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基岭工业园区电机电器建设场地土石方及区内道路工程、边坡支护工程招标公告
王基岭工业园区电机电器建设场地土石方及区内道路工程、边坡支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宁顺恒【2012】招字第J-010号
开标时间:2012-08-06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安市宏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安市王基岭工业园区电机电器建设项目场地土石方及区内道路工程、边坡支护工程已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2012]17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编号为宁顺恒【2012】招字第J-010号,项目业主为福安市宏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安市宏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安市城北王基岭;
2.2.工程建设规模:建安工程造价为10820.6368万元(其中场地土石方及区内道路工程建安工程造价为6169.1306万元,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路灯工程、交通工程、附属工程及道路挡土墙工程;边坡支护工程建安工程造价为4651.5062万元,包括土方工程、桩基工程、边坡支护工程);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所对应项目图纸所包含的内容 ;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43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验收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福建省建研勘察设计院、宁德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一级及以上和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一级和由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且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一级及以上和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一级所组成的联合体和由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且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一级及以上的投标企业应是闽建筑[2010]37号文公布的“2010年省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和宁建筑〔2012〕15号文公布的“2012年宁德市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A类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施工企业,且未被清出名录库。
3.3.所组成的联合体中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要求为福建省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由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且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的认定标准请详见闽建筑[2011]39号文件规定;
3.5. 本招标项目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为主办方,且由主办方派出项目经理,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6.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23日至2012年7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0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安市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福安市冠后路商品房第九座B207-215号房)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含电子文档)每份售价 350元,施工图纸每份售价 1500 元(图纸自愿购买),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即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佰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 8 月 6日8时 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安市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福安市冠后路商品房第九座B207-215号房);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送达。(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经理)。递交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上述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如递交人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那么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核验。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安市宏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福安市城北王基岭166号 邮编: 355000 ;
项目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135*****655 传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1#6梯202 ,邮编: 352100 ;
电话: ****-******* 传真:****-******* ;联系人: 陈延辉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安市支行 ;
开户名称:福安市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
帐 号:132*****010******* ;
交易中心名称:福安市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 ;
地 址:福安市冠后路商品房第九座B207-215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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