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帘维修更换招标公告

窗帘维修更换招标公告

窗帘维修更换招标公告

我校拟对我校拟对资环学院楼部分窗帘维修更换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本公告要求前来投标。

一、 工程概况及技术要求:

1、 拆除原有轨道,对拆除部分的墙面进行修复。

2、 主材要求:遮光布帘

1) 遮光布成分:60%棉,40%涤纶;缩水率:0%;防晒率:优;色牢度:≥4级;符合国家质量及技术要求,成品:窗帘成品比例为1:1.5效果。

2) 轨道采用防晒轨道,壁厚大于等于1.0mm,重量不低于300g /m,吊轮采用防静音,滑动顺畅自如。

3) 其他要求:1)遮光:80%;2):阻燃等级B1级;3):防紫外线率95% 布带采用80g无仿布芯带,洗涤后不缩水、不变形。

3、 数量约700米。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 工期:20天。

二、 投标须知:

1、 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必须确认本招标文件所有条款,提交有效证书、证件,不符合文件要求的标书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2、 投标单位若对招标邀请函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2012年7月27日前提出,我们将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解答。

3、 投标单位需交纳标书费,价格为200元/份。无论中标与否,标书费概不退还。

4、 参加开标会签到时交纳履约保证金10000元,未交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单位不响应中标结果,或中标单位在合同履行期违背或单方中止合同,保证金归发标方所有,并由中标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履行合同完毕后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于招标结束后退还。

5、 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编制标书,并按招标日程安排参加各项活动,否则将以自动弃权处理。

6、 必须按本邀请函要求提供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7、 投标单位所提交的投标资料(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原件外)概不退还。

8、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并审计完毕后付总工程造价的95%,余款在质保期满后一月内付清。

三、 标书及样品要求:

1、 证件文件:3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 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不是本公司法人代表,还需附有《法人代表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各种荣誉证书等。

(3) 公司代理商,需提供授权经销证书或原生产厂家证明。

(4) 企业简介、经营业绩(主要客户注明单位名称、工程内容、联系人和电话)。

2、 方案及报价书一式10份,内容如下:

(1) 方案说明:主材选型、主要工艺、安全措施、工期计划等。

(2) 工程报价明细表:

a) 报价单必须注明工程所有计价内容,必须注明所用主材的品牌、规格型号及产地。窗帘按展开长度报价,轨道按延长米报价,修复墙体按水平延长米报价。

b) 报价明细表内综合报价包括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税金等所有施工结算中发生的各种费用。

c) 报价文件中不许加行、涂抹或改写。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价概不接受。

3、 其他要求:

(1) 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主要工程材料样品窗帘、轨道等。

(2) 投标单位应将标书密封后加盖公章,按开标时间自带到招标会址。

四、 招标日程:

1、 购买标书及查看现场:

(1) 时间:2012 年7月26日上午:8:20-8:40,之后查看现场

(2) 购买标书地点:山东科技大学行政楼220房间

2、 开标议标

(1) 地点:山东科技大学青岛校区行政楼二楼资产处会议室

(2) 参加人员:山东科技大学有关领导、专家、评标小组成员及被邀请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

(3) 开标程序:

a) 2012年7月29日8:30-8:45到办公楼220室签到并交纳履约保证金。

b) 招标单位主持会议,宣布有关事宜。

c) 招标单位审核投标单位资格及其提供的样品质量。

d) 投标单位分别向评标小组公开报价,报价次序现场抽签产生。

e) 评标小组对投标单位报价及企业情况综合评估、确定拟中标单位。

f) 评标小组选择是否对拟中标单位进行考察并最后确定中标单位。

五、 招标原则:

1、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 综合评比原则

(1)产品的性能、产地及质量标准。

(2)产品的可靠性。

(3)企业信誉。

(4)执行合同的能力。

3、 效益优先的原则。以邀请函的要求为基础,对质优工程和产品、优惠力度大、科技含量高、单位社会信誉高、服务良好的投标单位优先选用。

4、 保密原则。开标会前招标小组成员不许询问投标单位的报价,招标期间招标小组成员不准以任何形式将评标意见和商家投标信息传给其他人员。

5、 集体决定的原则。中标单位由招标小组集体决定,组长向拟中标单位宣布,所形成的招标结果招标小组成员要签字予以确认。

6、 严格遵守招标程序。相关技术要求在招标前和技术谈判过程中进行,商务谈判在技术要求明确的基础上进行。在商务谈判结束后订合同之前,若有大的技术变动并影响到采购价值总额,相关部门要向招标小组提出变更申请报告,说明变更的理由。不经过招标小组同意,不准擅自与商家进行技术的、商务的谈判。

7、 对未中标单位不作解释的原则。

联 系 人:张培友 ****-********

技术咨询:张新国 ****-******** 137*****268

银行账户:山东科技大学

开 户 行:农行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帐 号:***************

地 址: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

山东科技大学

2012年7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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