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日产产能扩建朱贵路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东风日产产能扩建朱贵路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东风日产产能扩建项目朱贵路建设工程

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花发改基核【2012】1号东风日产产能扩建项目朱贵路建设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花都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

********

广州市城镇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三、前期服务机构

1万元

六、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七、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 本工程划分为1

2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和工程相关协调工作

3道路全长690米,宽20米,其中车行道14米,人行道3米×2,本道路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高密度聚氯乙烯双壁波纹管(HDPE)管径DN300-DN600,长1385米;Ⅱ级钢筋混凝土承插管管径DN700-DN1500,长445米;球墨铸铁管管径DN250-DN300,长690米。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2 7 21 2012 7 25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 7 月 26 8 1 ,下午:2:30

(公休日不接受报名)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22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 1日(近2年或以上)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7、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7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7 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业主综合评价*20%+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80%)前 7名成为正式投标人。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监理企业市政工程专业排名为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资格审查结束的当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排名为准。联合体投标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组成联合体各成员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的平均值计算。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一 份正本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花都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汽车产业基地车城大道1号

十四、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六、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广州花都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市城镇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附件一:

东风日产产能扩建项目朱贵路建设工程

监理

资格审查文件

招 标: 广州花都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城镇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

********2">1.《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穗建筑[2010]69《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穗建法[2005]16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招标公告所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

1.2 招标人,工程名称,工程建设地点等相关情况均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3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编制

1.3.1须投标申请人提供书面资料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应注明相应的工程名称、及投标申请人的法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1.3.2份数见招标公告。

1.3.3投标申请人应承担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须投标申请人提供书面资料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和要求内容,并装订成册,编制页码,所有资料封面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签章。

1.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和接受

1.4.1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在该时间期限和同一地点,可对已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补充。

1.4.2投标申请人应自备密封袋和》一式两份。》要求原件备查的资料,其原件应在报名时携带至报名地点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且在招标活动结束前,应招标监督机构或招标人要求,其原件应当能够在五日内再次提交审核。

1.4.3投标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须提供书面资料的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应书面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由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认定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具有原件的证明效力。如出现该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在》中的“审核情况”栏填写“附有说明”。

1.4.4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报名窗口按照》中资料目录对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书面资料的资格审查资料及其原件进行签收或核对。

1.4.5《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须提供书面资格审查资料的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和投标申请人双方共同签署,该表所记录的内容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共同签署确认。资料签收或核对结果须用中文文字表述,不得用简单符号表述(如“√”或“×”)。》一份作为报名资料首页,连同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在投标单位代表监督下当场进行密封,另一份交由投标申请人。

1.4.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接收投标申请人按时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不得在报名窗口进行任何形式的实质性资格审查工作,不得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未提供原件核对、资料不完整等理由拒绝其报名。

1.4.7逾期送达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4.8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不意味着其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应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

1.5资格审查结果的通知、确认和公示

1.5.1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把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各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资格审查结果通知。

1.5.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五日内,投标人可以就投标报名和资格审查中任何不公正行为及违法行为向招标公告载明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检举和投诉。

1.5.3所有获得投标资格的正式投标人,将获得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收到邀请书后,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书面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同意参加投标或放弃投标。


2.资格审查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办法

********2">2.1总则

2.1.1资格审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的评审原则,按照招标公告和本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程序,选定具有良好的业绩和能力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1.2资格审查将按照申请人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和其他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审查其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须投标申请人提供书面资料的未按照》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的申请人,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1.3资格审查委员会对须投标申请人提供书面资格审查资料的原件核对情况有疑问或资料复印件模糊无法辨认的,可以书面要求重新递交原件复核,投标人应按时提交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交原件。

2.1.4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公开要求所有申请人对须提供书面资格审查资料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整个澄清和说明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象。

2.1.5《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1.6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按招标公告中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2.1.7拒绝挂靠单位参加投标,一旦发现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处理,将挂靠情况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2.1.8投标报名单位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如被查实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或招标人及其组织的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后,将取消该投标报名单位在其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将对该投标报名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并通报。

2.1.9特别声明: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1.10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投标企业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报发证部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认定为无效。

********3">2.2评审工作机构

2.2.1招标人应按相关规定组成资格预审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公布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委员会的组成、专家的条件和抽取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评标委员会和评标专家的规定执行,招标人不得参加或派代表参加资格预审委员会。

2.2.2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择优(若有)工作并编制审查报告。

2.2.3由招标人组成的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资格审查报告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名单。

********8">2.3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的程序和细则

2.3.1检查并记录各申请人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的密封情况。发现密封被破坏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密封情况均良好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2.3.2检查《》的签署和涂改情况,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中须提交的书面资料的签署和涂改情况符合规定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2.3.3检查《》的“审核情况”,认定申请人是否按照》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

2.3.4资格审查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审查各项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认定其是否证明了申请人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相应投标人合格条件。

2.3.5汇总审查情况,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

2.3.6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9">2.4确定正式投标人

2.4.1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2.5正式投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因故暂停招标程序,恢复招标程序时,若法律、法规、规章对投标人资格提出新的强制性规定,招标人应当按照新的规定要求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相关资格证明资料并核查,以符合现行规定。补充、更换资料的时间应不少于15日,资审结果如有变化,应在开标前5日上网公示。补充、更换资料的期间可以进行投标程序。

原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资料后,经招标人审查,满足现行规定的,可以参加投标。重新审查后,合格投标人少于5人,应重新招标。已书面退出该项目投标的,无权再参加此次投标。

如尚未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招标人应当发布补充公告,按新的规定修改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增加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日。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投标项目名称:东风日产产能扩建项目朱贵路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投标申请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申请人

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

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一式两份,不用装订)

原件

2.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件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4.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核对原件

5.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核对原件

7.

拟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复印件

核对原件

8

企业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

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

核对原件

监理合同

核对原件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核对原件

9

投标人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原件

10

2010年7月1日至今企业工程监理获奖业绩和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择优资料)

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

核对原件

监理合同

核对原件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核对原件

工程监理获奖证书

(如有)

核对原件

11

ISO认证证书复印件(择优资料)

核对原件

12

企业“重合同守信用”复印件(择优资料)

核对原件

13

项目人员架构及人员相关证件(择优资料)

核对原件

14

设备配置(设备为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自有的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择优资料)

核对原件

15

管理服务水平(择优资料)

核对原件

注: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核对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投标申请人如提交两项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表第8项按照原格式扩展。

5、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6、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附件三: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附件四:业主综合评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及权重

子项

分数

小计

小计

小计

合计

企业2010年7月1日至今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情况(最高10分)

企业资信证明

(10)分

项目人员架构(50)分

设备配备(15)分

管理服务水平(15)分

国家、省、市级奖

类似业绩

ISO

认证

重合同守信用

10

每项加5分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得5分,无则0分

连续五年以上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单位的得5分;连续五年及以下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单位得2分;没有不得分。

各投标申请人拟投入监理组织机构人员数量排序1-2名的得50分;3-5名的得40分;6-7名的得20分; 8名及以后的不得分。

[优]设备齐全,全为自有设备,得分A为:10<A≤15分;[良]设备齐全,部分为自有设备,得分A为:5<A≤10分;[中]有设备,全部为租赁,得分A为:1<A≤5分;[差]没有设备得0分

[优]管理科学、措施到位、制度完善,得分A为:10<A≤15分;[良]管理较科学、措施较到位、制度较完善,得分A为:5<A≤10分;[中]管理一般、措施基本到位、制度基本完善,得分A为:1<A≤5分;[差]管理不科学、措施不到位、制度不完善为0分。

1

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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