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华中学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惠华中学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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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_______________: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华中学扩建工程已由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以泉港发改审【2020】4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惠华中学, 建设资金来源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惠华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泉港区界山镇东张村惠华中学校院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概算为4114.2638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内容包括教学综合楼、绿化硬化、道路等。2#教学楼为6层钢筋混凝土建筑,占地面积123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7740平方米;教师周转房为6层钢筋混凝土建筑,占地面积475平方米,建筑面积2950平方米,工程总占地面积为17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690平方米。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不要求;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注: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 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注: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电子注册证书有关事项的 通知》(闽建许 [2019]128号)要求执行,其中:
(1) 自2019年12月30日起,在全省范围启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原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适用,待二级建造师办理增项、延续等业务后改发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同时失效。
(2)自2020年1月1日起,投标人采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参与投标,取消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通过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到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作为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3)因原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仍可继续适用,会出现电子注册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编号位数不一致的情形。该情形不属于伪造篡改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可在企业资质许可、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及其它行业管理备案等活动中正常使用。具体详见《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升级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函〔2020〕1 号文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不适用。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应具备与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根据泉建筑[2018]11 号文件要求,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必须按规定缴纳工资保证金,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35 项规定。 3.10.根据闽建〔2016〕5号、闽建筑〔2018〕38号等文件的要求,本工程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有关通知及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的,在“黑名单”有效期内将否决其投标。 3.11.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规定办理入闽登记手续。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 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9月02日08时00分至2020年09月08日17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20年9月27日10点00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8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形式。或③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并按要求上传《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具体详见泉建筑[2019]54 号)。或④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中试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泉发改〔2020〕79 号)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投标电子保函范本的通知》(泉建筑〔2020〕26 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保函服务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转出,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 投标文件。(备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09月2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标书软件完成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7.4. 签到、解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自助签到,途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1个小时内使用CA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CA数字证书一致)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操作关于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方式洋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通知公告中《海迈交易平台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
7.5.疫情防控期间,根据上级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精神,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现响应《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电子招标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暂停执行《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第(二)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等应到场开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应于拒绝。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对投标文件进入评审的所有投标人的相关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和摄像留存”的规定.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惠华中学
地址:泉州市泉港区惠华中学
邮编:362801
电子邮箱:/
电话:138*****926
传真:/
联系人:徐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创园A栋606室
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电话:180*****971
传真:/
联系人: 小吴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址: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
标签: 扩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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