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东大滩历史遗留废弃砂铁矿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
格尔木东大滩历史遗留废弃砂铁矿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
格尔木东大滩历史遗留废弃砂铁矿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格尔木东大滩历史遗留废弃砂铁矿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已由格尔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格发改【2020】1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格尔木市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为格尔木市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格尔木市
(2)规模: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共1492.36亩。其中覆坑平整方量为213.91万立方米,河道修复1.7千米,疏通河道土方量7767立方米。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甲级或地质灾害治理施工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须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0年09月03日09:00时至2020年09月07日17:3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报名、登记等。
4.4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9月24日 09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五。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格尔木市自然资源局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冠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联系人:马先生 | 联系人:李先生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2020年09月0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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