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大桥安置房高压配电工程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胜利大桥安置房高压配电工程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江门市胜利大桥安置房项目高压配电工程设计招标公告(第二次)
(2012-07-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门市胜利大桥安置房项目已由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江发改投资[2012]68号核准建设,招标人为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门市胜利大桥安置房项目高压配电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以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投标人的资格是否符合要求。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内容
本项目为江门市胜利大桥安置房项目高压配电工程设计;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由财政资金及银行贷款解决,已落实;工程建设地点为:江门市胜利大桥北侧(工人文化宫地段);本次招标范围为江门市胜利大桥安置房项目高压配电工程设计,合计用电负荷约1000KVA,本标段工程投资额约268万元。招标内容包括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的配合等关服务。供电方式采用双电源供电。主供电源:白沙站10kV羊桥线10kV三角塘公用配电站602开关;备用电源:农林占10kV商城线10kV胜利大桥公用电缆分接箱604开关。
3、工期
设计工期为 40 日历天。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投标申请人须为广东电网公司电网建设企业诚信备案的企业。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7 月 23 日至2012年 7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8 时 30至 11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时 30 分,在江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门市堤西路88号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持下列资料(要求下列资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法人公章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审验)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或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提供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审验。
6、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江门市建筑设计院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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