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港区三期工程驳船泊位小港池北侧码头供配电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南沙港区三期工程驳船泊位小港池北侧码头供配电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驳船泊位小港池北侧码头供配电安装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驳船泊位小港池北侧码头供配电安装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基础[2010]3155号文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位于广州南沙龙穴岛(孖沙)垦区内,南沙港区二期工程下游。工程拟建设4个10万吨级和2个7万吨级集装箱泊位(水工结构均按靠泊15万吨集装箱船设计),码头岸线长2218m;24个2000吨级集装箱驳船泊位,码头岸线长1660m

本招标工程为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驳船泊位小港池北侧码头工程的一部分。招标内容包括:

变电所内的高低压柜的供货、安装和调试;码头堆场高杆灯、电箱的供货、安装和测试;以及相关高低压电缆的供货、敷设和测试。

具体工程量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申请人资格要求(申请人合格条件)

3.1 本次资格预审对申请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的要求:

(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机电安装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核发的五级或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核发的三级或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申请人近五年(2007年至2011年须至少完成过单项工程合同额人民币1000万元或以上的港口电气安装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工商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机电工程一级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 B 类)。投标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不能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或其他正在投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告知性备案信息应在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公布(有效期内)且符合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及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对于项目负责人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所提供的项目经理一经确认,不得更换)。

(5)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2009年—2011年企业财务状况公司有盈利,且企业2011年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的。

(7)本招标工程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IC卡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9)申请人递交的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不能存在虚假材料(原件备查)。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投标报名申请表(壹式贰份,表格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须有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和法人签章),投标报名申请表的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同时提交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的原件以及本招标公告3.1“资格审查要求”中的有效施工业绩的证明资料原件备查(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投标申请人递交完“投标申请表”并办理交易中心要求的相关手续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有限数量制),所有满足本招标公告资格合格条件规定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主管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满足初步评审条件的投标人超过7名的,将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办法选取前7名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2年 7 月 23 日至 7 月 27 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2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0元,在退还图纸后退还(不计利息)。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注:本工程不接受以邮购的形式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开始和截止时间(申请开始、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年 月日9时30分至10时30分,地点为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 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无)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地 址:

邮 编: 510100邮 编:

联 系 人:小姐、 凌先生联 系 人:

电 话: 020-******** ********电 话:

传 真: 020-********传 真:

电子邮件:nanshaban@yahoo.com.cn电子邮件:

网 址:网 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驳船泊位小港池北侧码头供配电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驳船泊位小港池北侧码头供配电安装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基础[2010]3155号文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位于广州南沙龙穴岛(孖沙)垦区内,南沙港区二期工程下游。工程拟建设4个10万吨级和2个7万吨级集装箱泊位(水工结构均按靠泊15万吨集装箱船设计),码头岸线长2218m;24个2000吨级集装箱驳船泊位,码头岸线长1660m 。本招标工程为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驳船泊位小港池北侧码头工程的一部分。招标内容包括:变电所内的高低压柜的供货、安装和调试;码头堆场高杆灯、电箱的供货、安装和测试;以及相关高低压电缆的供货、敷设和测试。具体工程量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3.申请人资格要求(申请人合格条件) 3.1 本次资格预审对申请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的要求: (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2)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①机电安装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核发的五级或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核发的三级或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3)申请人近五年(2007年至2011年)须至少完成过单项工程合同额人民币1000万元或以上的港口电气安装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工商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机电工程一级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 B 类)。投标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不能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或其他正在投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告知性备案信息应在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公布(有效期内)且符合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及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对于项目负责人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所提供的项目经理一经确认,不得更换)。(5)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6)2009年—2011年企业财务状况公司有盈利,且企业2011年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的。(7)本招标工程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8)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IC卡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9)申请人递交的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不能存在虚假材料(原件备查)。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3.3投标报名申请表(壹式贰份,表格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须有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和法人签章),投标报名申请表的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同时提交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的原件以及本招标公告3.1“资格审查要求”中的有效施工业绩的证明资料原件备查(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投标申请人递交完“投标申请表”并办理交易中心要求的相关手续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有限数量制),所有满足本招标公告资格合格条件规定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主管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满足初步评审条件的投标人超过7名的,将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办法选取前7名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标。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2年 7 月 23 日至 7 月 27 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2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0元,在退还图纸后退还(不计利息)。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注:本工程不接受以邮购的形式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开始和截止时间(申请开始、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年 月 日9时30分至10时30分,地点为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开标室)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无)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地 址: 邮 编:510100 邮 编: 联 系 人:杨小姐、 凌先生 联 系 人: 电 话: 020-******** ******** 电 话: 传 真: 020-********传 真: 电子邮件:nanshaban@yahoo.com.cn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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