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
横沥东方红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 穗南发改项目[2012]35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东方红村民委员会 现对横沥东方红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横沥东方红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东方红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 冯先生 联系电话:138*****08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城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工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局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东方红村
四、项目概况: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①项目编号:2012-3052
②标段招标内容:横沥东方红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工程土建、给排水和电气工程(具体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③规模:建筑面积557平方米,建筑基地面积194平方米,建筑总高11.77米,三层框架结构。
④招标控制价:*******.17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区、镇财政补助和村自筹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2年7月21日至2012年8月10日10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2012年8月10日,9 时00分至10时30分。
2. 开标时间:2012年8月14日9时30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当天的截止时间前,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 二楼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2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符合穗建筑[2010]915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注:小型项目选择此项)。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4、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开标当天中午十二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附件二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4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 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7-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九、本项目采用电子资格后审,但不采用电子评标,投标单位需要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文件。
二十、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会员专区下载招标图纸。
二十一、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东方红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城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横沥东方红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招标 单 位: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东方红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城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一二年七月 目录目录1第一章投标须知2一、投标须知前附表2二、投标须知修改表5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8(一)总则8(二)招标文件9(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19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22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22二、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施工招标项目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25(一)总则25(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28商务综合诚信评标法28第三章合同条款40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72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81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82第七章工程量清单83第八章招标控制价84 第一章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声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GZZB2010-007-2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项目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定义招标人(即发包人):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东方红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广州城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广州市城市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22.2.1工程名称横沥东方红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工程施工总承包32.2.2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东方红村42.2.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557平方米,建筑基地面积194平方米,建筑总高11.77米,三层框架结构 52.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对项目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所发文件及施工图纸总价大包干。62.2.5质量标准合格 72.5.1招标范围本项目总建筑面积557平方米,建筑基地面积194平方米,建筑总高11.77米,三层框架结构的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和电气工程的施工,具体发包内容以招标图纸为准。82.5.2工期要求 年 月 日计划开工,施工总期:90日历天。 93.1资金来源区、镇财政补助和村自筹资金10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11资格审查方式电子化资格后审。1213.1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按《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执行。1315.1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1416.1投标担保1收取方式:方式一:由交易中心代收。2.投标担保额度:2 万元(在招标过程中不可调整)。3.缴纳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至开标前。4、投标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16.1款。157.5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165.1踏勘现场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方式: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详细地点: 178.1招标答疑1.方式:网上答疑:2. 投标人质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0 日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7 日4. 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34603989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8.1款。6、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18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经济标部分组成。两册合编成一本。1917.1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采用纸质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所有投标文件密封为1包(含电子文件2份)。2019.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1.递交方式:报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2.文件的递交起始时间: 2012年8月10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12年8月10日10时30分。2.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二楼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2120.4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和地点1. 起始时间: 2012年8月10日10时30分。截止时间:2012年8月10日12时30分。2.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2224.1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1.开标开始时间:2012年8月10日9时30分 2.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开标室。3. 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2333.4开标评标办法 商务综合诚信评标法2438.2履约担保 方式一: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25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17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152977.24元, 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0.00元,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6保修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27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从0、0.5%、1%、1.5%、2%、2.5%、3%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28评标委员会人数组成人数:标书的评审由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综合组的成员可由经济评委组成,该评标委员会由5 人或以上单数组成。29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计分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施工房建排名为准 。[①同一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组成联合体各成员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的平均值计算。②同时具有招标要求专业资质的投标人,专业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其承接该工程所需专业的最高分为准。③采用专业企业资质进行招标的,如属8个专业综合诚信排名(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建筑幕墙专业、建筑智能化专业、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桥梁工程专业、消防设施工程专业、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企业)之内的专业承包企业,分别按照相应的专业综合诚信排名分数计算投标人得分;如无专业诚信排名的,计算其施工企业排名。3013.4、13.5.2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见相应的合同条款。注: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GZZB2010-007-2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gzzbb.gz.cn)下载查阅。条款号:7.4修改类型:删除原文: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形式的招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该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对招标人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条款号:11.2(6) 修改类型:删除原文: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条款号:11.3.1(6) 修改类型:删除原文: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①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已在广州余泥管理政务网(www.gzyuni.gov.cn)公布的运输公司]及排放点;②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或施工专业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条款号:11.3.1(9)修改类型:删除原文: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发票须与设备现场全貌彩照放置同一页,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扫描件,原件备查)。(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该项内容的证明文件)。条款号:11.4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投标人应使用符合《广东省工程造价文件数据交换标准(电子评标部分) 交易中心实施细则》的计价软件制作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单价分析表(如本招标 文件要求单价分析表)。现文:电子文件,用Microsoft Excel或Word软件制作,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电子文件介质使用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文件光盘要求二套)。条款号: 11.5、11.6、11.7 修改类型:删除原文:11.5投标人应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进行投标文件的合成、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工作,所有电子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11.6投标人应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该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1.7除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相关的内容、《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外,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纸质原件的扫描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条款号:12.2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造成无法满足评标需要的,经评标委员会审查作废标处理。现文: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如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造成无法满足评标需要的,经评标委员会审查作废标处理。条款号:18.1、18.2、18.3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8.1投标文件的份数要求: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份数递交投标文件。18.2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人应使用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提供的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不得修改所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格式。18.3投标文件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包含完整的投标人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现文:18.1投标文件的份数与包封要求;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份数与包封要求包封投标文件。18.2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密闭封装为一包,外包装材料不应留有可在包封后添加或抽取投标文件的空隙。18.3投标文件的标志要求:外包封上应具有以下标志(中括号中内容已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由投标人自行填入):18.3.1 招标人的名称;18.3.2 “[工程名称]项目投标文件”字样、 投标人名称及加盖投标人公章;条款号:18.4修改类型:增加现文:18.4接收投标文件时,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或加写标志,招标人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条款号:19.1、19.2、19.3、19.4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9.1 投标人代表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19.2投标人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递交投标文件。19.3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19.3.1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评标系统且取得回执的; 19.3.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并进行加密的;19.3.3 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不完整的;19.3.4 电子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19.4 投标截止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监督机构投诉。现文:19.1 投标人代表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19.2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19.2.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19.2.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19.3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19.3.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19.3.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志的;19.3.3投标人代表未准时出席收标会或未按要求签到的;19.3.4在投标截止时,投标人代表未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递交投标文件的。19.4 投标截止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监督机构投诉。条款号:19.5 修改类型:增加现文:如投标文件不能在接收标书当天开启时,须按机密件集中封存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封标室里,开标前再从中心封标室解封、取出。条款号:19.6 修改类型:增加现文:全体投标人应见证封标及标书的解封、取出过程,如投标人不参加见证封标及标书的解封、取出过程,视同认可投标文件的封存的解封、取出过程与结果。条款号:21.1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电子评标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现文: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条款号:23.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投标人应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将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中录入完毕。现文:接收投标文件当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将《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中的信息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中录入完毕。条款号:24.1 修改类型:删除原文: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的三小时内为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人须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将作为废标处理。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一)总则1、定义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递交的全部文件。(6)“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7)“电子文件” 指数字、文字、图形等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2、招标说明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2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2.3设计说明:详见招标图纸。2.4工程施工特点:详见招标图纸。3.资金来源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5.踏勘现场5.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6.投标费用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7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和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第七章工程量清单(另册)7.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7.3 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7.4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形式的招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该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对招标人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7.5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通过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7.6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7.7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7.8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编制的格式要求。8.招标答疑8.1 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建设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 →输入密码(密码为:34603989)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8.3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8.4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8.5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9.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及经济标投标文件组成。11.2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1)投标申请公函;(2)企业资质证书;(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适用于小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及本企业聘书,或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专业证明;(5)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6)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7)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注:资格审查内容的(2)至(7)项的信息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在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不需附该部分资料。11.3经济标主要包括的内容:11.3.1投标函部分:(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函》(格式见第四章);(4)《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格式见第四章);(5)《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的承诺书》 (格式见第四章);(6)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或施工专业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7)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第四章);(8)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9)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发票须与设备现场全貌彩照放置同一页,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扫描件,原件备查)。(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该项内容的证明文件)。11.3.2投标报价部分:(1)投标总报价说明;(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用按招标文件规定单列,并且不得浮动或改变);其中列表明细如下:?工程总价;?编制说明;?工程概况;?工程项目投标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投标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投标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报价表;?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暂列金额明细表;?材料设备暂估价明细表;?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计日工计价表;?总承包服务计价表;?规费和税金项目计算表;?人工、主要材料设备、机械台班价格表(3)综合单价分析表;(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5)其它辅助说明资料。11.3.3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及广东省相关定额及清单规范执行。11.4电子文件,用Microsoft Excel或Word软件制作,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电子文件介质使用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文件光盘要求二套)。11.5投标人应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进行投标文件的合成、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工作,所有电子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11.6投标人应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该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1.7除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相关的内容、《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外,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纸质原件的扫描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11.8投标文件应按上述的编排要求编制。如因不按上述编排要求编制而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2.投标文件格式12.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12.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如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造成无法满足评标需要的,经评标委员会审查作废标处理。13.投标总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13.1 本工程的投标总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13.2招标人按照招标图纸制定工程量清单,该清单载于本招标文件第七章中,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13.3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是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的工期要求,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的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制定的工程量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即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中标投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也不发生改变。但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12个月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调整原则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13.5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13.5.1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13.5.2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13.5.3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3.5.4 如相关定额没有相应子目的,其计价方式由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另行规定。未规定的,中标后双方协商约定。13.6暂列金额、暂估价13.6.1暂列金额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等费用。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13.6.2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的,应由招标人同中标人联合招标,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13.6.3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但适用政府采购规定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13.6.4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有法定的承包资格的,由承包人承包,承包人无法定的承包资格但有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承包人分包,招标人同承包人结算的价格按本投标须知13.5款规定确定。13.6.5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既无法定的承包资格又无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招标人另行发包。13.6.6 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由其他承包人承包的,纳入本项目承包人的管理和协调范围,由其他承包人向本项目承包人承担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责任,本项目承包人向招标人承担责任。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并将其纳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适当项目报价中。招标人将视为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13.7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3.8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或者以事先公开征集的方式提出不少于3个同等档次品牌或分包商供投标人报价时选择,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参考品牌的,必须在参考品牌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厂家以及质量等级,并且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3.9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14.投标货币14.1 本工程投标总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5.投标有效期15.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担保。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6.投标担保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委托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具体实施保证金的 收取和退还工作。16.2投标人可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也可在单个项目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低于本项目所要求投标保证金金额的,则以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准,无需补充差额。16.3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额度:(1)一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为人民币八十万元;(2)二级资质的企业为人民币六十万元;(3)三级资质的企业为人民币四十万元。16.4投标人向交易中心一次性交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后,交易中心将出具收讫证明。投标人凭收讫证明可参加交存期内进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的各项工程的投标。16.5委托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16.6由招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要求收费单位在《广州建设工程投标缴费情况表》加盖收费确认章。16.7“网银”缴费的操作详见《网上银行缴费操作指南》或请自行咨询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6.8投标人未能按要求递交投标担保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其投标文件。16.9由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7个工作日后办理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后办理退还手续。16.10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没收投标担保:16.10.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标书;16.10.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递交履约担保;16.10.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7.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份数递交投标文件。17.2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18.1投标文件的份数与包封要求;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份数与包封要求包封投标文件。18.2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密闭封装为一包,外包装材料不应留有可在包封后添加或抽取投标文件的空隙。18.3投标文件的标志要求:外包封上应具有以下标志(中括号中内容已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由投标人自行填入):18.3.1 招标人的名称;18.3.2 “[工程名称]项目投标文件”字样、 投标人名称及加盖投标人公章;18.4接收投标文件时,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或加写标志,招标人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9.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19.1 投标人代表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19.2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19.2.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19.2.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19.3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19.3.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19.3.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志的;19.3.3投标人代表未准时出席收标会或未按要求签到的;19.3.4在投标截止时,投标人代表未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递交投标文件的。19.4 投标截止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监督机构投诉。19.5如投标文件不能在接收标书当天开启时,须按机密件集中封存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封标室里,开标前再从中心封标室解封、取出。19.6全体投标人应见证封标及标书的解封、取出过程,如投标人不参加见证封标及标书的解封、取出过程,视同认可投标文件的封存的解封、取出过程与结果。2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0 项所述的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评标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20.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招标文件修改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0.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五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0.4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的二小时内,项目负责人须凭身份证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事先确定的开标室签到。项目负责人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该投标文件无效。21.迟交的投标文件21.1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撤回或替换已递交的投标文件。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22.4在投标截止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且招标人有权就其撤回行为报告政府主管部门载入不良信用记录。23.投标信息录入23.1. 接收投标文件当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将《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中的信息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中录入完毕。24.投标文件的解密24.1. 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的三小时内为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人须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将作为废标处理。(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24、开标。详见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25.评标过程的保密25.1 开标后,直至中标公示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5.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不公正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6.投标文件的澄清,计算错误的修正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27.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家或评标有效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28.中标通知书28.1定标后,招标人将就规定的内容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三个工作日。28.2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后,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颁发,并经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28.3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收到。29.合同协议书的签订29.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定和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9.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29.3非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帐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变更,否则招标人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拔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29.4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应提供工程所在地发票。30.履约担保30.1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3项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30.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31.合同生效31.1在合同双方全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32.其它费用32.1中标人应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33.腐败与敲诈行为在招标和合同实施期间,业主要求投标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33.1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1)、“腐败行为”是指在招标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招标人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也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在递交投标书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招标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业主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33.2如果投标人被认定在本招标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投标资格。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声明:本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使用GZZB2010-007-2招标文件范本的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gzzbb.gz.cn)下载查阅。条款号:35.2.1、35.2.2修改类型:删除原文:35.2.1投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人解密的;35.2.2解密后,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满足资格审查及评标需要的;条款号:35.3 修改类型:删除原文:35.3招标人在开标开始时间后,使用制作该招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招标人解密。条款号:39.3 修改类型:删除原文:导入电子招标文件;条款号:39.4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对未成功递交投标文件、出现35.2所列废标条款、项目负责人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投标单位进行废标处理。现文:对出现35.2所列废标条款、项目负责人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投标单位进行废标处理。条款号: 39.5修改类型:删除原文:招标人使用制作该招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已完成投标人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招标人解密。条款号:39.6修改类型:修改原文:将所有解密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导入系统并公开开标;现文: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性后,开启全部投标文件;条款号:39.7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确定计算评标参考价的排序(对投标报价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人进行电脑随机排序);现文:确定计算评标参考价的排序(对投标报价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人进行摇珠机随机摇珠排序);随机摇珠排序细则如下:摇珠细则如下:将1至n名的投标人的珠号放入摇珠机,投标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进行摇珠,摇出的号码作为其随机排序号;如投标人的投标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缺席开标会,则该投标人的随机排序号由招标代理机构代表或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及交易中心代表见证下摇出其随机排序号,并视为缺席投标人同意承认摇珠结果。条款号:39.12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按排序对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含投标报价算术校核),直至评出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所规定的有排序的1-3名中标候选人;现文:按排序对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含投标报价算术校核),直至评出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所规定的有排序的前3名中标候选人;条款号:40.2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 由招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解密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之后由招标人对全部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现文: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开启并依次宣读全部投标文件。条款号:40.4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开标前,首先由招标人按39.2规定现场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确定该工程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唱标时,招标人根据标书的递交情况以及系统对投标文件的检索结果宣读以下所有内容:a、投标人名称;b、标书解密情况;c、电子文件的递交情况、d、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e、投标担保;f、投标总报价;g、安全文明施工费;h、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i项目负责人;j、安全员、k、工期;l、质量标准;m、施工方案的承诺书;n、《安全总责承诺书》或遵守《安全总责承诺书》的承诺书。现文:开标前,首先由招标人按39.2规定现场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确定该工程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唱标时,招标人根据标书的递交情况以及系统对投标文件的检索结果宣读以下所有内容:a、投标人名称;b、标书密封情况;c、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d、投标担保;e、投标总报价;f、安全文明施工费;g、项目负责人;h、安全员;i、工期;j、质量标准;k、施工方案的承诺书。条款号:40.5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对投标报价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人进行电脑随机排序。现文:对投标报价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人进行摇珠随机排序。条款号:40.6.2修改类型:修改原文: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报价大于50个时,在电脑随机排序的前50名投标报价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一个,作为计算评标参考价的排序的起点。现文: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报价大于50个时,在摇珠随机排序的前50名投标报价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一个,作为计算评标参考价的排序的起点。条款号:41.6.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权重分配:报价得分权重80%;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权重20%。现文:权重分配:报价得分权重95%;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权重5%。条款号:41.6.2修改类型:修改原文:投标人总得分=报价得分×报价分权重+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综合诚信分权重。(报价得分×报价分权重的最后得分最高为80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综合诚信分权重的最后得分最高为20分,各项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适用于招标控制价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现文:投标人总得分=报价得分×报价分权重+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综合诚信分权重。(报价得分×报价分权重的最后得分最高为95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综合诚信分权重的最后得分最高为5分,各项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条款号:附表六 序号(6) 修改类型:删除原文:(1)没有明确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2)没有明确施工专业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条款号:附表六 序号(10) 修改类型:删除原文:投标报价中对招标文件规定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用进行浮动或改变; 条款号:附表六 序号(18) 修改类型:删除原文:投标人不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沥青摊铺机数量的证明文件。(本项规定只适用于招标内容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超过预计发包价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条款号:附表六 注 2 修改类型:删除原文: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有效”则打“○”,“无效”则打“×”。条款号:42.3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应使用符合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文件数据交换标准(电子评标部分)》的XML文件,《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管理软件直接填写,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扫描图片电子文件要求为从扫描原纸质文件所形成的电子图片。图片文件格式要求为JPG格式,文件名称要求与上述对应名称一致且唯一,文件内容(即扫描图片内容)要求与文件名称相符,电子图片要求清晰可辨,每个JPG文件可包含多张扫描图片,单个JPG文件大小要求在1M以下。现文: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应使用Microsoft Excel软件制作,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以纸质文件编制。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二、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施工招标项目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一)总则34 开标、评标及定标所依据的规则3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34.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34.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003年第30号令);34.4《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34.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34.6《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穗建筑[2010]69号)34.7《广东省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34.8《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穗建法[2005]161号);34.9 本项目招标文件。34.10若招标控制价少于等于1000万元的,各投标人总得分由诚信综合评价得分和其他项目得分各按5%和95%权重加权平均计算(出现该情况,须在“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中修改相应条款)。35.开标35.1 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1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35.2开标时出现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处理,不参与排序和资格审查。35.2.1投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人解密的;35.2.2解密后,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满足资格审查及评标需要的;35.2.3 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35.2.4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为同一人的;35.3招标人在开标开始时间后,使用制作该招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招标人解密。36.评标36.1省财政性投资的施工招标项目,以及本市辖区内市、区财政性投资超过50%的施工项目招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全部从政府设立的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其他招标项目,招标人参加或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和要求,人数原则上以一人为限,且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不得接受评标报酬,评标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评标专家独立评标。36.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及守则:36.2.1根据评标细则,对标书进行认真评审,完成评审报告;36.2.2向招标人报告评审意见,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36.2.3 所有参加评标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则、规定,遵守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保密制度;如有违反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36.2.4全体参与评标人员:36.2.4.1 必须遵守评标纪律、不得泄密;36.2.4.2 必须公正、不得循私;36.2.4.3 必须科学、不得草率;36.2.4.4 必须客观、不得带有成见;36.2.4.5 必须平等、不得强加于人;36.2.4.6 必须严谨、不得随意马虎。36.3 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递交评标报告并依法推荐中标候选人。37.投标文件的澄清37.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中超过五分之一的成员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澄清。37.2 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中的承诺性意思表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均对投标人有约束力。除评标委员会对评标中发现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后要求投标人以澄清形式进行的核实和确认外,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超出部分不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的依据。37.3 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成员均应当阅读投标人的澄清,但应独立参考澄清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整个澄清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象。37.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符合性审查标准予以拒绝,不接受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38.定标38.1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递交的评标报告,最终审定中标人。38.2 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8.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递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递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8.4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如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为招标失败,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商务综合诚信评标法39.开标和评标程序:39.1公布投标人名单,将显示出所有投标人信息及投标人标书投递情况以及解密情况(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的二小时内,项目负责人应凭身份证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事先确定的签到室签到,项目负责人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签到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该投标文件无效);39.2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从0、0.5%、1%、1.5%、2%、2.5%、3%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39.3导入电子招标文件;39.4对出现35.2所列废标条款、项目负责人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投标单位进行废标处理。39.5招标人使用制作该招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已完成投标人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招标人解密。39.6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性后,开启全部投标文件;39.7确定计算评标参考价的排序(对投标报价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人进行摇珠机随机摇珠排序);随机摇珠排序细则如下:摇珠细则如下:将1至n名的投标人的珠号放入摇珠机,投标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进行摇珠,摇出的号码作为其随机排序号;如投标人的投标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缺席开标会,则该投标人的随机排序号由招标代理机构代表或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及交易中心代表见证下摇出其随机排序号,并视为缺席投标人同意承认摇珠结果。39.8确定抽取计算评标参考价的排序的起点;39.9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已公开开标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39.10计算评标参考价;39.11计算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总得分=报价得分×报价分权重+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综合诚信分权重),并按照投标人总得分高低确定评标排序,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由开标当天公布的在穗建筑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榜中的60日诚信分折算;39.12按排序对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含投标报价算术校核),直至评出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所规定的有排序的前3名中标候选人;39.13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并递交资格审查报告及评标报告。40.开标细则40.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40.2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开启并依次宣读全部投标文件。40.3 细则40.3.1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地点。40.3.2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40.4开标前,首先由招标人按39.2规定现场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确定该工程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唱标时,招标人根据标书的递交情况以及系统对投标文件的检索结果宣读以下所有内容:a、投标人名称;b、标书密封情况;c、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d、投标担保;e、投标总报价;f、安全文明施工费;g、项目负责人;h、安全员;i、工期;j、质量标准;k、施工方案的承诺书。40.5对投标报价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人进行摇珠随机排序。40.6确定抽取计算评标参考价的排序的起点。40.6.1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报价少于或等于50个时,从该区间的所有投标报价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一个,作为计算评标参考价的排序的起点。40.6.2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报价大于50个时,在摇珠随机排序的前50名投标报价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一个,作为计算评标参考价的排序的起点。40.7投标总报价以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应宣读文字表述的投标总报价。40.8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40.9招标人将上述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41. 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41.1资格审查及评标均由招标人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41.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资格审查及投标文件的评审可以由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41.3资格审查、评标流程41.3.1评标委员会按资格审查的标准对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审查。如在所有的投标人中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五名时,应重新招标。41.3.2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按照评标的先后排序从排序第一的投标人开始进行经济标的有效性评审,只要其投标文件有效,该投标人将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其投标文件无效,则评审排序第二的投标人的经济标,依次类推,直至评出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所规定的有排序的1-3名中标候选人为止。41.3.3如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应重新招标。41.4投标人资格审查41.4.1资格审查采用电子化审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利用计算机系统对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独立评审。41.4.2《资格审查表》中序号1-5 项评审内容的信息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内容的审查以开标当天中午12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资格审查时,电子资审系统将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投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是否符合要求提供辅助审查结果,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对联合体企业暂不提供辅助审查结果,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41.4.3资格审查文件中全部符合附表五《资格审查表》中情形的,为资格审查合格。否则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资格审查文件将被拒绝。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应先公开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并记录及由评标委员会、作出澄清的投标人签字确认,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41.4.4汇总资格审查情况,编写资格审查报告。41.4.5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参加评标,不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41.4.6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投标企业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报发证部门。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之间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认定为无效。特别声明: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41.5 计算投标人的报价得分41.5.1确定评标参考价41.5.1.1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报价的个数大于5个时,以抽取计算评标参考价的排序的起点开始,按41.5.1.4的选取原则选取5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X为评标参考价。41.5.1.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报价的个数小于或等于5个时,直接取区间内的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X为评标参考价。41.5.1.3若没有投标价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则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41.5.1.4选取原则41.5.1.4.1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报价的排序数少于或等于50个时,以抽取计算评标参考价的排序的起点开始,按排序往后依次循环(即从起点——排序序号最大值——排序第1——起点循环)选取5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报价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若起点号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起点按上述原则依次递补)。41.5.1.4.2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报价的排序数大于50个时,先在排序前50名的投标报价中选取,选取方式以抽取计算评标参考价的排序的起点开始,按排序往后依次循环(即从起点——排序第50——排序第1——起点循环)选取5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报价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若不足5个,则从排序第51开始,按排序往后依次继续选取,直到可以选取5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报价参与评标参考价为止(若起点号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起点按上述原则依次递补)。41.5.2投标总报价以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取文字表述的投标总报价进行计算。41.5.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平均值、评标参考值均精确到“分”。41.5.4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扣至0分为止,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41.6计算投标人的总得分(满分为100分)41.6.1权重分配:报价得分权重95%;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权重5%。41.6.2投标人总得分=报价得分×报价分权重+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综合诚信分权重。(报价得分×报价分权重的最后得分最高为95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综合诚信分权重的最后得分最高为5分,各项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41.6.3按照投标人总得分从高至低进行排序,确定评标的先后排序。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综合诚信评价排名靠前的排前;总得分与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布的上一年度施工项目总中标金额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注:企业的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开标当天公布的在穗建筑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榜中的60日诚信分。招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明确选择使用施工企业总排名或相应的施工专业承包排名计分。41.7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审查41.7.1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六《不编制技术标书的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标书。否则为无效标书,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41.8投标文件算术校核: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投标总报价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算术校核,具体标准如下:41.8.1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41.8.2经算术复核的中标候选人报价与其投标总报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其最终报价;41.8.3当单价与数量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修改单价或是合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小于合价,以单价为准,修改合价,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大于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改单价;41.8.4当合价、金额累加错误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如果累加修正值小于原累加值,则按累加修正值;如果累加修正值大于原累加值,则按原累加值;41.8.5如果投标人的有关规费、所有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41.8.6①分部分项工程量比招标文件少、单位比招标文件小或错误时,以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或单位为准,合价不变,修改综合单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比招标文件多或单位比招标文件大时,工程量、单位、综合单价及合价均不作修改;②分部分项项目漏项的,则该漏项费用视为已分配在其他项目中,不再修改;③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与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不一致时,以价低者为准;④分部分项工程量计价表中的项目编码或项目名称或计量单位或工程数量缺省或不填时,由评委以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修正;若同时缺省或不填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则该项按增项处理;⑤分部分项项目增项的,不予修改;⑥其它招标文件规定需要修改的,均以就低不就高原则进行修改;41.8.7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当修正后报价小于原报价,总价按修正后报价;当修正后报价大于原报价,总价按原报价,并在签订合同时载明在结算价中扣除修正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41.8.8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总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总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41.9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在通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按照原评标排序,推荐有排序的1-3名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编制评标报告。41.10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五名或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名的,应修正招标方案,重新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N+4名或有效投标人少于N+2名的,应修正招标方案,重新招标)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评标参考价下浮点数: % 招标控制价:(元) 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密封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投标担保(元)投标总报价(元)人工费(元)安全文明施工费(元)项目负责人(姓名/建造师的注册编号或小型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安全员(姓名/安全考核证编号工期质量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承诺书施工组织设计承诺书废标原因投标人签名确认缴纳方式金额投标登记时投标文件投标登记时投标文件注:1.本表适用于不需编制技术标书的项目。2.本表信息源自《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招标人代表:监管部门代表: 招标代理机构代表: 交易中心代表:附表 二工程名称: 报价、信誉总得分汇总表序号 得分投标单位报价得分权重信誉得分权重总得分总得分排名1%%234567注:1.本表适用于采用“商务诚信评标法”评标的项目。2. 投标人总得分=报价得分×报价分权重+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综合诚信分权重;评委签名:日期: 附表三算术复核表工程名称: 投标单位: 单位:元编号算术校核项目修正前投标报价A修正后投标报价B修正率r=|A-B|/A*100%经评审的最终投标总报价当B>A时,修正后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当B≤A,R=01[单位工程1] 2[单位工程2] …… …… …… …… …… n[单位工程n] ∑投标总报价 ∑A=A1+A2+…An;∑B=B1+B2+…Bn修正原则: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当修正后报价小于原报价,总价按修正后报价;当修正后报价大于原报价,总价按原报价,并在签订合同时载明在结算价中扣除修正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评委签名:日期: 附表四算术复核汇总表工程名称:编号投标人名称原投标总报价(A)算术复核后投标总报价(B)误差率(r=|A-B|/A*100%)评委签名:日期: 附表五资格审查表工程名称:序号投标单位评审内容1投标人均具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资质。3(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专业和级别满足公告要求,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适用于选用注册建造师的);(2)符合穗建筑[2010]915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适用于选用小型项目负责人的)。5专职安全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结论(有效或无效)注:1.本表评审内容的信息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投标申请人在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将视为其递交资格审查文件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内容的审查以开标当天中午12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2.使用GZZB2010-007-2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3.凡不满足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有效”则打“○”,“无效”则打“×”。4.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附表六 不编制技术标书的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工程名称:序号投标单位评审内容1投标文件中没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投标文件投标书中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与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不一致或与投标登记时的不一致的;3对同一招标项目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没声明哪个有效;4投标文件所列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的不一致;5未承诺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要点的;7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8投标总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9投标总报价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的;11算术复核后的投标总报价与原投标总报价相比存在1% 或以上误差的;12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广州市建筑工程招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为准);13无《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的;14投标报价与其企业注册资本金的比值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9号)的规定;(如有)15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投标申请人声明》。16投标人未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或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注: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17未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适用于以联合体投标的需递交)结论(有效或无效)注: 1. 本表使用GZZB2010-007-2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2.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有效”则打“○”,“无效”则打“×”。3.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日期: 第三章合同条款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广 东 省 建 设 工 程标 准 施 工 合 同2009 年版工程名称:横沥东方红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东方红村 发 包 人: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东方红村民委员会承 包 人: 签订日期: 广 东 省 建 设 厅 制 第一部分协 议 书发包人:(全称)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东方红村民委员会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订立本协议书。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横沥东方红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东方红村 工程内容:总建筑面积557平方米,建筑基地面积194平方米,建筑总高11.77米,三层框架结构的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和电气工程的施工,具体发包内容以招标图纸为准。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557平方米,建筑基地面积194平方米,建筑总高11.77米,三层框架结构的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和电气工程的施工,具体发包内容以招标图纸为准。结构形式:框架结构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二、工程承包范围、方式承包范围: 按发包人书面确认的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录和有关变更文件、招标文件、承包人投标文件以及发包人及承包人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所包含的内容; 承包方式:在承包范围内,承包人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甲供材料设备除外)、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总承包管理与配合协调服务和现场整体组织、包工程验收通过、包资料整理、包结算、包移交等。合同价款按施工图总价包干,其它项目措施费包干执行。工程结算价最终以结算终审部门审定为准。三、合同工期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拟从20年月日开始施工(以发包人通知为准),至 20年 月日竣工完成。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达到合格工程标准五、合同价款合同总价(大写):;(小写): 。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为元;余泥排放费为 元;暂列金额为元。暂估金额为 元。项目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详见经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非招标工程)。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 2.2 款赋予的规定一 致。七、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 1 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并 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九、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程价款及其他庆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给定的全部义务。项目管理单位按照建设单位的委托,对本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管理,行使建设单位的权利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和义务。项目管理单位不承担支付工程款及其它任何费用的义务。十、合同生效订立合同时间: 年 月 日订立合同地点: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于 本施工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且经发包人认可的履约保函之日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按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09版执行)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注:带下划线的为增加的内容,不带下划线的为省2009版合同专用条款的范本内容1.定义1.53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 文书;□ 信件;□ 电报;□ 传真;□ 电子邮件;□ 其他:合同其他词语的定义解释(1)、节点工期:指在经发包人和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工程工期网络计划中载明的承包人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完成某一阶段或某一工序的承包天数。按工期网络计划的非关键线路和关键线路分为:一般节点工期和关键节点工期。(2)、限期改正责任:指承包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较轻微地违反了工期、材料采购、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其他合同义务等方面的约定,但经过发包人提出后能够尽快弥补并不会对发包人造成损失而应承担的责任。(3)、 一般违约责任:指承包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轻度违反了工期、材料采购、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其他合同义务等方面的约定。(4)、严重违约责任:指承包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严重违反了工期、材料采购、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其他合同义务等方面的约定。2.合同文件及解释2.2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1)合同协议书;(2)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工程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索赔和合同价款调整报告等修正文件);(3)中标通知书;(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澄清(7)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9)施工设计图纸;(10)工程量清单;(11)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文件。5.施工设计图纸5.1施工设计图纸由发包人提供 (1)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时间:开工前天(2)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数量:一式五套5.2施工设计图纸由承包人提供(1)承包人负责的施工图设计的内容:无(2)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时间: /(3)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数量: /6.通讯联络6.2 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1)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发包人: 通讯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承包人:通讯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监理单位:通讯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造价咨询单位:通讯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 (2)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 无 7.工程分包 7.1补充以下内容:本项目的专业工程,如承包22.发包人代表22.1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1)发包人任命()为发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2)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其它涉及工程价款变更和费用增加的事项,需加盖项目管理单位印章。23.监理工程师23.1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单位及任命的监理工程师(1)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 :(2)任命()为监理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23.3(12)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按监理合同执行24.造价工程师24.1负责合同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及任命的造价工程师(1)造价咨询单位:法定代表人:(2)任命()为造价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24.3(7)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按造价咨询合同执行25.承包人代表25.1承包人任命()为承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27.承包人劳务 27.5 承包人向雇员支付劳务工资a.工资的支付a.1承包人应保证每期所获进度款优先安排民工工资的发放,否则,发包人有权在下一期进度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一定款项作为民工工资保证金,必要时直接支付给民工个人。a.2承包人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承包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应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规定的更改,提高或降低民工的工资。”a.3承包人支付民工工资应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表,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保存备查。a.4非经发包人同意,本工程不得分包。发包人同意分包的,承包人应对其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单位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民工工资。承包人的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单位的责任同样视为承包人的责任。a.5承包人应按上述要求及国家、地方有关规定按时支付民工工资,否则,视为违约,并按相应条款处罚。28.工程担保28.1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前向发包人提供中标价10%的履约担保。提供履约担保的时间为已签署施工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履约担保的有效期,是从提供履约担保之日起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发包人应在担保有效期满后的14天内将此担保退还给承包人。承包人应确保合同履约保函有效期限符合工期合理顺延的要求。若承包人未能保证延长担保有效期,发包人可向其索赔担保的全部金额。发包人可从工程款中扣除与担保金额等值的款项作为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28.4 发包人不需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29.发包人风险29.2发包人风险(5)由于地质、邻近建筑物、古树名木和物价上涨等非承包人原因造成施工过程中费用的增加:此通用条款不执行31.不可抗力31.1不可抗力因素(1)当地气象部门规定的情形:异常天气:仅指20年一遇的洪水、10级(含本数)以上台风。承包人应于台风、爆雨天气结束之日起7日内,向本地气象部门索取广州地区台风、爆雨天气资料或报告(含气象实况及对此分析的内容),连同施工日志、施工现场照片办理证据保全公证,方可认定为不可抗力。(2)当地地震部门规定的情形;里氏5级(含本数)以上地震。(3)当地卫生部门规定的情形; (4)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异常地质状况:因异常地质状况影响建设工程基础施工的,承包人必须在出现地质状况之日起7天内,向建设工程质量管理部门申请鉴定,并出具鉴定书证明异常地质状况影响施工。32.保险32.1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事项有:□√ 合同通用条款第 32.1 款的第(1)项;□√ 合同通用条款第 32.1 款的第(2)项;□√ 合同通用条款第 32.1 款的第(3)项;□√ 合同通用条款第 32.1 款的第(4)项。合同价款已包含以上四项费用。承包人应为下列事项办理保险:(1)工程开工前,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2)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由承包人自行负担本款第(1)、(2)的总保险费。32.8担保内容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无33.进度计划和报告本工程工期划分为关键节点工期和一般节点工期二类控制。根据本项目工期网络计划安排,承包人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分专业详细区分和列明本工程的关键节点工期和一般节点工期,并报经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后实施。工程实际进度与经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或者更新进度计划不符时,工程师认为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工程进度滞后而不能按预定工期完工,则应将此情况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据此编制修改工程进度计划,采取工程师同意的必要措施加快工程进度。如承包人未能在工程师发布指令后10天内采取有效措施,工程进度仍然无明显改进,发包人有权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将未完工程另行发包或者划拨给其他有能力的第三方,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并不免除承包人的违约赔偿责任。33.3承包人编制施工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发包人收到后7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34.开工34.1按发包人通知执行34.2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签订后的()天内签发开工令。□ 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的 42 天。□√ 其他时间:按协议书执行35.暂停施工和复工35.4发包人、承包人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暂停施工的责任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顺延受影响的关键工期,发生的费用及利润不予以索赔。发包人、承包人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暂停施工的其他情形:无35.5发包人不按规定支付工程款造成暂停施工的责任:此通用条款不执行36.工期及工期延误36.3工期顺延:此通用条款不适用,另约定为: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顺延受影响的关键工期,发生的费用及利润不予以索赔。本款发生顺延的工期,由承包人提出,经监理工程师核实后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由监理工程师暂定,通知承包人并抄报发包人。构成争议的,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专用条款86条规定处理。(1)不可抗力;(2)按专用条款29.2规定的发包人风险。41.质量与安全管理41.4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质量事故,除按国家及行业规定由上级主管部门实施处罚外,发包人将根据法定部门认定的事故等级,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具体规定为:(1)发生一级重大事故,承包人按所发生事故的分项工程总价5%,向发包人交纳违约赔偿金,且赔偿金数额不得低于人民币20万元,同时发包人将有权解除全部合同;(2)发生二级重大事故,承包人按所发生事故的分项工程总价3%,向发包人交纳违约赔偿金,且赔偿金数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万元,同时发包人将有权解除部分合同;(3)发生三级重大事故,发包人将要求承包人承担严重违约责任2次;(4)发生四级重大事故,发包人将要求承包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2次。(5)工程竣工验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承包人向发包人交纳审定结算总价2%的违约金。(6)工程保修期内发现质量不合格,承包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返工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并按该不合格项目所处分项工程造价5%计算向发包人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7)成品保护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已完成的材料、成品、设备进行有效保护。在验收前的成品、设备其表面光洁度和质量若受到任何原因的损坏均由承包人负责。在监理、发包人进行的日常文明施工检查中发现承包人存在违反合同规定的问题,将书面通知承包人立即整改,被连续发现2次,由承包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被连续发现3次,承包人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以此类推直至承包人切实改正为止。42.质量目标42.1工程质量标准:按协议书约定执行45.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45.1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承包人应负责现场全部作业的安全,在合同工程施工、完工及修补缺陷的整个工程期限内:全面负责所有留在现场上的人员的安全,保护其管辖范围的现场(包括某些尚未完工的和发包人尚未接管的工程)处于有条不紊和良好的状态。根据工程师或当地政府要求,在需要的时间和地点,提供和维持所有的照明灯光、护板、围墙、栅栏、警告信号标志和值班人员,对工程进行保护和为公众提供安全和方便,遵守和执行防火、安全文明施工和夜间施工规定。承包人应保证施工期间行人、车辆等的通行,不能进行全封闭施工。施工临时占用人行道等设施,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手续,发包人协助,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同时承包人有责任协助公安、交通等部门维护所在现场地段的交通与人流,既保证施工安全,也保护车辆和行人的畅通和安全。承包人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有关费用,并保证发包人免于受到或承担应由承包人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索赔、诉讼、以及其它开支。施工场地文明施工的要求:本合同工程现场文明施工必须严格按以下文件执行,并挂牌施工接受监督:a.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制定的《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穗建质〔2008〕937号)或若有最新的相关规定按最新的规定执行;b.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制定的《广州市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蔽的通知》(穗建质[2008](1008)号)或若有最新的相关规定按最新的规定执行;承包人应按照文件的要求对施工现场采取必要的围蔽设施,保持施工现场的文明、有序,同时与周边坏境进行必要的隔离,保证施工人员以及过往行人、车辆的安全,其为履行此项义务而需要的各项材料、设备和临时设施,其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不另行计量支付。c.承包人应保持现场整洁,保证卫生要求,合理地安排临时设施,存放和处置好设备及材料,及时清运垃圾和余泥,处理好污水、余泥排放。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立即从施工现场搬走或清除承包人的设备、材料、垃圾以及各种临时设施,并保持施工现场和工程清洁整齐,但承包人应保留他为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其义务而需要的材料、设备和临时设施,其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不另行计量支付。45.3 承包人对施工场地负有管理责任,包括,门卫、卫生、车辆管理、治安、防盗等,禁止在场地内乱倒余泥(包括外部车辆进入场地乱倒余泥),每发现一次,承包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一次。场地围蔽的范围、形式等需满足建委及其他相关职能管理部门最新规定并满足发包人要求。该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45.6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须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现场布置、放置材料机械及其他设施,及时将施工垃圾、余泥运出场外,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工程竣工验收后10天内,承包人应对建筑物进行清洁并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建筑物的清洁应达到以下要求: 清运施工现场留下的余泥杂物,并达到验收要求;施工场地的清理应达到以下要求:拆除在施工现场范围内的临时设施及临时水电设施,满足相关规定要求。46.测量放线46.1施工控制网资料提交的时间:按通用条款的约定46.4测量放线误差的约定:按相关规范要求48.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48.1发包人是否供应材料设备□√ 发包人不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本条不适用。□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48.8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合同工程结算方式:另行约定49.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49.1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按相关约定49.2承包人供货与清点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49.6承包人按发包人招标时指定选用的几个生产厂家或供应商中选定一家,详见合同附件《发包人供选用主材设备品牌一览表》。承包人应按中标投标文件中所报的材料品牌投入施工,承包人不得自行更换品牌。若发包人需更换中标主要材料品牌,承包人办理品牌变更呈批手续,如更换后的品牌如属于招标时推荐品牌的,其材料价格按投标时的综合单价;如不属于招标时推荐品牌的,其材料价格按施工期的《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中的材料价格下浮10%计价,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无相应的材料价格则由承包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发包人择优询价确定单价并作为最终结算价格。49.8发包人指定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无5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53.1中间验收部位有:按现行的验收规定执行56.工程变更56.2工程变更内容: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可对合同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数量作出变更;。56.3承包人提出合理建议应得的奖励:无56.4工程变更导致合同价款和工期的调整:承包人不能因为各种工程量的减少提出费用索赔,不能因为工程量的增加提出工期索赔。58.竣工验收58.1竣工验收标准:为保障工程竣工档案的正常移交,发包人在竣工结算审定后,保留结算价1%作为档案移交保证金。承包人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后90天内,按广州市建设工程档案整理与移交办法提交一式四套完整的工程档案原件,经监理方确认合格后,移交发包人。发包人在收到完整的符合规定要求的竣工资料后90天内完成档案移交工作。发包人完成向有关部门的档案移交后15天内,向承包人返还档案移交保证金。发包人完成档案移交15天后无故仍不返还承包人的档案保证金的,承包人可以书面催告发包人或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58.6接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接收期限;如发包人未接收工程的,承包人应对未移交工程妥善照管,并承担照管费用。58.8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验收:发包人在全部工程竣工前,使用已接收的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的,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58.9合同工程需在施工期运行的约定:59.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59.3缺陷责任:工程竣工验收时或保修期内发现质量不合格,承包人必须在规定限期内返工;返工后经检验仍不合格的,除继续返工至合格外,还必须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具体数额按该不合格项目所处分项工程造价的1%计算。承包人还必须承担因此造成的第三方损失和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属于承包人的保修内容,承包人末能在规定期限内到场维修(或遇到突发事件,承包人无法及时到场维修),发包人有权将维修任务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其维修费用以发包人核定为准,在承包人的质量保修金中核减。59.6缺陷责任期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为2年。59.8工程质量保修的约定:按附件五《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62.工程计量和计价62.2工程计量和计价的要求工程量确认a.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5日。a.2工程计量的规定:(1)一切计量工作都应在监理工程师在场情况下,由承包人测量,计量记录须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审核。对于质量不合格或因无原始技术记录而使其质量无法确认的工程内容,将不予计量,不予结算;(2)凡超过了图纸所示范围工程量或发包人指示的所有工程量,都不予计量。(3)按合同有关条款规定由发包人检测的项目,发包人另委托专业单位进行检测,对于检测不合格的工程,检测费用发包人将向承包人索赔,并按合同有关条款要求承包人返工到合格为止,才予以按原工程量和单价计量;经检测合格的项目,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4)设计图纸要求承包人预埋(预留)的管件、洞口等,承包人未有施工,造成发包人委托的安装施工单位施工困难,从而增加发包人的费用的,发包人将向承包人索赔由此造成的损失。63.暂列金额63.1合同工程的暂列金额为 元。65.暂估价65.3非招标专业工程的暂估价金额为 元。66.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66.1提前竣工奖的约定:□√ 没约定提前竣工奖的,本款不适用。□ 约定提前竣工奖的,每日历天应奖额度为 元,提前竣工奖的最高限额是 元。66.2误期赔偿费的约定: (1)每日历天应赔付额度为元。(2)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是 元。67.优质优价奖 67.1优质优价奖的约定:□√ 没约定优质优价奖的,本款不适用;□ 约定优质优价奖的等级:67.2优质优价奖的计提与支付:□国家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 3%,即 元;□省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 2%;即 元;□市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 1%;即 元。68.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 68.1约定合同价款:合同价款即为中标价款。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投标综合单价项目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均不作任何调整(本专用条款68.2、76款规定允许调整的除外)。68.2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经发包人同意的工程设计变更;□√ 费用索赔事件或发包人负责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指示;68.3合同价款调整的办理:承包人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4天内,按本合同规定的计价调整原则和程序,将调整原因、方式、初步的拟调整金额等以书面形式通知造价咨询,经造价咨询和发包人审核批准后,以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的形式对该合同价款的调整予以确认,并可作为调整拨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7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事件发包人不接受承包人因为投标清单报价书中缺项漏项而提出调整投标单价、合价及提高收费标准的要求。72.工程变更事件72.2工程变更,导致综合单价调整的方法:□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 按以下方法调整:b.现场签证的计价由于施工场地、条件和设计变化必需进行现场签证时,所有现场签证必须在10天内由监理单位、发包人相关人员签字盖章确认。当现场签证的造价超过合同造价 5%以后,所有现场签证必须在10天内报送发包人,由发包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确认。凡是没有经过监理单位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确认的现场签证,其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负。c.变更管理c.1设计变更管理:当工程出现特别变化,按原计划无法实施或可能造成较大浪费时,由监理单位负责汇集、分析情况,会同设计单位和有关单位进行研究,以书面形式提出设计变更的申请,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设计变更。如发包人同意进行设计变更的,则设计单位必须在发包人同意之日后三日以内提出正式的设计变更申请文件,并由监理单位对此文件提出书面意见后交发包人审定。正常情况下,必须完成上述程序后,承包人方可按批复后的变更设计继续施工;如因时间紧迫,可由设计人员在确定的变更方案上现场签名确认,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并由发包人驻场代表签名同意后交承包人实施相应的工程变更;但设计单位必须在现场签署变更方案之日后的三13内补交正式的设计变更文件,并按正式程序补办审定手续。c.2工程变更管理原则上工程变更必须有发包人审核同意的设计变更书面文件作为实施的依据,但有以下的情况例外:即经监理单位确认无需出具设计变更文件的工程变更,由监理单位签署书面意见,并交发包人书面审定同意后方可实施。c.3所有的工程变更必须以发包人的书面意见为实施依据,否则,所增加的工程造价发包人不予承认。c.4发包人承包人按下列方法调整变更工程的费用。(1)工程量清单中已有项目的综合单价按照投标文件中的该项目清单综合单价执行,不作调整(当发生本条款61.1条所描述的事件时,调整综合单价)。(2)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组成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子目中,除主材规格型号、材料等级变更发生变化外,而人工、机械及主材辅材消耗量未发生实质性改变的项目),则参考类似项目,计算综合单价时只调整主材价格。材料单价按投标书中相同材料价格,若投标书中没有相同材料价格则按以下公式计算:P=P0+(P1-P2) ×调整系数式中:P0参考类似的项目投标时综合单价;P1为实际使用的材料施工时所在季度《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中的指导价;P2为原主材投标时所在季度《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中的指导价;调整系数为0.9。如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若指导价无固定价格,仅有上下限值的按中间值(如石材等);《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没有的材料单价,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经市场考察后共同确认,不再乘以调整系数。(3)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按以下计费程序计算。序号名称计费方法备注1人工费∑工日含量×投标文件内相应的人工单价工日含量按定额或按定额换算,人工单价以文件规定的标准为最高限额。2材料费∑材料含量×材料单价材料含量按定额或按定额换算,材料单价按专用条款60.1(2)中相应做法确定。3机械费∑机械台班含量×机械台班单价机械台班含量按定额或按定额换算,单价按投标书中相同的机械台班单价,投标书中没有的,按实际施工同期广州地区指导价。4管理费(1)×投标文件内相应的管理费费率费率以定额规定的标准为最高限额5利润(1)×投标文件内相应的利润费率费率以定额规定的标准为最高限额6综合单价(1+2+3+4+5)上表中的“定额”是指《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等,“指导价” 是指施工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4)措施费按72.3执行。(5)规费及税金按政策性文件规定相应调整。72.3 新增项目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方法□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 按以下方法调整:(1)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不得浮动。(2)凡可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费,不作调整。(3)凡按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除本款第(1)点情形外,不作调整。72.4调整承包人报价偏差的方法:执行通用条款72.5删减工作或工程的补偿:不执行通用条款73.工程量的偏差事件73.2工程量的偏差,导致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调整的方法:此通用条款不执行73.3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方法:此通用条款不适用,按如下约定:工程量偏差引起的措施项目费变化不予以调整。75.现场签证事件75.3现场签证报告确认约定的时间:76.物价涨落事件 □√ 合同价款不因物价涨落而调整的。77.合同价款调整程序77.1 设计变更文件(或指令)涉及合同价款和工期调整时,承包人接到设计变更(或指令)有效文件后在14天内申报工程价款和工期调整报告。79.预付款79.1预付款的约定□ 没约定预付款的,本款不适用。□√ 约定预付款的,预付款的金额为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的金额和时间:工程预付款按扣除了招标人暂列金额、暂估金额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后的合同承包价20%计算,计元(招标人暂列金额计元)元,按发包人的资金情况拨付预付款。79.4预付款扣回方式□ 预付款按照期中应支付工程款的 %扣回,直到扣完为止。□√ 其他方式:在第一期工程进度款支付时,用以抵扣工程进度款。 80.安全文明施工费80.1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内容、范围和金额的约定(1)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和范围□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以现行广东省统一工程计价依据规定为准。□√ 合同双方的其他要求:按粤建价函[2007]39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2)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总金额为 元。80.2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预付金额、支付办法和抵扣方式□√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文明施工a.文明施工措施a.1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各级政府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将投标时承诺的文明施工措施和现场资源的投人落实到位。a.2经监理、发包人批准本工程文明施工主要措施落实计划为:在工程正式开工后45天内,由承包人按本条款格式形成正式合同附件,按合同份数送各方存档。附件内容必须以监理、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准确开工日期为准。81.进度款81.1支付依据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按实际的交地情况分段编制工程用资计划,经发包人审批同意后,作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之一。支付期间□ 以月为单位。□ 以季度为单位。□√ 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 本期间应支付或扣留(扣回)的其他款项:81.3 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修改为:(1)工程款(含预付款、进度款及劳保金等发包人代付款项)的支付总额,当工程进度完成50%时,支付至合同价的30%;(2)工程完成后,支付至合同额的80%;(3)待工程竣工验收,承包人提交了合格完整的竣工资料,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有关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审定后15天内付至经审定工程结算价的95%;工程结算价5%作为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结清,付款比例结合工程保修及档案移交的有关约定执行。(4)承包人必须及时支付工人的工资和材料供应商的材料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如工人或材料商因被拖欠工资或材料费而反映到发包人处,需发包人出面协调,且经发包人调查了解确定为承包人责任的,每发生1次,承包人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如因上述的拖欠,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确属承包人责任且经发包人出面协调3次以上承包人仍拒不执行的,承包人除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以外,发包人还有权将其拖欠的金额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支付给被拖欠方。82.竣工结算与结算款82.1结算的程序和时限:□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办理。□√ 不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办理结算程序和时限为:a.承包人必须对其所报竣工结算的准确性负责。b.结算审定后,发包人发现工程款超付,则承包人必须在收到发包人的通知后15天内无条件退还发包人,若承包人迟延退还工程款,除向发包人退还超付工程款,还应向发包人支付该超付工程款的利息,该利息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2倍计算。c.承包人有义务按d条《工程结算评审资料送审要求》完成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直至符合有关部门的要求。d.工程结算资料送审要求(一)需要提供的结算资料:(1)工程结算书:(2)工程量计算书;(3)钢筋抽料表(土建专业适用):(4)工程承包合同;(5)工程竣工图;(6)工程竣工资料;(7)图纸会审纪录:(8)设计变更单:(9)工程洽商记录;(10)监理工程师通知或业主施工指令;(11)会议纪要;(12)现场签证单:(13)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14)综合单价呈批审核单;(15)招标文件;(16)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17)甲供材料收货验收签收单;(18)其他结算资料:(19)资料签收表。(二)对送审结算资料的具体要求(1)结算书:每项工程的结算书要求分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竣工图部分,要求以竣工图纸、投标中标价构成的内容为主要部分,包括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监理工程师通知或业主施工指令等;第二部分由现场签证、工程洽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费用组成。上述两部分不应有重复列项的内容,用电脑编制的结算书要求提供相应的拷贝磁盘;(2)工程量计算书:工程量计算书应由工程量汇总表和详细的工程量计算式组成,工程量应有详细的计算表达式,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现场签证单、监理工程师通知或业主施工指令等部分的内容应在工程量计算式中一次计算。用电脑编制的工程量计算书应提供相应的拷贝磁盘;(3)钢筋抽料表(土建专业适用):用电脑抽料的钢筋用量表要求提供相应的拷贝磁盘,用手工抽料的钢筋用量表要求提供详细的抽料表和明细汇总表,详细的抽料表应注明钢筋所在构件名称、施工部位、钢筋编号等;(4)工程承包合同:包括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工程承发包合同、经甲方确认的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各类补充合同、合同附件等,要求将上述合同文件列出总目录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5)竣工图:用于结算的竣工图必须有施工单位竣工图专用章及其相关人员签字,同时要求有监理单位和业主的审核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经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确认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监理工程师通知或业主施工指令等内容均应反映在相应的竣工图上。对未在竣工图上反映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记录等,其费用的增减,在结算评审中不予考虑;(6)竣工资料:指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和资料归档时所需的资料。具体包括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证书、材料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经业主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安装工程的调试方案和调试记录等。竣工资料要求监理单位和业主在确认表上盖章确认,以证明竣工资料上的相关内容与该项目送审资料的实际内容相一致。整理装订成册的竣工资料需编制总目录,并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以便于查找;(7)图纸会审记录:要求按图纸会审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图纸会审记录须有各单位参加会审人员签字及会审单位盖章确认;(8)设计变更单:要求按设计变更的时间先后整理(安装工程要分专业)装订成册。设计变更单要求有设计人员的签名及设计单位的盖章,同时要求有监理单位和业主同意按相关的设计变更进行施工的签认意见和单位盖章确认;(9)工程洽商记录:要求根据工程洽商记录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以便于查找。工程洽商记录要求有监理单位和业主相关人员的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10)监理工程师通知或业主施工指令:要求根据监理工程师通知或业主施工指令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监理工程师通知或业主施工指令要求有监理单位和业主相关人员的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11)会议纪要:指工程质量、安全、技术、经济等现场协调会会议纪要等。要求根据会议纪要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会议纪要要求有参与会议的各方代表签字,监理单位和业主盖章确认;(12)现场签证单:要求根据现场签证单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现场签证单上应有工程数量的计算过程和施工简图,并有监理单位和业主相关人员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并且有上述单位的造价工程师对工程造价进行审核的签字和盖章;(13)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凡在工程招标文件或工程承包合同中未明确的主要材料设备单价,要求根据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的编号顺序整理装订成册。每项审核单应附有相关的资料或注明相关资料在送审结算资料的哪一部分和哪一页位置上,要求有使用该材料设备的专题会议纪录、材料发票、购买合同等有效材料设备价格凭证等。每份审核单手续必需完备,要求有监理单位和业主相关人员的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14)综合单价呈批审核单:在作为合同附件之一的工程量清单中未列但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项目,应由施工单位编制单价分析表,报监理单位和业主审核综合单价。在结算资料送审时,要求按综合单价呈批审核单的编号顺序整理装订成册。每项审核单应附有相关的资料或注明相关资料在送审结算资料的哪一部分和哪一页位置上,如材料设备专题会议纪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监理工程师通知等;每份综合单价呈批审核单手续必需完备,要求有监理单位和业主相关人员的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并且有造价工程师对综合单价进行审核的签字和盖章;(15)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合同条件、技术规范、招标工程量清单、投标须知、招标补遗书、招标答疑纪要等。招标文件应整理装订成册;(16)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包括技术标、经济标、投标承诺书、投标补充函、中标通知书;(17)甲供材料收货验收签收单:按甲供材料收货验收签收单的编号顺序及不同材料分类整理装订成册。要求甲供材料收货验收签收单上有施工单位、材料供货单位、监理单位、业主代表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18)其他结算资料:凡上述未提及而在结算评审中需要的资料均需提供,例如:施工日记、地质勘察报告、非常用的标准图集、应由施工单位承担而由建设单位支付的费用证明如甲方代缴施工水电费票据、余泥排放费证明等;(19)资料签收表:按送审结算资料的内容列表,以便资料的移交和管理。资料签收表上应注明资料内容、份数和页数(标注页码),并且对所有复印资料的真实性进行确认。资料签收表一式两份,由资料移交人和接收人分别签名,必要时加盖双方单位的印章。84.质量保证金84.2质量保证金扣留:按《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即按合同价款的 5%。□ 其他为: (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从每次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包括进度款和结算款)中扣留,扣留的比例为5%。□ 其他方式: 84.3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按《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85.最终清算付款85.1最终结清申请报告 提交份数:按发包人要求提交期限:按发包人要求86.合同争议86.4争议调解或认定机构□√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86.6双方同意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向 广州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7.合同解除87.3因承包人原因解除合同,增加以下内容:87.3.2解除部分合同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解除部分合同通知后,承包人必须在2天内停止该部分工程的施工,并将机械、材料、物体、人员从该部分工程的施工现场撤离。停工3天内,发包人、监理单位将会同承包人对己完成工程量进行清点:只承认己发生并投入,且符合质量验收标准的部分,对己订货未到现场或在现场未使用的材料、设备等均不予承认,由承包人自行处理;对于承包人己施工但经检验不合格的工程,承包人必须在限期内拆除,并清运出工地,由此带来的承包人损失发包人不予负任何责任。承包人必须作好与发包人重新确定施工单位的配合工作,在7天内作好己施工部分技术资料和实物的交底、移交工作。承包人因没有履行上述义务而给发包人带来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承包人应承担发包人实际损失赔偿责任 ,发包人有权解除全部合同。87.3.3解除全部分合同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解除全部合同通知后,承包人必须在2天内停工,10天内机械、材料、物件、人员全部清理离场。停工3天内,发包人、监理单位将会承包人对己完成工程量进行清点,清点原则按合同约定条款。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场,发包人要权将其留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其物件临时转到其它堆放处,由此产生的搬运、保管费用应由承包人负责,在此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非发包人主观故意引起的损坏、遗失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处理费用由承包人在损害赔偿保证金中承担。由于合同解除,引致发包人工期延误及其它方面的损失,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赔偿。停工7天内,承包人应将全部与工程相关的技术资料无条件移交给发包人,任何因移交资料不完整、不及时引起工程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作出因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赔偿。87.6合同解除后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尾款的效力,亦不能免除承包人对己完工项目的保修责任。91.保密要求91.1提供保密信息的期限:无94.合同份数94.1提供合同文本□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由发包人提供。□√ 不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提供方式为:94.2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的份数十六份,双方各执八份96.补充条款96.1承包人工期延误违约责任: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应按下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情况严重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①承包人违反第34条约定延期开工的,每迟延开工1天,应给发包人支付本工程合同价款的5‰的违约金;迟延开工超过 5 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将本工程另行发包。②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约定的节点工期比计划滞后5日以上(包括5日),承包人必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滞后8天以上(含8天),承包人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且承包人应在2天内制定出具体可行的自行赶工措施,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由此增加的相关费用不予补偿;滞后10天以上(含10天)并确实表明承包人已无法采取正常赶工措施弥补工期损失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将本工程另行发包。③承包人违反第38条约定造成工程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1日,承包人必须按本合同专用条款66.2的规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的,承包人除必须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外,发包人还有权单方解除未完成部分工程合同。④合同价最终以财政评审价下浮10%为准,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由此造成的风险,招标单位不对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⑤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日内,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工人工资支付合同,并由承包人送一份报横沥镇建设工程工资支付监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承包人在签订工程合同前按中标价的10%为“工资保障金”无息划入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南沙区横沥办事处,户名“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帐号:44-
***************,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横沥镇建设办书面通知横沥镇建设工程工人工资监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结存返还手续。否则,发包人按《横沥镇建设工程工人工资监控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处理。第四部分 附件附件一中标通知书附件二项目组织机构图(见投标文件)附件三 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表(见投标文件)附件四工程量清单(另册)附件五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六廉政合同 附件五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质量保修书。1.质量保修范围即承包人施工的工程范围。2.质量保修期2.1 质量保修期从合同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2.2 合同工程质量保修期,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 5 年;(3)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5)装饰装修工程为2 年;(6)其他项目 。 3.质量保修责任3.1 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的 7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保修,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3.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3 在国家规定的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和安全。凡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后,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4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质量保修费用质量保修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支付和使用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 84 条赋予的规定一致。6.其他6.1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质量保修事项:6.2 本质量保修书,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时签署,作为本合同的附件。6.3 本质量保修书,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质量保修期满后失效。发 包 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年月日 年月日附件六廉 政 合 同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1双方权利和义务1.1 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2 严格执行合同工程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4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5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1.6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没有上级部门的,可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 87 条规定处理。2发包人义务2.1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2.2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2.3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以外的材料和工程设备。2.5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私自为合同工程安排施工队伍,也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2.6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3承包人义务3.1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2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3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3.4 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3.5 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4违约责任4.1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 条和第 2 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4.2 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 条和第 3 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承包人 1~3 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5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合同法律效力本合同作为(工程名称)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失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当事人各执 份。有上级部门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各送交其上级部门一份。发 包 人:(公章)承 包 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上级部门:(公章)上级部门:(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42.投标人应按以下规定的格式及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如电子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及要求编制,因其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数据时,其结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格式及要求规定适用于电子评标项目的投标文件的编制。42.1《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是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是投标人开标信息的主要来源,投标人应准确填写《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的相关内容。42.2投标书内容按以下表述填写。投标总工期:“_日历天”或“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工程质量标准:“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保修期限: “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42.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应使用Microsoft Excel软件制作,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以纸质文件编制。42.4 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应按以下规定填写。42.4.1投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只填写主体单位全称,且要求填写的全称与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名称完全一致。 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项目编号为 的工程的招标文件,并已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2.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标准和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承诺:愿以经济标中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合同条款、标准和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的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资格,我方的投标担保将全部被没收,给贵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我方投标担保金额的,贵方还有权要求我方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4.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期,在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本工程,质量标准达到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递交由招标人认可的,并在招标文件中规定金额的履约保函。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8、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按投标文件配备项目管理班子。如未经招标人同意更换项目班子成员,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中标资格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投标人企业公章: 日期:年月日 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投标日期: 年月日工 程 名 称投标总报价(元)大写:小写:其中:人工费(元)大写:小写: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元)大写:小写:其中: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元)大写:小写:投 标 总工 期工程质量标准保 修 期 限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建造师的注册编号或小型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委派的安全员姓 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编号注:1.本投标书适用于不要求编制技术标的项目。 2本表所报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的姓名及相关资料,须与本企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相应信息一致,评审时,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员以投标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为准。3.本投标书由投标文件管理软件生成,投标人可直接在上面填写相关内容 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承诺书 (招标人):我方承诺,如中标承建 (项目名称),将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进行响应的基础上自行组织施工。并承诺在中标后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基础上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报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批后实施。投标人名称(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经济标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名单投标单位名称姓名职务所承担工作身份证号码本人签名栏注:参与编制标书所有人员名单应包括编制各种专业工程量清单投标总报价、负责清样校对、负责打印及复印等所有人员在内的人员名单。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二、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注: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三、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四、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五、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六、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七、本公司保证本项目负责人本人凭身份证按招标文件规定亲自签到。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特此声明声明企业: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第1、2条的对应信息包括:1、企业资质证书信息。包括资质证书的编号、发证部门、发证日期、资质内容、资质等级。2、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有效期止。二、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第3条的对应信息包括:1、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或具备原项目经理资质的人员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等级、注册编号、发证机关、注册有效期、注册专业、注册类型。(注册类型是指注册建造师、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小型项目负责人)2、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信息,包括证号、有效期。三、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第4条的对应信息包括:企业申报的业绩信息,包括以下信息及相应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四、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第5条的对应信息包括:专职安全员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号、C证有效期、发证机关。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建设地点项目属地(省外/省内非广州/广州)项目类别(房建/市政)结构形式中标价合同价结算价中标通知书号中标通知书颁发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颁发日期监督意见书编号或竣工验收报告监督意见书或竣工验收日期项目经理(建造师)(身份证号)(姓名)是否只属于项目经理业绩施工单位(编号)(名称)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资质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规模工程类别分部特征规模指标数量计量单位获奖情况年度奖项名称颁奖时间颁奖单位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投标人名称(企业IC卡编号)被授权人联系电话项目负责人(经理/总监/其他)项目负责人资质证号安全员安全员安全考核证号保证书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犯,责任自负。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招标人意见1.本表内容不允许涂改和增删。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制2.如果项目没有划分标段时,标段号可不必填。3.如果项目划分多个标段时,应将所投标段的标段号及项目编号填写完整。4.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必须将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填写完整。5.本表由招标人保存。6.本表可在广州建设交易中心网站下载。7.二维码信息与本表不一致时,以本表为准。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注:本章由招标人自行制定。 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注:本章由招标人自行制定,另册。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注:本章由招标人自行制定。 第八章招标控制价注:施工招标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应当在发出招标文件时发布。发布的招标控制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工程总价二、编制说明三、工程概况四、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汇总表五、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六、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七、分部分项工程计价表八、措施项目计价表(一) 九、 措施项目计价表(二)十、 其他项目计价表十一、暂列金额明细表十二、材料设备暂估价明细表十三、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十四、计日工计价表十五、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十六、规费和税金项目计算表十七、人工、主要材料设备、机械台班价格表(上述表格格式按广州市造价站的规定执行,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等投标人不可竞争的固定报价另外单列)。招标控制价备案机构: 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