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物资(工程)类招标询价表
投标单位名称:办公电话:传真:
投标代表姓名:移动电话:E-mail:
项目名称数量及技术要求单价(一票制含17%增值税、备品备件费及到厂运费)制造商(请投标单位务必填写)
双环科技锅炉烟气氨法脱硫技改项目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请投标单位报分项明细
包干总价(一票制含17%增值税、备品备件费及到厂运费、如果批次物资通过物流公司发货,未能到厂的情况,到厂前产生的物流转运费必须由供货方自行承担,取货前可由我方垫资委托短途货运物流个体提货,垫资费用须从与供货方往来款中扣除)大写: 小写: 招包干总价,报分项明细
公司注册资本(万元)此栏务必填写准确,并请将相关资质传真至招标办: 万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50万元,招标方按每月工程进度支付至累计进度(含扣除业主供应材料、机械等费用,优惠后)的70% 。同时在不超过一个月内扣回预付款,工程全部竣工后,由招标方项目负责人组织专业管理部门、监理人员及施工单位验收,并由招标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性能试验。经验收试验合格,双方确认工程总造价后,支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0%,留工程总造价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一年
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半个月内完成全部设计工作;本技术规范书招标范围内的脱硫装置在2012年12月底以前安装及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完毕,并具备调试条件;整个技改项目在2013年2月20日前联动调试完毕
评标办法Ⅲ类评标办法,具体见评标管理规定
投标保证金报价总额的5%,我公司帐号是
****************0380,开户行:建行应城化工分理处,开户名称: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请将电汇凭证发至招标办,否则做废标处理。如扣往来请注明是否与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扣往来,否则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报价有效期一年
业绩情况
技术偏离
商务偏离
备注"1、请客户填好产品质量保证书,签字盖章后与开标资料一起传真到招标办,否则视为无效。
2、要求提供资质证书、业绩证明,首轮报价最高淘汰;
3、请严格按照招标条件的规定制作投标书,提供明细清单及报价;
4、中标通知后3天内必须到需方现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
投标单位盖章: 投标日期:
"招标中心联系人:赵正中
137*****276 传真:
****-*******,
****-******* E-mail:
yhshzbzx@163.com"
技术咨询:龙传光
135*****602 邱章华
139*****105 请于2012年7月31日10:30前传真报价或派员参加开标会议。
"开标时间:2012年7月31日10:30。
开标地点: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招标办。"
说明:
"1.本询价表中的所有项目必须填写,如无相应填写内容请注明""无"",否则做废标处理; 2.如对技术参数或工期、付款方法等有异议请在“技术偏离”或“商务偏离”中注明;
3.如传真报价请提供营业执照、生产制造许可证等必要资质文件;
4.代理商要求提供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5.招标结果可查询宜化网站
http://218.200.151.170/ 6.通知中标后,签订合同的单位必须是投标时的单位即以投标单位章为准
7.集团招标监督电话:
139*****996/
136*****155/
138*****291/
159*****1038.合同出现纠纷时,要求在需方当地有权限的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
9.宜化招标监管部门电话:
136*****026 "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7-20
欢迎您对招标工作进行监督,集团监督电话:集团董事、总经理助理赵小红(
139*****996);集团办公室专业秘书杜世霆
136*****155;集团办公室专业秘书陈方玉(
138*****291);集团办公室专业秘书张波(
159*****103)
锅炉烟气脱硫技改项目招标技术规范书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七月 目录1. 总则12. 工程范围22.1 设计范围22.2 设备制造及供货范围32.3 安装范围32.4 调试验收范围33. 规范和标准及参考文件34. 设计基础资料55. 技术要求75.1 技术总则75.2 吸收系统85.3 烟气系统105.4 吸收剂供应与制备系统135.5 硫铵后处理系统135.6 给排水、事故处理及消防系统135.7 泵145.8 管道145.9 防腐、保温、暖通155.10 电气系统155.11 仪表及控制系统206. 施工组织与管理247. 投标方应提供的图纸和资料258. 涂漆、包装、运输、安装、调试269. 设计联络2610. 技术服务和培训2811. 检验及监理3012. 性能保证及试验3413.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3514. 投标文件的组成3615. 交货、付款及其它要求37 1. 总则1.1 本技术规范书仅适用于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锅炉烟气脱硫技改项目,它提出了该项目的设计、制造、供货、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2 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的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技术规范和国家有关最新标准的优质产品及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1.3 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到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但不应低于最新中国国家标准。如果本规范书与现行使用的有关国家标准以及部颁标准有明显抵触的条文,供方应及时书面通知需方进行解决。1.4 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投标书中以“对规范书有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论述。若标书中相同或近似内容的条文有差异之处,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指出,否则由招标人确定按对招标人有利的条文执行。1.5 投标方应执行本技术规范书所列标准。如有不一致,按较高标准执行。1.6 投标方应采用具有完全或合法的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脱硫工艺路线,并在投标出示有关证书。对涉及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完全由投标方负责,并负责由此造成对招标方损失的赔偿。1.7 投标方提供的主设备、零部件、备品备件、外部油漆等材质必须满足本工程所处地的地理位置、环境条件的要求,必须是技术和工艺先进。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应在相近工程或相似条件下2套以上运行并超过两年的业绩,并已证明安全成熟可靠。1.8 凡在投标方设计范围之内由招标方采购的外购件或设备,投标方至少要推荐2~3家产品供招标方确认,但技术上均由投标方负责归口协调。1.9 合同签订后15日内,按本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方确认。1.10 在合同履行期间,招标方保留对本技术规范书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力,投标方应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招、投标方商定。2. 工程范围该工程范围至少涵盖以下内容,但不排除其他在此没有指出的必要的设施、设备和服务。本招标技术规范书规定了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锅炉烟气脱硫技改项目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制造、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考核验收、消缺、设计联络、培训、监造、进度时间表和最终交付投产等方面的基本技术要求,包括脱硫吸收剂储运调配、烟气系统、吸收系统、氧化系统、事故排放系统、公用工程、硫酸铵后处理系统、电气系统、控制系统、消防、照明、暖通、给排水、建筑及构筑物等。本项目脱硫方式为氨法脱硫、塔外氧化饱和结晶(根据总体工艺设计也可考虑塔内饱和结晶方式)工艺对双环科技股份公司2~8#锅炉烟气进行烟气治理。烟气脱硫按2#、4#、5#、6四台锅炉共用一塔;7#、8#两台炉一塔进行设计,硫铵后处理回收系统按共用一套设计,因其公司锅炉为老厂脱硫改造,场地较为局限,需根据公司提供场地,因地制宜进行合理布局。脱硫装置应能保证在锅炉负荷变动较大时(包括负荷变化速度、最大最小负荷)稳定、可靠运行,脱硫装置布置时需按公司指定场地进行设计。本脱硫工程以下所有分项均为本技改项目招标工程范围(分界点的连接工作亦属投标方工程范围)。2.1 设计范围本脱硫工程的所有工艺、设备、土建、电气、控制、防腐、消防、照明、给排水等设计:即从锅炉原引风机出口烟道至塔顶烟囱范围内所有工艺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及土建系统的设计,所有设备布置必须在现有空地上设计,且满足甲方要求。至少包括但不仅限于:吸收剂系统、烟道系统、吸收循环系统、硫铵脱水系统、硫铵包装贮存系统、工艺水系统、电气设备(包括供配电系统)、仪表及控制设备、土建、采暖通风及空调、供排水系统、通讯工程、消防及火灾报警等。烟气脱硫装置内所有建筑物及建筑物的采暖、通风、照明、上下水设计均由投标方负责。投标方应提出所需公用工程消耗量(包括生活水、工业水、软化水、蒸汽、消防水、采暖)及接口尺寸要求,用电负荷(装机容量、备用容量、最高负荷、电压等级等),以及清净下水、生活污水等排放量及去向,无废渣、废水产生。投标方负责脱硫装置内的工艺水系统和消防水的设计,并提出用水量及接口管道尺寸要求。本次改造工程的液氨水、压缩空气、蒸汽、水源、排水口等由招标方送达脱硫界区外1米处,电源由招标方送到脱硫装置内配电室进线断路器下端头,连接设计工作由中标单位方负责。原烟气烟道接口自现烟道,净烟气经塔顶90m(总高)湿烟囱直排,烟道及支撑连接烟道的基础设计由中标单位完成。招标方提供地质勘探资料,装置内的构筑物、建筑物及基础均由中标单位方负责设计;平面布置由投标方到现场踏勘后确定。2.2 设备制造及供货范围锅炉原引风机出口烟道至净烟气排放口内的脱硫装置(脱硫岛)工艺系统(含保证本工程能正常运行所必需的配套辅助设施),即从原烟道挡板门至净烟气排放口的烟气系统(含密封风系统),氨水泵出口至输送泵出口的吸收系统,以及与吸收塔主体设备密切相关的循环泵、清洗泵、氧化系统等。分界点为脱硫岛与浆液输送管道连接口。以上系统内所有设备、烟(管)道、管件、阀门、平台栏杆及支撑固定部件、检修用起吊设施等所需要的所有材料的制造、供货、安装、防腐等。2.3 安装范围2.3.1 包括本招标规范书2.2以内的工艺系统、辅助系统安装和施工。2.3.2 以上系统安装所需的主、辅材、耗材均由投标方提供。2.3.3 引风机出口烟道改造。2.3.4 本工程所需的水源、气源由招标方送达以上脱硫界区外一米以后的安装。2.4 调试验收范围投标人负责安装范围装置的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以及设计范围内整套系统的调试、试运行、人员现场培训、环保验收及相关技术服务。3. 规范和标准及参考文件3.1投标方对系统功能设计、性能、制造、供货、建筑、结构、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均应采用最新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对采用国外产品或由国外制造及引进的产品,应采用国际标准。3.2 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及工业卫生和消防设计采用最新国家标准及相关的行业标准。3.3 投标方应提供设计、制造、建筑、安装、调试、试运行的规范和标准等清单,列出制造厂家在选用材料、制造工艺、验收要求中所执行的标准清单(所有文字采用简体中文)。3.4工程采用的主要标准有:序号文件名称编 号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5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 5000-20006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定DL/T5153-20027火电厂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75-20018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DL/T 5417-20099火力发电厂分散控制系统在线验收测试规程DL/T659-199810火力发电厂烟风煤粉管道设计技术规程DL/T5121-200011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DL/T507212火力发电厂化学设计技术规程DL/T5068-199613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14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DL/T5054-199615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电力工程部分16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T43817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18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951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2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2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2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4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25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26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27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186-200228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9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9630火力发电厂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技术规定DL/T 5035-943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揽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32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焊接篇)DJ 5007-9233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DL 5031-9434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篇)DL/T 5047-9535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化学篇)DL /T58-8136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热工自动化篇)DL/T5190.5-200437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电建[1996]159号38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硫设计技术规程DL/T5196-200439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4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17055-19974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2002说明:1)工程标准并不局限于此。2)所有标准若有最新版本则按最新版本执行。4. 设计基础资料4.1 地理位置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应城市以东14Km的东马坊镇,距武汉市80Km。工厂占地167万平方米,生活区位于生产区以东。工厂有40年的历史,地下岩盐资源丰富,目前两碱生产具备120万吨能力,已成为规模化的盐化工基地,配套合成氨能力40万吨/年,其煤造气技术采用的是世界先进的绿色环保工艺,“壳牌煤气化”技术,已于2006年正式投产,其产品有很强的竞争能力。4.2自然条件4.2.1气象条件大气温度最高温度38.1℃最低温度-15.5℃平均温度15.9℃风全年主导风向东北偏北夏季主导风向南风冬季主导风向北风降雨年平均降雨量1062.0㎜月最大降雨量207.1㎜大气压年平均大气压101.12kpa4.3工程地质双环科技公司厂区位于江汉平原东北边缘,府河河谷阶地上,地势西高东低,厂区内地貌主要受到府河的控制,厂区内地段主要由第四系中更新亚粘土及粘土组成,地耐力245—343 KPa,土壤力学性质良好,能够满足建筑物地基的要求,地震烈度6度。4.4水文地质府河为本地主要地表河流,发源于随州大洪山,从厂区北面从西向东流过。河槽宽约150-200m,最大流量4460 m3/s,平均75 m3/s,最高水位32.76 m,百年一遇洪水位34.4 m。本地区大气降水丰富,地表水流发达,为地下水的形成提供了丰富的水源,地下水单井涌水量一般为820t/d,水质为钙镁低矿化度水,是理想的工业和生活用水。4.5交通运输条件汉丹铁路从工厂东边2.0 Km处通过,公司有3.0 Km的专用铁路接入厂区,厂区南面有汉宜公路通过,距厂区14Km的应城河码头可供物质吞吐,大型设备水运可以经过长江、汉水运至应城河码头起坡。因此,地区水陆运输条件良好。4.6供水双环科技公司目前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分别来自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源。地表水来自府河,水源距水厂2km,目前水厂供水能力5000m3/h,地下水源主要是提供生活用水。4.6 煤质资料入炉煤项目全水分Mt(%)全硫(%)固定碳Ar (%)挥发分Ar (%)灰分Ar (%)低位发热量Qnet,ar( kcal/kg)数据7.535515325100灰分特性项目Si2OFeO3Al2O2TiO2CaO数据以上入炉数据为2011年加权平均值,公司用煤最高全硫为4%,最低为0.6%,其中大部分时间段为2.5~3%4.7锅炉参数参数2#、4#锅炉5#、6#锅炉7#、8#锅炉锅炉蒸发量75t/h130t/h130t/h锅炉燃煤量13t/h20.8 t/h20.15 t/h原烟气量(不投油)16万Nm3/h24万Nm3/h24万Nm3/h原烟气温度155℃155℃160℃除尘器后含尘浓度>200mg/Nm3装置进口SO2浓度3500mg/Nm3,投标方按3%含硫量折算SO2浓度并经招标方确认锅炉年利用时间8000h4.8公用工程条件4.8.1 吸收剂氨水品质:稀氨水,浓度22%4.8.2 水:0.2—0.35MPa(G)4.8.3 电源:电压6KV/380V/220V(±7 %),频率50Hz±0.5Hz4.8.4 蒸汽:压力0.45MPa、温度160℃;压力1MPa、温度180℃4.8.5 仪表气源压力:0.45—0.55MPa(G)5. 技术要求5.1 技术总则5.1.1 在招标规范书中指出的所有准则和标准应看成是最低要求。没有明确指出但能满足同样最低要求的其他标准,在取得招标方同意后投标方可以采用。但是,这不能解除投标方保证在招标范围内的单个设备以及全套设备作为一个完整系统正常运行功能方面的责任。5.1.2 该项目烟气脱硫采用塔外氧化饱和结晶工艺(根据总体工艺平衡设计也可考虑塔内饱和结晶方式),投标时应提供相应的工艺技术方案(工艺路线、平面布置、建设周期、各介质的耗量)和总造价。投标方必须提供详尽、明确的工艺技术方案。5.1.3烟气脱硫工艺和设备是全新的,并且具有可靠的质量和先进的技术,能够保证高可用率、高脱硫率、低氨水消耗量、低厂用电量及低耗水耗汽量,保证较低的运行费用,便于观察、监视和维护,而且完全符合环境保护要求。5.1.4 为与锅炉运行模式相协调,脱硫装置的设计确保在启动方式上的快速投入率,在任何负荷范围内能持续安全运行。这个要求包括:不需要另外的和非常规的操作或准备,装置能以冷态、热态二种启动方式投入运行。装置应能在最大和最小污染物浓度之间的任何值下运行,排放污染物不超出保证值;运行调整时有好的适应特性,在锅炉运行条件下能可靠的和稳定的连续运行。在该负荷范围内,脱硫装置和所有辅助设备应能投入运行而对锅炉负荷和锅炉运行方式不会有任何干扰,不影响锅炉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不得降低锅炉机组的出力,不得影响锅炉的效率。5.1.5 脱硫装置在设计中,需考虑当燃用招标方给定的最高含硫量的煤种以及未来煤种硫含量等超出买方本次提出的硫含量时,经处理后的净烟气中SO2的含量达到国家排放标准。5.1.6 脱硫装置的检修时间间隔应与锅炉的要求一致,不应增加机组维护和检修期。5.1.7 脱硫装置的服务寿命为20年,大修期为5年每次20天,小修期为2年每次10天。5.1.8 脱硫装置的调试对机组运行的影响应降至最低,投标方应提交切实可行的调试计划。5.1.9 脱硫装置的设置能够满足整个系统在各种工况下自动运行的要求,装置及其辅助设备的启动、正常运行监控和事故处理应在系统控制室基本实现自动化,而很少需要在就地进行与系统运行相关的操作。如果某台设备出现故障(例如水泵等),备用设备将自动投入运行,且不会影响装置的运行5.1.10 在装置停运期间,各个需要冲洗和排水的设备和系统(如:浆液系统的泵、管道、箱罐等)能实现冲洗和排水。在短期停运或事故中断期间,主要设备和系统的排水和冲洗应能通过DCS的远方操作实现,包括浆液管道和其他所有与浆液接触的设备。5.1.11 对于容易损耗、磨损或出现故障并因此影响装置运行性能的所有设备(如吸收塔喷嘴、泵等),即使设有备用件,也设计成易于更换、检修和维护。5.1.12 烟道和箱罐等设备配备足够数量的人孔门,所有的人孔门使用铰接方式,且能容易开/关。所有的人孔门附近设有维护平台。5.1.13 所有设备和管道,包括烟道、膨胀节等在设计时充分考虑设备和管道发生故障时能承受最大的温度热应力和机械应力。5.1.14 所有设备和管道,包括烟道的设计均考虑最差运行条件(例如:压力、温度、流量、湿度、污染物含量等)及事故情况下的安全富裕量。5.1.15 设计选用的材料适应实际运行条件,包括考虑适当的腐蚀余量,特别是使用两种不同钢材连接时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投标时应提供工艺、电气仪表设备及材料清单,给排水、消防及暖通专业材料表,以及材料选用的依据。5.1.16 塑料管和FRP管道要防备机械损伤。5.1.17 在设备的冲洗和清扫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收集在脱硫装置的排水坑内,然后送至吸收塔系统中重复利用。5.1.18 所有设备与管道(包括附件)等的布置须考虑系统功能的实现、便于运行便于维修、便于各指标考核(在线和取样)工作。5.1.19设备、管道、地面和墙体等需要防腐部分需列出详细的防腐内容(防腐设计、防腐施工)。5.2 吸收系统SO2吸收系统是脱硫装置的核心系统,对系统范围和设计要求如下:5.2.1 吸收塔5.2.1.1 吸收塔材料为碳钢内衬玻璃鳞片或是钢筋混凝土+PP板(聚丙烯),吸收塔应采用先进可靠的塔型,应不影响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脱硫不得影响锅炉效率。5.2.1.2 吸收塔内所有部件能承受最大入口气流及最高进口烟气温度的冲击, 高温烟气不会对任何系统和设备造成损害。吸收塔设计应能承受压力、管道推力和力矩、风和地震荷载,以及承受所有其他作用于塔上的荷载。支撑和加强件应能防止塔体倾斜和晃动。塔内喷淋管、除雾器支架等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5.2.1.3 吸收塔选用的材料应适合工艺过程的特性,并且能承受烟气飞灰和脱硫工艺固体悬浮物的磨损。所有部件包括塔体和内部结构设计考虑腐蚀余度。5.2.1.4 塔体应采用先进可靠的塔型,设计时尽可能避免死角,同时采用有效措施来避免浆池中浆液沉淀。吸收塔底面设计能完全排空液体。吸收塔内配有设计布局合理的喷嘴。5.2.1.5 塔的整体设计方便塔内部件的检修和维护,吸收塔内部的喷淋系统和支撑等尽可能不堆积污物和结垢,并且设有通道以便于清洁。5.2.1.6 工艺要求首选塔外氧化,若采用塔内氧化,氧化区域设计合理,氧化空气喷嘴和分配管布置合理,保证氧化效率达到98%以上。5.2.1.7 吸收塔应确保在任何时候都不会造成塔内浆液的沉淀、结垢或堵塞。5.2.1.8 吸收塔烟道入口段能防止烟气倒流和固体物堆积。5.2.1.9 吸收塔配备有足够数量和大小合适的人孔门,人孔门不能有泄漏,而且在附近设置走道或平台。人孔门的尺寸至少为DN500,易于开关,在人孔门上装有手柄。5.2.1.10 吸收塔系统还包括所有必需的就地和远方测量装置,提供吸收塔液位、PH值、压力、除雾器压差等测点。5.2.2 浆液喷淋系统吸收塔内部浆液喷淋系统由分配管网和喷嘴组成,喷淋系统的设计应能均匀分布要求的喷淋量,流经每个喷淋层的流量应相等,并确保浆液与烟气充分接触和反应。所有喷嘴能避免快速磨损、结垢和堵塞,喷嘴选用SiC(碳化硅)。喷嘴与管道的设计应便于检修,冲洗和更换。5.2.3 除雾器5.2.3.1除雾器的设计、安装和运行应能保证可利用率高,除雾效果好,除雾器出口烟气湿度不大于75mg/Nm3 。5.2.3.2 内部通道的布置适于维修时内部组件的安装和拆卸。5.2.3.3 除雾器冲洗系统能够对除雾器进行全面冲洗,不能有未冲洗到的表面。冲洗水的压力进行监视和控制,冲洗水母管的布置能使每个喷嘴基本运行在平均水压。5.2.3.4 除雾器的布置结合吸收塔的设计统一考虑,以方便运行和维护。5.2.3.5 所有除雾器组件、冲洗母管和冲洗喷嘴易于靠近进行检修和维护。设计的除雾器支撑梁可作为维修通道,至少能承受300kg/m2的活荷载。5.2.4 吸收塔浆液循环泵5.2.4.1 循环泵为离心泵(无堵塞),叶轮及过流部件采用2205双相不锈钢制成,泵的其它部件应适应现场环境、具有耐腐蚀性能。所有接触浆液的金属材料能适于80000PPM的氯离子浓度及防磨要求。5.2.4.2 循环泵配有油位指示器、机械密封、联轴器罩和泄漏液收集设备等其他附件。5.2.4.3 循环泵便于拆换和维修,配置整体底盘或安装框架。5.2.4.4 循环泵及驱动电机适应户外露天布置的要求。5.2.5 氧化系统5.2.5.1 氧化系统应保证亚硫酸铵被充分氧化为硫酸铵,氧化效率≥98%。5.2.5.2 氧化风机(如有)须选用的节能罗茨风机,流量考虑10%余量,压力损失考虑管道阻力及最高液面阻力后留有5%的余量。5.2.5.3 风机(如有)应运行在最高效率点上。风机要有几乎平坦的效率特性曲线,以保证运行时机组在各种负荷下都有最佳的效率。5.2.5.4 氧化风机(如有)在离设备外壳1米外噪声应在90dB(A)以下,氧化风机可单独布置在一个建筑物内,也可与循环泵同一建筑物内布置。5.2.6 吸收塔应设有氨逃逸及硫酸铵气溶胶吸收装置(指标不得高于国家排放标准),防止出现烟气二次污染,并专门制定防止铵盐逃逸的措施。投标方应提供专题说明,采用了有效措施来控制硫酸铵/亚硫酸铵等铵盐通过净烟气夹带而造成氨逃逸。5.3 烟气系统烟气系统将未脱硫的烟气引入脱硫装置,进入脱硫装置的烟气通过脱硫装置入口的挡板门实现流量控制,吸收塔出来的脱硫烟气温度50℃左右,脱硫后的洁净烟气采用塔上直排。5.3.1 烟道5.3.1.1 烟道设计符合《火力发电厂烟风煤粉管道设计技术规程》(DL/T5121-2000)规定,烟气最大流速不超过15m/s。5.3.1.2 烟道根据可能发生的最差运行条件(如温度、压力、流量、湿度等)进行设计。接触腐蚀环境的净烟气直排烟道应采用玻璃鳞片树脂防腐(若采用其他措施需另行说明),材料要满足耐磨、耐腐蚀、耐高温(180℃/0.5小时)等性能。防腐施工技术方案提交给招标方确认。5.3.1.3 烟道是具有气密性的焊接结构,所有非法兰连接的接口都进行连续焊接,与挡板门的配对法兰连接处也实施密封焊。5.3.1.4 排水设施的大小将考虑预计的水流,排水设施将由合金材料或FRP制作。排水将返回到脱硫装置排水坑或吸收塔浆池。5.3.1.5 烟道外部充分加固和支撑,以防止颤动和振动,并且设计满足在各种烟气温度和压力下能提供稳定的运行。5.3.1.6 烟气系统的设计保证灰尘在烟道的沉积不会对运行产生影响,在烟道必要的地方(低位)设置清灰装置。另外,对于烟道中粉尘的聚集,考虑附加的积灰荷重。5.3.1.7 所有烟道在适当的位置配有足够数量和大小的人孔门,以便于烟道(包括挡板门和补偿器)的维修检查和清除积灰。另外,人孔门与烟道壁分开保温,便于开启。5.3.1.8 烟道的设计应尽量减小烟道系统的压降,其布置、形状和内部件均进行优化设计。5.3.1.9 脱硫装置烟道接口推力和力矩不传递到水平总烟道,热膨胀将通过膨胀节进行调节。5.3.2 烟道荷载标准5.3.2.1 烟道设计的最小承受压力等于风机最大压力加1000Pa。5.3.2.2 烟道设计应考虑所有荷载,如:内压荷载、自重、风荷载、积灰、地震、腐蚀、保温和外装。5.3.2.3 烟道顶部应覆盖顶板,顶板应能支撑人的行走荷重和至少150Kg的局部荷重,顶板应有2°左右的坡度,以便排水。5.3.3 支吊架5.3.3.1 支吊架的部件进行强度计算,证实其设计安全可靠。5.3.3.2 所有螺杆有可靠的锁紧装置,丝扣的全部长度都应啮合进去,保证不会脱开。5.3.3.3 烟道水平方向运行设置滚动或滑动支架,支架的设计荷载应考虑摩擦阻力,材料和润滑剂应与滑动触点的金属底座相适应。5.3.4 烟气挡板5.3.4.1 挡板的设计应能承受各种工况下烟气的温度和压力,并且不能有变形或泄漏。挡板和驱动装置的设计应能承受所有运行条件下工作介质可能产生的腐蚀。5.3.4.2 烟道挡板具有快速开启的功能,全关到全开的开启时间≤15秒,并且保证其开启时间不会引起锅炉炉膛压力的波动。5.3.4.3 烟气挡板能够在最大的压差下操作,并且关闭严密,不会有变形或卡涩现象,而且挡板在全开和全闭位置与锁紧装置要能匹配,烟道挡板的结构设计和布置要使挡板内的积灰减至最小。5.3.4.4 每个挡板的操作应灵活方便和可靠。驱动挡板的电动执行机构可进行就地配电箱(控制箱)操作和脱硫装置_DCS远方操作,挡板位置和开、关状态反馈进入脱硫装置_DCS系统。所有挡板门应配有指示全开或全闭的限位开关,这些限位开关应不受驱动装置开关的影响。5.3.4.5 每个挡板全套包括框架、挡板本体、电动执行器,及所有必需的密封件和控制件等。5.3.4.6 挡板尽可能按水平主轴布置。并且注意框架、轴和支座的设计,以便防止灰尘进入和由于高温而引起的变形或老化。5.3.4.7 所有挡板从烟道内侧和外侧都容易接近,在每个挡板和其驱动装置附近设置平台,以便检修与维护挡板所有部件,通过挡板门两边附近的烟道检查孔可进入烟道内部。驱动装置应随挡板门的膨胀和收缩而移动。5.3.5 膨胀节5.3.5.1 膨胀节用于补偿烟道热膨胀引起的位移,膨胀节在各种条件下能吸收设备和管道的轴向和侧向位移,以保护设备和管道免受损害和变形。5.3.5.2 膨胀节保证在系统设计最大正压/负压再加上1000Pa的余量和最高温度(180℃持续60分钟)下无损坏,并保持100%的气密性。5.3.5.3 位于挡板门附近的膨胀节有适当的净距,以避免与挡板门的移动部件互相影响。5.3.5.4 膨胀节将考虑烟气的特性,膨胀节外保护层考虑检修。所有膨胀节框架有同样的螺孔间距,间距大小应保证不会造成烟气泄漏。5.3.5.5 膨胀节框架将以相同半径波节连续布置。用螺栓、螺母和垫圈把纤维紧固在框架上。5.3.5.6 膨胀节每边设计1m的净空,包括平台扶梯和钢结构通道的距离。5.3.5.7 膨胀节和膨胀节框架将全部在车间制造和钻孔,并且运输整套组件。如果装运限制,要求拆开完整的膨胀节,那么这种拆开范围也最多仅是满足装运的限定,临时设置的钢条和支架将附在膨胀节框架一起,以维持准确的接合面尺寸,直到完成脱硫装置系统和烟道的安装工作。5.3.5.8 邻近挡板的膨胀节留有充分的距离,防止与挡板的动作部件互相干扰。5.4 吸收剂供应与制备系统5.4.1 吸收剂的供应:吸收剂的供应暂按22%的稀氨水方案。5.4.2 储存系统:设置氨水储罐,吸收剂供应系统应满足脱硫系统所有可能的负荷范围。5.4.3 输送系统:氨水输送泵采用不锈钢屏蔽泵,并考虑备用。5.4.4 脱硫装置内的吸收剂系统由投标方自行设计和布置。依据本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投标方应提供系统要求的所有设备、管道、阀门和相关的辅助设施。5.5 硫铵后处理系统5.5.1 硫酸铵后处理系统的设计能力按脱硫系统设计工况(设计煤种或校核煤种的最大值)硫酸铵生成量的110%设计。5.5.2 要求具备对成品硫酸铵有较高的自动包装设备、合理的仓储能力,后处理车间内的硫酸铵储存按照7天进行设计(尽量利用现脱硫厂房作为成品库房)。5.5.3 硫酸铵后处理厂房设计除符合工艺、规范要求外,还应考虑良好的交通通道,以便硫酸铵外运。5.5.4 硫酸铵离心机应应满足六台锅炉烟气量的脱硫副产物的分离要求,并能满足自动控制的需要。5.5.5 硫酸铵干燥机选用振动流化床,应满足六台锅炉烟气量的脱硫副产物的干燥要求,并能满足节能要求,设备能实现就地控制及远程自动控制的要求。5.5.6 硫酸铵包装机应满足六台锅炉烟气量的脱硫副产物的要求,包装机采用半自动化包装系统,并带符合计量规范要求的称重装置。5.5.7 硫酸铵后处理系统应设计检修平台,其防腐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5.5.8 为达到规定的粉尘浓度,硫酸铵后处理系统应设计必要的除尘通风设备。5.5.9 硫酸铵品质应符合GB535-1995硫酸铵工业标准中合格品要求。5.6 给排水、事故处理及消防系统5.6.1 投标方应在界区内设计必要的给水、排水等设施,并符合国家和相关部门的有关规范和标准,以方便界区内的生产、生活用水、及界区内生活污水和雨水的排出,其中排出(生活污水、雨水)管应与公司现有排水管(沟)相连。5.6.2 脱硫装置供水系统:工艺水系统应满足脱硫装置装置正常运行和事故工况下脱硫工艺系统的用水。工艺水箱配备全部连接管、阀门、检查开口、溢流管、排水管和其他必要的设施。5.6.3 事故浆液系统:整个脱硫装置岛内设有一个事故浆液箱(池),它能贮存吸收塔浆液、管道和吸收塔冲洗水的最大容量。事故浆液箱(池)的有效容积至少按照吸收塔浆液总容量的110%考虑。事故浆液箱(池)配备内衬、泵、阀门、管件和控制件,以便将箱体内浆液转送至吸收塔。事故浆液箱(池)事故浆液箱(池)底面的设计应能完全排空浆液,浆液的转送速度能使箱体内浆液在10个小时内彻底放空,并有防止浆液沉积的措施。5.6.4 脱硫装置区域地坑:用于收集设备冲洗水、管道冲洗水、吸收塔区域、硫酸铵脱水区冲洗水的收集坑,并定期返回吸收塔。全套包括:要求的全部连接管、检查开口、溢流管、搅拌器、排水管、排浆泵和所有其他必要的设施。5.7 泵5.7.1 脱硫系统内的泵可选用国内知名品牌的标准形式,且有类似工程运行业绩的离心泵,所选泵型及采用的标准应提交给招标方确认。5.7.2 所选泵型均采用拆卸时不需要移动电机、立式地坑泵应能抽出转子的泵结构。5.7.3 除非另外单独规定,所有泵应为连续运行。5.7.4 每台泵及其附属设备的布置方式应能在不中断整套装置运行的情况下,便于进行操作、维修和拆卸。5.7.5 并列运行或备用泵应采用同样的型号,且具有可互换性。故障时备用泵应能立即投入运行,以防止整套装置停运。5.7.6 应提供吊耳、吊环和其他专用滑轮,以便对泵及其部件进行检修。5.7.7 卧式泵本体与电机应安装在同一个刚性结构的底座上;立式泵应配有基础框架,应有可能不进入地坑就能对液下泵进行检修;往复泵出口应配备压力测量装置。5.7.8 在必要的地方,泵应安装最小流量测量装置。5.7.9 除非另外说明所有泵都应在出入口安装控制阀(电动),在泵出口安装止逆阀和出口压力表(输送浆液的泵出口可不安装止逆阀)。5.7.10 除液下泵外,所有泵的进口管道上应安装过滤器,且过滤器的选型和安装应不妨碍泵的运行效果,过滤器应选耐磨、耐腐蚀、易于清理的形式和结构。5.7.11 露天设置的泵及其配套电机应有防水罩,防水罩的安装应不影响设备的散热。5.8 管道5.8.1 投标方必须根据中国现行标准负责设计管道和管道支吊架。5.8.2 管道的设计压力必须大于最大操作压力并包括瞬时的冲击压力(水击压力等)。5.8.3 管道系统的计算应考虑运行时可能发生的最高温度,同时应考虑管道系统的热膨胀和热应力。5.8.4 管道及支吊架计算以及计算结果应征求招标方同意,但这并不免除投标方进行正确设计的责任。5.8.5 所有管道应考虑在底点排污,高点排空设置。5.8.6 管道系统的布置设计必须满足脱硫装置的维护要求,并应避免与招标方现有设施发生碰撞,不得影响招标方锅炉扩建端,架空管道不得影响通行,埋地管理设计应取得招标方同意。5.8.7 在招标方设计的管道与交界点相接处,投标方应明确说明适用于此处的材料特性,并经招标方同意。5.8.8 管道的设置应满足在装置停运期间,对要求冲洗的各个设备和管道能迅速进行冲洗。5.8.9 输送浓缩浆液的管道尽可能短直,弯头要减少到最低数量。5.8.10 若系统局部有FRP管道,则在支管接头及改变方向处其内表面应有不小于2.5cm的弯曲半径。5.9 防腐、保温、暖通5.9.1 投标方应按国家或相关部门的规定进行防腐设计,对工程范围内施工的所有设备、管道、钢结构、支吊架等进行必要的防腐。5.9.2 施工方应对硫铵后处理系统、浆液循环泵、事故浆液循环泵的基础全部及周围足够范围内(投标时应标明面积)进行防腐设计或处理,以免腐蚀性介质对地面腐蚀。施工方应对塔、泵周围等部位做围堰,以免腐蚀介质外流。5.9.3 投标方应对界区内的设备、管道等进行保温设计,保温材料、保温部分的紧固件及金属保护板由施工方供货施工。5.9.4 投标方应在脱硫装置区内的厂房、机柜间、交接班室、卫生间等,按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进行暖通设计,以美的空调计入总报价。5.10 电气系统5.10.1投标方设计时至少应遵循下列标准,但不限于此:《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5000-2000《电力工程制图标准》DL5028-93《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DL400-91《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定》DL/T 5153-2002《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DL/T5136-2001《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94《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照明设计技术规定》DLGJ56-95《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92《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620-1997《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DL/T5137-2001《火力发电厂厂内通信设计技术规定》DL/T5041-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621-1997《交流高压断路器》GB1984《交流高压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GB1985《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620《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621《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定》DL/T5153《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14285《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DL/T5136《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DL/T5137《高压开关闭锁装置技术条件》SD-318《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定》SDJS《干式电力变压器》GB6450《承受短路的能力》GB1094.1《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311.1《低压成套开关设备》GB7251《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总则》GB/T 14048.1《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低压断路器》GB14048.2《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低压断路器低压开关、隔离电器、隔离开关及熔断器组合电器》GB14048.3《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低压机电式接触器和电动机起动器》GB14048.4《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控制电路电器和开关元件第一部分机电式控制电路电器》GB14048.55.10.2 主要设备设计时选择原则5.10.2.1 易于运行和检修。主要部件(重部件)应能方便拆卸、复原和修理,同时应提供吊装和搬运时用的起吊钩、拉手和螺栓孔等。5.10.2.2 所有设备均应能保证在使用环境条件下,带额定负荷连续安全稳定运行,选用有运行经验及先进成熟的设备,关键设备由投标方推荐三家以上生产厂家供招标方方选择购买。5.10.2.3 所选设备相同(或相同等级)的部件有互换性。5.10.2.4 系统内所有元件应适当地配合。比如绝缘水平、开断能力、短路电流耐受能力、继电保护和机械强度等。5.10.2.5 对各系统的选择计算如UPS、低压干式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等应经招标方确认。5.10.2.6 各系统的接线图、设备元件的配置等技术要求应经招标方确认。5.10.2.7 所有经招标方确认的资料投标方不应免除应负的责任。5.10.2.8 电气系统主接线用电负荷按二级负荷设计。5.10.2.9 主要电气元件要求选用进口产品或为国外引进技术,如有国外主要元器件应保证能长期供货并提供供货清单。5.10.3 电气系统范围5.10.3.1 投标方应负责本工程脱硫系统工作范围内所有电气系统设计,并协助招标方调试和试运行。5.10.3.2 脱硫系统内电气部分分为6KV、380V/220V供配电系统、直流系统、UPS系统、照明及检修系统、接地系统、网络通信系统,并包括系统内电气设备的控制、测量及继电保护、安全滑触线、通讯系统、电缆敷设(含电源进线)、电缆构筑物、电气设备布置等设计工作。5.10.3.3 投标方应提供全部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协议、设备订货图、电气系统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清册(含电气设备、照明、接地设备、电缆、电缆构筑物、行车滑线、安装材料等)。5.10.4 供配电系统5.10.4.1 6kV高压供电系统:由招标方将6kV电源送到脱硫装置内配电室进线断路器下端头,投标方应提供电缆规格选型资料。5.10.4.2 400V低压供电系统:400V系统由投标方负责,应设置380V工作段和低压公共备用段,工作电源与备用电源之间采用微机快速切换装置。负荷分配在设计上应尽量使三相负荷保持平衡,三相最大不平衡电流不应超过5%。5.10.4.3 相应低压配电柜选用GGD固定接线低压配电柜,柜内配电及电机控制采用微机综合保护装置,35kW及以上的电动机回路采用智能马达保护控制器。低压系统根据工艺要求应有足够的备用配电回路,回路全部采用塑壳断路器和框架型断路器。5.10.5 脱硫系统交流保安电源由投标方根据需要设置。5.10.6脱硫系统需要的直流电源由招标方主厂房提供,在设计无而另行设计直流电源,投标方负责提供直流负荷参数。5.10.7 交流不停电电源系统:UPS为脱硫装置DCS及其它一些重要负荷供电。UPS的输出电气参数由投标方根据需要设计。UPS在保证全厂停电后继续维持其所有负荷在额定电压下继续运行不小于60分钟。UPS正常运行时负荷率不大于100%。UPS为三进单出型。UPS备用馈线回路不少于20%。UPS所用直流电源由UPS自带。5.10.8 控制与保护5.10.8.1 电气监测和控制方式:脱硫系统的所有电气系统采用配电室现场监测及控制,不纳入脱硫系统DCS监测和控制。脱硫6kV、380V框架断路器的控制电压采用直流220V,接触器控制电压采用交流380V。5.10.8.2 继电保护:脱硫系统6kV进线、备用电源进线、脱硫变压器及6kV高压电动机采用微机式综合保护装置,安装于6kV开关柜配电室,继电保护装置选用厂家需经招标方确认;380V厂用系统及电动机应采用空气断路器及智能马达保护装置控制。设备的选择和计算按《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定》DL/T5153的要求执行,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设计应符合《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14285的有关规定。5.10.9 照明及检修系统5.10.9.1 照明系统:投标方应负责脱硫装置范围内所有的建筑照明、设备照明等的设计。所有照明系统设计应遵循安全、环保、维护检修方便、经济、美观的原则,并采用先进技术和节能设备。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有关规定。有重要出入口应设置应急照明,应急照明时间不少于30分钟。5.10.9.2 主要场所的照明方式、灯具选型及照度:各主要场所的照明方式、灯具选型及照度应满足DLGJ510-95《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照明设计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所有室外及厂房照明灯具采用免维护无极光源灯具,能满足6年的保修期。控制室照明采用镶嵌式日光灯具。5.10.9.3 照明系统的控制:脱硫系统的照明采用分区域光控和远方按钮集中控制。5.10.9.4 照明电线敷设:脱硫主控楼、配电室及生产车间的照明和插座线路采用电线钢管暗敷设。设备本体的照明和插座线路采用镀锌钢管明敷设,管路采用密闭式接线盒。所有场所的导线均采用电缆连接。5.10.10 接地系统及安全滑线5.10.10.1 接地系统:接地系统应符合相关GB、DL及IEC标准的要求。5.10.10.2 安全滑触线:脱硫系统内所有电动起吊设施均采用安全滑触线供电。设计时可考虑三相水平布置或垂直布置。滑触线根据容量采用共箱式或分箱式。5.10.10.3 对脱硫系统通讯、火灾报警装置按相关标准设计。5.10.11 电缆和电缆构筑物设计选型5.10.11.1 动力电缆均采用阻燃型。5.10.11.2 测量和控制电缆应采用阻燃型,并且最小导体截面为1.5mm2。对于室内的CT电缆最小截面为2.5mm2,导体为单芯铜芯电缆。5.10.11.3电缆设施应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电缆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恰当地采用电缆沟道、电缆桥架、地下埋管的敷设方式。敷设于电缆桥架和电缆支、吊架上的电缆必须排列整齐、美观。动力电缆、控制电缆、信号电缆等应按有关标准和规范分层(或分隔)敷设。5.10.11.4 电缆构筑物:脱硫装置区域内的所有构筑物在设计时应规划电缆通道,包括电缆沟、电缆竖井和电缆桥架路径等,并使电缆构筑物整齐、美观。脱硫系统区域内电缆通道以架空桥架为主。5.10.11.5 依据有关标准和规范,电缆应有防火阻燃措施。5.10.12 电气设备布置:本项目脱硫系统的高、低压配电室集中布置。电气设备的布置应考虑足够的操作、检修空间。5.10.13 电气设备总体要求5.10.13.1电气设备防护等级:电机绝缘等级至少F级,防护等级IP54以上;为保证短时浸入水中或在水下工作的电气设备能可靠地连续工作,该设备外壳的防护等级应达到备外壳的防护等级应达到IP67;对于有防晒、防雨、防尘、防沙、防酸等要求的电气设备,其外壳的防护等级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电气设备安装在有爆炸性危险的场所,其防护等级必须达到IEC79所规定的爆炸性混合物燃点等级的要求。同时应注意IEC标准中关于在车间及贮存区等处有爆炸性危险的场所中,电气设备使用的有关条款。5.10.13.2 防止触电措施:对于可能直接接触的带电装置和设备,应采取对带电部分进行隔离或加保护罩(保护网)的方式进行保护;对于可能间接接触的带电装置和设备,也应有相应的保护等措施。5.10.13.3 配电柜内接触器须选用原装正泰,德力西等知名品牌,继电器选用原装欧姆龙品牌。5.10.13.4 低压断路器建议选用常熟开关产品,具体容量根据设计负荷来确定。5.11 仪表及控制系统5.11.1 概述为保证整个项目的控制系统和仪器仪表与招标方现有系统的统一和规范,烟气脱硫装置的控制系统设计和设备选型必须得到招标方确认。本工程所选用的仪表和控制设备为经过实践的,具有可靠性、可操作性、可维护性和安全性。根据项目规模及工艺特点,系统采用DCS系统进行控制。系统具有自动和手动两种控制方式。系统的自动控制是通过DCS完成操作控制、运行参数控制、设备切换控制及系统自诊断、报警保护等功能。控制系统应设计较完善的计量系统,特别是涉及消耗、产量、监控的部分应有完善的计量系统,以便装置的经济性统计分析和过程监控。控制系统具须有完善的联锁报警功能。与系统安全运行有关的参数均设置报警联锁功能,其上下限值可根据用户需要进行在线调整。5.11.2 自动化水平和控制室布置 脱硫分散控制系统设脱硫现场机柜间,含机柜室和操作室,机柜间的工程师站主要用于开车时的调试和投运后检修使用,正常运行时在脱硫控制室的操作员站进行操作控制。脱硫分散控制系统设计应遵偱:DLT 1083-2008《火力发电厂分散控制系统技术条件》及DL/T5227-2005《火力发电厂辅助系统(车间)热工自动化设计技术规定》。5.11.2.1脱硫系统采用DCS控制,脱硫现场机柜间设3台操作员站和1台工程师站,所有显示器采用22〞液晶显示器。脱硫装置的控制系统将设计成具有完善的数据采集、闭环控制、顺序控制及联锁保护等功能的系统。--在就地运行人员少量干预配合下,实现系统正常启停--实现正常运行工况的监视和调整--实现异常工况的报警和紧急事故处理5.11.2.2 控制系统设计应留有和招标方的DCS控制系统的通讯接口,采用以太网通讯,并与招标方DCS、MIS通讯协议相一致。5.11.2.3 锅炉与脱硫相互联锁的信号均采用硬接线连接,脱硫塔的出入口挡板门及密封风系统的控制直接进入对应锅炉DCS系统进行控制,在脱硫操作员站上可进行监视,具体内容由第一次联络会议确定。5.11.2.4 烟气脱硫控制系统DCS的设计选型与招标方热电现有DCS一致。5.11.2.5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ontinuous Emissions Monitoring Systems,以下简称CEMS)的品牌、安装数量及具体位置由招标方根据重庆环保部门的要求自行进行,但投标方在设计DCS系统时应预留接口。5.11.3 脱硫控制系统及就地仪表的自动化控制设计可以满足以下功能:5.11.3.1 数据采集系统:数据采集系统具备工艺流程状态显示、操作过程显示、实时数据显示、趋势显示、报警、历史数据存储检索、定期报表、性能计算、SOE事故顺序记录等功能。 5.11.3.2 主要闭环调节回路(MCS):系统主要的闭环调节回路包括投氨量控制、氨液浓度控制、脱硫系统pH值及脱硫装置出口SO2浓度控制、吸收塔液位控制、硫铵量控制、浆液密度控制等等。5.11.3.3 主要顺序控制功能组(SCS):完成脱硫系统及辅助系统的启停顺序控制,包括脱硫系统启动、停止顺序控制功能组。 5.11.3.4 脱硫装置系统的报警和联锁:脱硫装置的联锁保护动作包括脱硫装置进口温度异常、进口压力异常、出口压力异常、风机故障、循环浆泵启/停及事故联锁、吸收塔排浆泵启/停及事故联锁、浆液泵启/停及事故联锁等,其它报警和联锁由投标方完善。 来自机组的脱硫装置保护条件包括锅炉状态等,相应信号取自锅炉控制系统。 为保证测量可靠,脱硫和主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装置设备之间的保护联锁信号采用硬接线,重要的保护用过程信号、状态等采用三取二测量方式。 5.11. 4 技术规范5.11.4.1 总则5.11.4.1.1 本节技术规范适用于全套脱硫装置所有控制和监测设备的设计。所选仪表和控制设备具有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的成熟产品。5.11.4.2.2 控制和监测设备有良好的性能以便于整个装置安全无故障运行。5.11.4.2 就地一次仪表及控制设备的选型应考虑以下原则:--在需要就地巡视的地方,有就地指示。--为了进行远距离测量,在相应测点处安装远程仪表。--用于联锁和保护的测点和检测元件独立设置,不与自动控制、监测测点合用。--用于重要测点的模拟量信号变送器采用三选中方式,重要开关量的过程开关采用三选二方式。与锅炉和脱硫装置装置保护有关的挡板配置三个行程开关以利于取得三选二逻辑。--对于重要的电动门设置开、关方向限位开关(独立的两开两闭接点)及转矩开关(要求进入脱硫装置DCS系统),调节阀设置开度位置指示器,并输出4~20mA信号。--所有测点取样至一次隔离阀门采用的材料及取样短管与相应的管路、容器所用材质一致,而且符合测量介质的要求。--与变送器连接的仪表管至少为316L不锈钢。--所有设备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电动执行机构防护等级不低于IP67。--脱硫系统仪表取样部件考虑采用低温防腐及耐磨损材料和措施。仪表取样管采用不锈钢管。5.11.4.2.1 温度测量:就地温度计采用双金属温度计,不得采用水银温度计。热电偶应选用K分度,热电阻选用Pt100,热电偶、热电阻均选用防水型,套管全部采用不锈钢。5.11.4.2.2 压力/差压测量:压力测点位置根据相应管路或容器的规范要求确定;所有压力/差压测点都装配连接压力表计的管接头,配置一次门和二次门;安装在变送器前的仪表阀,使变送器与差压隔离,并能实现变送器的就地校正和调零;烟气压力变送器根据需要配吹扫装置;如果脉动管路中是液体,压力指示和变送器对静压头差进行补偿;就地压力表设置在容易观察的位置,压力表有防湿和防尘功能。5.11.4.2.3 流量测量:差压变送器的品牌与招标方现有品牌一致;对被测介质的密度、压力、温度变化进行补偿;烟气流量测量在烟气监测分析仪系统中进行;在大管径的烟道中进行测量,优先选择差压测量方法。5.11.4.2.4 液位测量:用于远传指示的液位信号,用变送器转换为直流4~20m信号输出。就地液位观察孔选用牢固设计并能完全防止机械碰撞产生破坏;指示设计为能看见整个水柱,即液位指示计不能只显示某点液位;水箱液位探测通过内部磁感性式浮标在连接管壁测得,并用双色显示条显示。5.11.4.2.5 分析仪表:分析取样管为不锈钢材质。如果需要试样冷却器,其外壳应为防锈和防化学腐蚀;当被测介质压力和温度较低,导电率、PH值等的测量变送器可直接安装在管道上;所有分析仪表在取样架上分组布置,并适当保护,防止同腐蚀性物质的可能接触;PH值测量系统和密度计是冗余的并带有酸清洗或水清洗系统。5.11.4.2.6 电气参数测量:根据需要,所有进入DCS的电气量经变送器把电流互感器输出量转换为4~20mA的直流信号,变送器安装在开关柜中。5.11.4.3 执行机构5.11.4.3.1 电动执行机构、重要的阀门电动装置等均选用智能型一体化进口、合资或国内一线品牌,电动门及电动调节阀执行机构与招标方热电站选用品牌一致。5.11.4.3.2 调节阀执行器能接受控制系统发出的4~20mADC控制指令,反馈4~20mADC的位置信号,电动门开/关方向限位开关具有两对独立的两常开两常闭接点,电动门开/关方向力距开关具有一对独立的两常开两常闭接点;限位开关和力距开关的接点容量均为220VAC,3A和220VDC,1A。5.11.4.3.3 电动执行机构的运行环境温度适用于室外安装,其防护等级为不低于IP67,包括电动机和接线端子。执行器的电动机绝缘按F绝缘等级设计。5.11.4.3.4 所有阀门执行机构都装有一个就地阀门位置指示器,指示器能醒目的指示出全开、全关和中间位置,执行机构可配手轮。5.11.4.4 DCS系统烟气脱硫控制系统DCS的设计选型与招标方热电现有DCS一致。本DCS系统在满足整个脱硫系统控制要求的情况下,安装槽位(卡件和继电器)、各种卡件的I/O等点、继电器、接线端子均有15%~20%预留。5.11.4.5电缆5.11.4.5.1电缆选择--测量、控制和动力回路的电缆,电线的线芯材质为铜芯,控制电缆和动力电缆分开设置。--插件的连接线将采用同种材料的软线。--所有与DCS连接的线路,将采用屏蔽电缆或屏蔽电线。绝缘体护套为阻燃型,重要电缆采用耐火型。--在环境温度大于65℃的场所,将采用耐热电缆及导线。--控制回路、测量回路的线芯截面为1.5mm2,插件的接线将采用多股软线。--控制电缆一般不超过24芯。--单根电缆的实用芯超过6芯时,至少将予留2根以上备用芯,但两根及以上电缆起止点相同时,可不必在每根电缆中留备用芯。--电源电缆载流量依照设备负荷、导体材料、绝缘材料允许发热值、安装方式和环境温度等因素确定。绝缘水平根据系统电压和接地方式选择。5.11.4.5.2 电缆通道:所有电缆均沿电缆桥架或保护管架空敷设。6. 施工组织与管理6.1 项目管理组织机构6.1.1 投标方在项目场地设置现场项目部,以对其合同项目服务的行为进行管理。现场项目部是投标方履行合同项目服务的执行机构,在工程竣工前为常设机构。项目经理部为投标方履行合同项目服务的惟一机构,其所有行为均视为投标方本身的行为。项目经理部至少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施工总工程师、项目设计总工程师、项目调试总工程师。6.1.2 投标方的现场组织机构人员的配置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规模、建设工期、管理目标以及合理的管理跨度进行配置,在提高管理人员整体素质的基础上优化组合,组成精干高效的管理工作班子。6.1.3 投标方现场组织机构管理人员的配置要有合理的专业配套,并要有合理的技术职务、职称。6.1.4 投标方现场组织机构的管理人员具有其所承担管理任务相适应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相应资质。6.2 吸收塔施工必须满足《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施工验收规程》、《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及其相关规定》的要求。6.3 施工合格率达到100%。安装优良率达到95%以上,受监焊口一次合格率达到98%以上。6.4 必须高度注意安全管理,不得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并严格遵守招标方相关安全管理制度。6.4 现场施工要接受招标方与监理单位的管理协调,与其它施工单位进行良好协作。6.5 投标方在投标时应提供:6.5.1 施工计划及一级网络控制图6.5.2 制定施工计划6.5.3 明确施工管理办法,包括:6.5.3.1 施工管理要求◆ 施工技术管理◆ 管道、钢结构预制◆ 管道、钢结构预制◆ 玻璃鳞片树脂防腐和其它防腐施工方案◆ 大型设备起重运输、吊装要求◆ 热控施工方案◆ 季节性施工6.5.3.2 施工总平面管理要求6.5.3.3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要求6.5.3.4 施工现场HSE管理要求6.5.3.5 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制度6.5.3.6 工程进度管理要求6.5.3.7 信息管理要求6.5.3.8 现场工作许可证制度6.5.3.9 各种报表式样7. 投标方应提供的图纸和资料7.1 工程图纸意思表达完整,并且简洁、清楚、可行而不相混淆。所有图纸上符号必须一致。7.2 设计图纸应采用标准的A4、A3、A2、A1和A0图幅,所提供有图纸与技术资料另需提供电子版,格式为WORD或EXCEL,图形文件格式为*.DWG。7.3 投标时需提供以下附件7.3.1 氨法脱硫技术方案(含经济分析)7.3.2 主要设备及材料明细表7.3.3 工艺、电气仪表设备及材料清单,给排水、消防及暖通专业材料表7.3.4 装置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验收标准7.3.5 特殊工具及备件清单7.3.6 装置的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7.3.7 近五年类似装置的业绩证明7.3.8 相关图纸与技术资料◆脱硫系统工艺流程图◆脱硫系统布置图及立面布置图◆脱硫系统烟道走向及接口图◆脱硫系统厂用电接线图◆脱硫系统电缆规划图◆脱硫系统接地布置图◆脱硫系统变配电间布置图◆脱硫系统施工组织规划图及施工组织大纲7.3.9 需招标方配合的项目7.3.10 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8. 涂漆、包装、运输、安装、调试8.1 涂漆部位及颜色应符合图样要求。8.2 设备零部件在厂内经检验合格后,应根据其特点分别包装。到货集装箱或捆扎件应有产品装箱单,并附有制造合格证。8.3 集装箱和捆扎件应标有明显的标记,标记字迹要求清楚、整齐、美观,必要时还应在箱外或捆扎件适当的位置标注“禁止翻滚”“切勿重压”等字样及国家有关安全标志的符号、图样。8.4 如为了运输安全起见而在内部采用适当的临时支撑的货件,应明显地标上诸如“在安装完成后或运行前必须拆去内部支撑”之类的标记。8.5 所有孔管接头以及法兰、螺纹和末端焊接的连接件,都应有保护装置,以防止在运输和保管期间发生损坏腐蚀和掉进其它物件的现象发生。8.6 凡电气、电子设备须密封包装,确保不致在运输和保管期间受潮、浸水、损坏。8.7 中标方必须有专人参加安装过程中的各主要工序验收,并履行签字手续。8.8 中标方应提供安装所需的所有图纸、标准、专用工具、要求及注意事项。8.9 中标方应负责对本系统所有设备安装标志牌,管道按电力行业规范喷涂色环色标。标志牌的规格尺寸和色标由业主认可。8.10 中标方应提供调试需具备的条件、调试方案、调试完成后设备所达到的性能及实现的功能。9. 设计联络9.1 目的:联络会议的目的是保证脱硫系统设计和施工阶段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及协调和解决设计和施工之间接口中的问题。9.2 第一次设计联络会时间:合同签字后一周地点:项目所在地会期:一天到会人员:中标方代表(工艺、机械、电气、仪表和控制等),监理和业主的代表。会议议程:◆协调、讨论总体设计技术原则。◆中标方应在会议前一周向业主提出所有设计方案、技术资料和技术问题,以便与业主一起在第一次联络会上讨论解决。◆讨论中标方提供给业主方有关的设计技术资料、基础设计文件、详细设计文件。◆讨论由业主方提供给中标方为了设计所需的有关技术资料。必要时,中标方设计人员参观现场收集有关资料。◆讨论各部分间的接口项目、位置和参数。▲ 讨论现场总平面布置,包括竖向布置,地下设施和设计界限。▲ 中标方解释和介绍其提供的规范、规程和标准,讨论施工方案和方法。◆中标方要提交在第二次设计联络会议将讨论的设计的详细内容。◆讨论中标方为编制详细设计所要求的有关技术资料。◆中标方将提交技术资料的审查方案,以供业主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审批。并将讨论审批的手续。◆讨论详细的安装方案,既关于仓贮、预组装场地、运输和吊车地点。◆签署会议纪要。9. 3 第二次设计联络会时间:合同签字后三周地点:中标方单位所在地会期: 一天到会人员:中标方代表和业主代表会议议程:◆中标方介绍工程设计方案,业主方检查并确认设计文件。◆进一步讨论各部分间的接口项目、位置和参数。◆讨论和协调总平面布置包括竖向布置、地下设施布置和场地平整。◆中标方介绍详细设计、工作计划和设计的技术标准。◆讨论详细设计具体事宜和详细设计交付计划。◆讨论中标方开展详细设计所需的技术资料。◆确定中标方设计代表现场工作细则和内容。◆项目主要施工进度的技术协调和资料以及设备交付进度。◆设备验收有关规范、标准的解释和说明,讨论设备验收程序、内容和业主方验收见证方式。◆对总平面布置包括竖向布置、地下设施布置和场地平整,双方讨论工作分界点。◆签署设计会议纪要。◆中标方要提交在第三次联络会议上将讨论的详细的施工设计目录。9.4 第三次设计联络会议时间:合同签字后一个月地点:项目所在地会期:一天到会人员:中标方代表和业主代表会议议程:◆进一步介绍详细设计的工作情况和详细设计完成计划,以及现场总平面布置最后调整。◆讨论详细设计交付进度,并参照设备交付进度,使其进度相一致。◆厂房和生产设施布置、工艺系统设计的技术审查,特别是对维修和运行条件、消防、照明、暖通等的审查,以免详细设计到现场后作重大设计变更。◆讨论施工进度和方案。◆各部分间的设计包括土建设计的最后协调。◆讨论各接口的遗留问题。◆深入讨论设备检验、试验、验收试验等详细事宜。10. 技术服务和培训10.1 技术服务10.1.1 供方技术人员派出投标方根据合同范围内所规定的任务和职责,提供全过程的技术服务,并根据现场工作的需要分批、分阶段委派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驻现场。10.1.2 投标技术人员的任务和职责10.1.2.1 投标方的项目经理将提供合同范围内的总的技术服务和全面的合作,在与招标方项目负责人协商的基础上解决与合同有关的技术和工作问题。但投标方的项目经理和招标方项目负责人,在未经买卖双方授权时,无权改动合同。10.1.2.2 投标方技术人员代表投标方提供技术服务,并且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相关的任务和职责。10.1.2.3 投标方技术人员应对技术文件、图纸、工艺流程图、操作手册、设备性能、分析方法和相关的注意事项等进行详细解释,回答招标方人员提出的技术问题并且解决合同范围内的技术问题。10.1.2.4 投标方技术人员应为招标方提供合同范围内的完整、正确的技术服务及必要的示范。重要技术事项必须以书面或图纸形式提交。10.1.2.5 投标方技术人员应在安装、调试、试生产、设备运行和维护、分析和测试等方面协助招标方培训技术人员,努力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并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10.1.2.6 投标方技术人员应提供正确的技术指导。一旦由于技术指导错误导致设备和材料的损坏,投标方有维修、更换或补充的责任,费用由投标方承担。招标方技术人员应尊重投标方技术人员提供的技术指导。10.1.2.7 招标方技术人员参与DCS工厂组态。10.1.2.8 投标方技术人员必须参加招标方组织的脱硫系统性能验收。10.2 培训10.2.1承包商负责提供设备安装及注意事项的培训,保证所授内容满足业主方掌握设备安装技术及检验标准。10.2.2为使设备能正常运行,承包商负责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包括培训资料),培训的内容应满足业主方受培训人员能熟练地操作设备达到良好运行水平,并能解决、处理常规故障。10.2.3培训计划内容、费用由承包商在投标书和报价单中列出(含在投标报价中)。10.2.4 培训内容10.2.4.1 中标方负责提出培训内容和培训计划,由业主确认。除非双方同意,否则不能随意更改培训计划。10.2.4.2 中标方要选派有经验和有能力的指导人员对业主技术人员进行培训。10.2.4.3 培训将采用对实物进行系统的解释、作专题报告、现场参观、实际操作和阅读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图纸等手段。在培训期间,中标方将免费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图纸、设施、工具、仪表等。中标方要对被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的表现作出评价。10.2.4.4技术人员的主要培训内容包括:氨法脱硫工艺;设备运行与维护;DCS软件组态、调试、硬件维护等。10.2.5 培训方式10.2.5.1中标方将接受业务该项目相关的技术人员和运行人员为期14天的上课培训,地点在业主方现场。10.2.5.2中标方提供3名检修人员在脱硫装置-DCS系统生产厂家进行为期7天的软件组态、硬件维护培训。10.2.5.3中标方提供现场控制设备维护所必须的生产厂家培训。10.2.5.4在各个脱硫设备调试期间,中标方在指导调试的过程中,对业主方的人员进行现场操作培训。10.2.6 培训计划(中标方填写):更详细的培训计划将在培训开始前1个月提交给买方。11. 检验及监理11.1总述中标方应采取措施确保设备质量。产品交货前,应对脱硫装置整个部件和附属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与试验,以保证整个设计和制造符合规程要求。脱硫装置及附属设备须进行必要的工厂总装和试验,确定全部制造和材料均无缺陷,所有设备功能都与设计要求相一致,涉及和加工都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中标方有责任需检查和试验资料按规定完整并及时地提交给业主方;对重要的检查与试验项目,应邀请业主方派代表参加。如产品质量和性能与标准不符,业主方有权拒绝验收,中标方应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11.1.1试验11.1.1.1本附件内容用于中标方提供的设备进行检验和试验,包括工厂检验和试验、现场检验和试验及验收试验等三个阶段。对材料及制造工艺进行检验,通过试验证实各设备的性能,而验收试验则指达到最终全面运行证明其性能保证值的试验。11.1.1.2本内容同样适用于中标方设计范围内不由中标方供货的设备的检验和试验。中标方在编制设计中文件和设备技术规范书时必须按本卷要求对设备供货商提出相应的检验和试验要求。11.1.1.3业主方将按最新版的规定的性能试验标准来接受整套脱硫装置。11.1.1.4中标方/供货商应负责设计和提供必要的试验用设备、管道和仪表,以供中标方来完成验收试验。11.1.1.5中标方/供货商在合同生效后必须向业主方提交所有应用的有效标准和规范。11.1.2最终验收试验前必须检验、试验及通过的项目11.1.2.1中标方/供货商的供货范围包括技术规范书要求的所有设备工厂试验、使用的标准和规定、制造商的质量控制计划等。11.1.2.2中标方/供货商提供的设备及系统应经试验证实其能满足规定要求的全部性能。所有设备试验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规范进行,如采用其他标准,应经业主方审查同意。11.1.2.3中标方/供货商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业主方所提供设备检验日期、地点及试验项目,业主方应提前15天通知中标方进行检验和试验,并指定专家参加某些检验和全部试验过程。11.1.2.4业主方要检验和见证的项目双方在合同谈判中确定。11.1.2.5试验报告由中标方/供货商完成,但试验的成功与否必须经业主方认可。11.1.3发货前试验和记录在中标方/供货商或其分包商制造厂包装或发运前,要根据有关标准进行和同要求的有关性能和其他试验.经业主方检查认可并使业主方满意并提供装订成册的制造厂阶段所有带索引的设备性能试验证书。11.1.4检验.试验用仪表中标方/供货商应指明所有必须的质量点并经业主方认可并应提供全部现场试验所需的其他仪表和专用仪表。11.1.5责任11.1.5.1中标方/供货商应按本规范和所有适用的标准规范进行全部试验,并通过试验确保所供设备和材料能满足规定的技术要求。业主方有权派代表到任何及全部试验场所现场观察试验,但业主方现场观察试验并不能使中标方/供货商免除本规范约束。11.1.5.2在中标方现场代表指导下,中标方将进行全部现场检查试验和性能试验及验收试验,中标方应做到:◆对需进行测试的项目,提出试验步骤,测试仪表的详细说明、界限、系统要求、试验用设备及其位置、图示标明所有试验仪表接线盒测点位置。◆提供管理或现场察看试验仪表安装及试验操作。◆指定试验所需仪表的校正。◆从事试验计算并向业主方提供试验报告。11.1.5.3根据指定技术要求,中标方/供货商应对脱硫装置整体性能,设备性能和特性负责。其责任规定如下:◆中标方供货的设备及材料的工厂检验及试验.现场检验及试验由中标方负责,包括现场试验及检查费用。◆中标方设计范围内有业主方负责采购的设备及材料的工厂检验及试验.现场检验及试验由设备及材料供货商负责。◆脱硫装置或设备在调试和验收试验中不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时:因中标方设计原因和供货设备造成的,中标方应自负费用对设计进行修改,或对设备进行调整.增添,并再次试验至达到性能保证值。否则,业主方将根据合同进行罚款。11.1.5.4中标方提供技术参数和技术规范书,由业主方进行采购的设备在调试和验收试验中不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时,应视其造成的原因追究其责任。如属中标方提供的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不正确,不完整引起的,应由中标方负责。如中标方提供的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正确.完整,实属设备自身的设计或制造质量引起的,应由设备供货商负责。11.1.6验收试验报告签字:验收试验结束后,中标方和业主方应在报告中签字。11.1.7偏离已认可的设计:在生产制造和安装过程中,若主要项目偏离已认可的设计,则必须提交业主方,并取得其认可。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根据商务合同解决。11.2设备监造11.2.1业主方将对设备制造的全过程进行质量监造,投标方应在投标书中承诺为监造人员提供一切工作便利,以便业主方对设备的制造及试验工作进行检验,所有检验工作及检验结果带来的更正均不应改变原制造工期、供货日期及合同费用。设备的质量监造与检验不能代替和减轻中标方对设备质量的任何责任。监造各级的验证不作为最后设备合格的依据。11.2.2中标后,根据合同的要求和承包商生产计划进度,在设备制造投料前,由双方商定“产品质量监造计划安排表”、“质量监造实施表”和监造人员数量。业主方按照下述计划表和实施表执行质量监造,承包商就予以配合,提供方便,允许查阅监造所需图纸、资料、标准、记录等文件。承包商生产计划进度如有变动,应事先通知业主方,现场见证点提前壹周以文字传真形式通知业主方。11.3工厂检验及试验11.3.1由中标方/供货商提供的设备,原材料应按规定和标准进行必要的检验和试验,以证实设备、材料满足相应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在设备安装好后,中标方应指导中标方指派的人员完成验收试验。11.3.2试验所用全部测试仪器应进行常规校正,结果应由业主方认可。11.3.3试验期间驱动设备的电动机应尽可能为设备本身的电动机(如果设备需电动机驱动)。在任何情况下,所用电机的性能应由业主方认可,并应包括在铲平试验证书中。11.3.4工厂试验报告由中标方/供货商完成,但试验的结果应取得业主方的同意。11.4现场检验和试验11.4.1中标方应承担其供货设备的所有现场试验和检查费用,中标方负责确保放射物的使用、处置和贮存的安全措施,并应保留现场使用制品的清单。11.4.2中标方设计范围内的业主方采购的设备及材料的现场试验和检查由设备及材料供货商和业主方共同完成。11.4.3安装完成后,中标方/供货商应进行规定范围要求的设备初步试验。11.4.4中标方/供货商应提交试验计划和运行手册,对于主要设备的试验方法和试验计划要得到业主方的批准,该计划应确保对主体工程发电的影响最低。中标方/供货商应提供各设备的部件检查清单。11.4.5在现场试验之前,可能对制造厂已进行试验过的测量、控制及知识设备进行现场抽样试验。11.4.6中标方/供货商必须完成现场试验报告,试验结果的通过必须取得业主方的同意。11.5启动调试11.5.1在机械安装、保温及现场检验和试验工作都完成后,可进行整套烟气脱硫装置的启动和调试。11.5.2调试在仅只需要少量校正和优化工作时才能开始。设备、子系统单独试运转试验应在调试工作开始之前进行,并应立即消除所发现的缺陷。调试阶段只进行必须和全套装置一起运行的项目。11.5.3若装置在较长的时间未运行/启动的情况下,中标方必须采取措施进行静态保护,即使业主方对停止时间负责也应如此。具体措施为:11.5.3.1中标方应对装置的启动、调试工作全部负责。11.5.3.2中标方应派调试指导员到现场正确处理和操作系统和设备。11.5.3.3在装置调试阶段之前,中标方必须向业主方提交一份详细的调试计划及运行手册。装置试运行的时间和负荷范围须征求业主方认可。11.5.3.4中标方应负责为调试和试运行准备并提供所有的试验仪器和工具。11.5.3.5若装置存在缺陷或错误功能,中标方应在业主方同意的时间内消除。11.5.3.6由中标方引起的试运行的中断,将相应延长试运行时间。如果必须,应重新开始试验。11.5.3.7在调试和试运行成功结束时,应提交报告取得业主方认可。11.6工程监理中标方在施工前一周向业主方提交5套作业指导书。监理单位由业主方确定。业主方委托具有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对本工程实行全过程监理。12. 性能保证及试验脱硫效率的计算界面为脱硫系统入口及净烟气烟囱出口。12.1 性能保证脱硫装置在燃用设计煤种和校核煤种,锅炉运行范围为锅炉最大连续出力的设计条件下(空白处由投标方填写):◆ 脱硫保证效率≥ 96 %◆ 出口SO2排放浓度≤ 100mg/Nm3◆ 出口NH3排放浓度≤8mg/Nm3◆ 出口烟气含水滴量≯ 75mg/Nm3◆ 烟气排放温度℃◆ 烟气通过脱硫系统的压降≤Pa◆ 脱硫系统耗电量≤kW◆ 脱硫系统耗水量≤t/h◆ 脱硫系统耗蒸汽量≤m3/h◆ 脱硫系统耗氨量≤t/h◆ 压缩空气消耗量≤Nm3/h◆ 脱硫系统设备的噪音不高于 dB(A)(距离设备外1m,操作平台1.2m处测试)◆ 脱硫装置可用率≮ %可用率的定义为:每年可带负荷运行小时(实际运行时间+停运待命时间)÷锅炉运行时间×100%◆ 氨的回收率≮ %◆硫酸铵品质:外观为白色或灰白色粒状,指标符合GB535-1995工业硫酸铵产品标准12.2 性能试验12.2.1 设备性能保证试验的目的:设备性能保证试验的目的是为了验证投标设备(合同签订后为合同设备)是否符合投标书和合同规定的性能保证值。12.2.2 试验方法:按国家及行业标准。12.2.3 试验时间:脱硫系统整体性能试验在系统168试运合格后30天内进行72小时连续试验。12.2.4 试验条件:◆ 满足设计条件和运行条件◆ 符合投标方提供的操作方法和说明书◆ 做性能保证试验必须满足的试验条件12.2.5 试验由招标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试验费用由招标方支付。如果试验结果没有达到保证值,允许承包商在3个月内进行一次补充试验,试验费用由投标方负担。12.2.6 相关的试验项目:◆ 脱硫系统脱硫效率及出口SO2排放浓度◆ 脱硫系统出口NH3排放浓度◆ 烟气通过脱硫系统的压降◆ 脱硫系统耗电量◆ 脱硫系统耗水量◆ 脱硫系统耗汽量◆ 氨耗量◆ 氨利用率◆ 脱硫塔内及其它塔内浆液PH值◆ 脱硫除尘系统设备的噪音处测试◆ 其它经双方协商认为有必要的试验12.2.7 以上所列出的规范标准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12.2.8 对于新设计的产品或设计、工艺、材料有重大变化的产品,应有有关部门的鉴定证明。12.2.9 对于试验的其它未尽事宜,可在合同谈判中进一步商定。13.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13.1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条例。13.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13.2.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13.2.2 投标人具有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13.2.3 投标人具备环境工程专项乙级(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及以上设计资质,且业务范围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工程总承包业务。或投标人具备环保工程专项乙级(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及以上设计资质且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金一千万以上)。13.2.4 投标人具备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3.2.5 近5年锅炉氨法脱硫工程成功业绩(提交证明材料)。13.2.6 以上所有资料均要求提交复印件,原件备查。13.2.7 投标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认证标准,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质量、能耗、社会责任等有关规定以及公认的科学理论,否则其投标无效。13.3 信誉要求13.3.1 最近五年没有出现违法行为。13.3.2 最近五年没有拖欠劳务费的败诉记录。13.3.3 最近五年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13.3.4 最近五年没有重大安全事故。13.3.5 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行政处罚期内。13.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13.4.1 与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控股关系。13.4.2 为该招标项目提供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服务的单位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参加该项目施工或货物投标。13.4.3 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13.4.4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以上代理商参与一个合同的投标。13.4.5 为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其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13.4.6 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未满的。14. 投标文件的组成14.1 投标书包括:14.1.1 投标函14.1.2 商务报价书:含分项报价,主要材料、设备及备品备件清单,单价报价清单,设计费用以及其它费用。报价书还应包括设计范围内该工程总报价。14.1.3 技术性能偏离表14.1.4 商务偏离表14.1.5 本技术规范书6.5荐及7项要求提供的附件14.1.6 设计计划及一级网络控制图14.2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14.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14.2.2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4.2.3 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14.2.4 项目管理机构14.2.5 主要人员简历表14.2.6 信誉声明14.2.7 产品鉴定证书14.2.8 生产许可证14.2.9 本招标规范书要求的其他资料15. 交货、付款及其它要求15.1 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应城市东马坊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15.2 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半个月内完成全部设计工作;本技术规范书招标范围内的脱硫装置在2013年1月底以前安装及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完毕,并具备调试条件;整个技改项目在2013年2月15日前联动调试完毕。15.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50万元,招标方按每月工程进度支付至累计进度(含扣除业主供应材料、机械等费用,优惠后)的70% 。同时在不超过一个月内扣回预付款,工程全部竣工后,由招标方项目负责人组织专业管理部门、监理人员及施工单位验收,并由招标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性能试验。经验收试验合格,双方确认工程总造价后,支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0%,留工程总造价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本工程验收试验合格后一年保质期内,不出现任何与乙方有关的质量问题,且能满足本规范书的性能指标,质保期满后,招标方一次性付清给中标方。15.3 投标报价中应包含17%增值税、运费和专利费等,发票开据实行一票制。15.4 投标前应自行派人到招标方现场对脱硫装置平面布置及基础资料进行核实。技术联系人:邱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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