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金交易所上金所南外滩生产运行大楼工作家具采购招标公告
上海黄金交易所上金所南外滩生产运行大楼工作家具采购招标公告
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黄金交易所委托,为其“上金所南外滩生产运行大楼工作家具采购”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供应商,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对下述内容进行投标。
一、 招标编号:****-********3465
二、 简要内容:
1、招标单位:上海黄金交易所
2、招标代理: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3、招标名称:上金所南外滩生产运行大楼工作家具采购
4、招标内容:
包件 | 招标编号 | 包件名称 | 品名/数量/规格/ |
1 | ****-********3465/01 | 油漆家具 | 具体品名、数量、规格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工作家具清单” |
2 | ****-********3465/02 | 钢木家具 | 具体品名、数量、规格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工作家具清单” |
3 | ****-********3465/03 | 座椅家具 | 具体品名、数量、规格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工作家具清单” |
4 | ****-********3465/04 | 公共家具 | 具体品名、数量、规格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工作家具清单” |
5、交货期:本次采购要求家具必须在项目合同签订之后35天内到货,家具摆放及现场安装工作要求在设备到货之后10天内完成,具体的到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投标人必须提供3个月的免费仓储期。
6、质保期:货物通过验收之日起不少于九十六(96)个月。
三、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条例,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投标家具制造商(除允许外购的家具外,若有外购家具,交货时需提供投标人含购货清单的购货合同证明)且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认证体系证书(ISO 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14001),须提供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适用于包件1、2、4),且供应商必须具有完成本项目对应包件的能力;
3、对于包件3,若供应商为投标家具制造商,则需满足本条前述资格条件。若供应商为代理商,供应商必须提供货物原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全权委托书,并提供货物的原厂商对其提供货物的直接保修和服务的承诺,还需提供货物原厂商在有效期内的质量认证证书(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为家具制造商时所要求的类似各项证书),且供应商必须具有完成本项目对应包件的能力;
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在近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且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注:1、上述近三年指2017年至今;重大违法记录、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当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记录为准。
2、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须编入投标文件,凡要求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在正本投标文件中均应为红章。
3、对于上述要求,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及评委委员会均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查验。
4、根据《上海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较大数额罚款”是指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者等值物品价值)的罚款。
四、项目限价
序号 | 包件编号 | 限价内容 | 投资控制 |
1 | 包件1 | 包件1投标总价 | 小于426.45万元 |
2 | 包件2 | 包件2投标总价 | 小于580.81万元 |
3 | 包件3 | 包件3投标总价 | 小于567.01万元(其中深圳项目不高于83.86万元) |
4 | 包件4 | 包件4投标总价 | 小于564.96万元 |
5 | 包件1 | 包件1中,每层工作间三/四的工作桌投标报价 | 小于1.5万元 |
包件1中,每层工作间三的每套家具投标报价 | 小于3.86万元 | ||
包件1中,每层工作间四的每套家具投标报价 | 小于3.00万元 | ||
6 | 包件3 | 包件3中,南外滩项目11/12F工作间一/二的每套家具投标报价 | 小于0.90万元 |
包件3中,南外滩项目各层工作间三/四的每套家具投标报价 | 小于0.71万元 | ||
包件3中,深圳项目5F办公室一的每套家具投标报价 | 小于0.90万元 | ||
包件3中,深圳项目4F独立工作室的每套家具投标报价 | 小于0.71万元 |
五、 投标要求
1、付款方式:
投标人需接受以下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2)货物清点无误、安装完毕且通过交易所验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5%;
(3)付款方式二选一
a)货物质保期第4年起,质保期每满一年交易所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
b)货物质保期满4年,投标人开具为期4年,金额为合同金额5%的保函后,交易所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
2、投标金额为含税金额,包括提供本项目货物/耗材/服务等所有税费。本项目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所提供的服务税率不同,须按照相应税率分别开具发票(合同金额不变)。
3、非招标人原因,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4、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如存在作假或舞弊行为的,或中标人在履约中存在违约行为的,一经核实交易所有权要求其两年内不得参与交易所任何招标采购项目,如给交易所造成损失,须进行赔付。
六、 报名相关信息:
招标文件将在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发售,有意向的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报名其中部分包件或者所有包件并进行投标(按包件制作投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一套)。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日至2020年9月7日,每天9:30-11:00, 13:30-16: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
3.招标文件售价:每个包件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联系人:王垚、陆榕
5.联系电话:***-********
6.传真:***-********
7.邮箱:wangyao@shbid.com
8.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七、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20年9月27日10:00时
八、 投标/开标地点: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22楼开标大厅)
九、 现场踏勘:
1. 踏勘时间:2020年9月8日9:30时
2. 踏勘集中地点: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699号一楼
3. 踏勘人数要求:每个投标人的现场踏勘人数不得超过2人
投标人应对现场情况进行了解和确认,因未参加踏勘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 样品:
1. 所有投标样品必须于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9月26日,9:30至17:00递交到指定地点,否则将视作放弃提交样品。如因自身原因,无法在送样截止时间完成进场和安装,责任自负。(联系人:王垚,联系方式: ***-********)。
2. 受场地条件限制,为避免纠纷,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出样清单列明的种类和数量提交样品,并提交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摆样样品清单(附件)。现场不接受任何其他未在清单中列出的工作家具样品。
3. 样品摆放地点: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699号地下车库。
4. 样品具体摆放位置抽签决定,抽签时间地点:2020年9月23日10:00时,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22楼第7会议室,联系人:王垚,***-********),如放弃抽签将随机安排摆放位置。
5. 样品需按规定放置于指定位置,不得随意摆放。
6. 受摆放场地客观条件限制,请务必自带地垫、地毯等保护现场地坪,样品需要用电动设备进行现场组装的,请投标人自备电池、电源及相关工具。摆样现场严禁私拉电线、私接电源。
7. 样品进场和安装需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干扰其它投标人施工。现场安装完毕后,各投标人需负责将自家的垃圾打扫干净并运走。
8. 投标人可放置所送样品的纸质说明,但介绍说明和家具样品上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或商标等信息。为保证公平,业主有权对相应标志、二维码等有可能透露投标人信息的内容进行遮挡、撤除。
9. 装载样品的货车高度不得超过2米。
10.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需按招标人要求将所提供的样品送至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699号业主指定地点封存。未中标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取走样品。
11. 投标人因摆样、撤样施工对现场造成破坏的,须承担一切损失。
12. 未尽事宜,以招标公司及招标方解释为准。样品的送样时间、地点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
附:摆样样品清单(请于提交样品时提交此表)
摆样样品清单 | |||
产品名称 | 产品型号 | 产品数量 | 备注 |
我司全部知晓并同意本次家具招标对样品摆样的全部要求,并根据相关要求提交样品如上述清单所示。 投标人: (投标人全称)(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十一、 招标单位设置监督电话,投标人可对招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不合理现象提出异议、意见或建议,招标单位将按照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并反馈。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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