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管理局应急处置中心发电机组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管理局应急处置中心发电机组招标公告
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应急处置中心发电机组采购项目
公告标题: 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应急处置中心发电机组采购项目 有效期: 2012-07-23 至 2012-07-30
撰写单位: 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郭威
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应急处置中心发电机组采购项目
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应急处置中心的委托,对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应急处置中心发电机组采购项目(招标编号:LNZC********758)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工作,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500KVA/400KW进口柴油发电机组1台、ATS自动转换柜1台及安装服务。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具有柴油发电机组销售及售后服务经验;
2.具有100KVA-500KVA进口柴油发电机组的安装经验;
3.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项目授权书(每个品牌只允许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
4.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授权书;
5.投标产品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招标文件于即日起至2012年7月25日在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始发售(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厂商的授权书、生产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授权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原件,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7月26日9:0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应急处置中心
地 址:沈阳市于洪区造化镇闸上村
联 系 人:姜忠彬
电 话:138*****898
代理机构: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9-10号路10号
联 系 人:李 阳
电 话:***-********-87
传 真:***-********
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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