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天楼-LW-主体劳务招标公告
巡天楼-LW-主体劳务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第一条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内容服务的制造商或授权的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资质等证明文件经审核需合格。
第二条 工程概况
新建“巡天楼”工程,新增建筑面积770平方米
第三条 招标要求
3.1本次劳务采购采用公开方式招标;
3.2拟招标范围:
3.2.1劳务的名称、品种、规格:主体劳务分包
3.2.2劳务的技术质量标准:合格。
3.2.3劳务工程量的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按施工图建筑面积计算。
3.2.4劳务的施工期限: 按照甲方指令进行施工。
第四条 投标报价要求
4.1 报价包含内容和费用:投标报价包括完成分包工作内容所有费用,且不限于:人工费、辅助材料费、工具用具及小型机具费、木工及钢筋加工机械费、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维护费、劳保统筹金及其他社会保障费(包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利润、增值税及附加等费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受市场影响或政策调价而调整单价。
4.2 报价需要说明的问题: 报价单价不含税,税率3%。最终报价为含税总价。
第五条 劳务费的支付方式及要求
甲方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同本工程建设单位足额支付甲方工程款的时间、比例、方式相结合,即使单次支付进度款比例超过本约定,也不代表甲方按照突破建设单位付款条件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双方一致同意,甲方足额收到建设单位当期的工程款后,甲方给予乙方进度款按实结算。
本工程无预付款,进度款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建设单位审计通过后,甲方支付至结算工程款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满后,主体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2月内付清,不计利息。
招标单位:陕西华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未央区玄武路69号锦园酒店四层
联系人:闫博信联系电话:176*****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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