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栖灌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鹤栖灌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龙井市三合镇鹤栖灌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JJY2012-SL05


1 龙井市三合镇鹤栖灌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已由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龙井市三合镇鹤栖灌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延州发改审批字[2012]122号) 批准兴建,招标人为龙井市水利水电扶贫开发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自筹,出资比例97.81%+2.19%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龙井市三合镇鹤栖灌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工程规模:修建防渗渠道7240米,新建分水闸7座;总投资额:593万元;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标段划分:1个;招标范围:施工。

2.2 工程建设地点:龙井市三合镇鹤栖村;

2.3 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9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3年5月10日,共计:233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4 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20日至2012年7月26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吉林省建宇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等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受理。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2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年8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延边州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延边州建设局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应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标截止时间前应提交人民币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井市水利水电扶贫开发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安仲全

电 话:139*****85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宇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光春、玄英爱

电 话:****-*******


2012年7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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