升综合利用PPP项目第二批次保险服务,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计划投资:67.5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从事本项目相应经营范围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具有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专业社会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5、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负责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有效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单位公章必须是公司注册所在地公安局审批刻制的印章,财务章、投标专用章、电子章、彩扫章等其他印章无效)。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
(1)获取文件登记表(内容包含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内容);
(2)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购买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4)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5)开户许可证(如企业当地已取消开户许可证,请投标人出具基本账户说明并加盖公章即可)
(6)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登记通知书”。
注:若发现存在提供虚假资料,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付。
五、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获取文件时间、地点及金额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9月02日至2020年09月0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2、获取地点: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
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9月23日上午09:00-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09月23日上午09:30
开标地点: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index)、2.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mgggzyjy.gov.cn/)、3.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tggzyjy.cn/btweb/)、4.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上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头北控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呼婷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人:邢瑞芳
电 话:****-*******转804
传 真:****-*******转806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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