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招标公告
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招标公告
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双阳分局长春市双阳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阳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采购项目,已由长春市双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任务通知书予以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双阳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施测的地点:双阳区辖区
2.2计划工期:2012年8月15日—2012年11月30日,总工期:108日历天。
2.3项目概况及招标主要内容:权属调查,地籍测量,建立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数据库,宗地统一编码并打图等
2.4采购预算:780元/平方公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并参加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或城镇地籍调查工作的企业(以完工的合同书为准),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及同类项目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约记录。
3.3 项目经理应具有测绘专业的注册测绘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证书。
3.4有健全、有效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3.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21日至2012年7月26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公司地址)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8月10日14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7426号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干部培训中心8楼(速8酒店楼上)。(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交纳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双阳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双阳大街国土资源局
地 址:
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5#楼110室
邮 编:
130600
邮 编:
130600
联 系 人:
张荣民
联 系 人:
李凤祥
电 话:
135*****349
电 话:
133*****558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吉林银行长春双阳支行
账 号:
账 号:
****************01
201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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