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大楼空调设备提升改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大楼空调设备提升改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湖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其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大楼空调设备提升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浙华采字【2020】hzx-7037号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项目概况:
标项 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 简要规格描述 |
1 | 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大楼空调设备提升改造项目 | 1 | 项 | 59.43万元 | 项目服务地点: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大楼(湖州市二环西路2008号 ); 工期:30日历天;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
备注:磋商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本项目需求的供应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7、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投标人特定条件:
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发售文件时间:2020年9月 3日至2020年9月9 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潜在投标人报名)
文件费用500元/本,售后不退。
2.发售地址: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星洲国际10幢5楼)。
3.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递交以下资料:
3.1 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与授权人身份证;
3.3 投标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4、以上资料复印件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方式,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将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6@qq.com。
报名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将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最终根据响应文件决定。
六、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设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圆整。
2.投标保证金5000元应从投标人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
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汇至:
开户名: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联 行 号 :********2019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单位账户汇入到招标公告指定账户,并备注所投项目编号(浙华采字【2020】hzx-7037号),未从单位账户汇出或汇错帐号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地址和电话:浙江省湖州市星洲国际花园10幢502室 ****-*******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0年 9月14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9楼开标室(湖州市二环西路2008号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磋商将于2020年9月14日下午14:30时整在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楼评标室(湖州市二环西路2008号 )进行竞争性磋商,投标人须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九、其他事项:
1.投标人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0年9月10日下午16:00前以书面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邮箱:********6@qq.com,需提供纸质文件的电子版扫描件,并附上word文档。)。如果确需澄清和修改,招标人、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告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提出或者未在法定时间内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2.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投标人按本项目磋商公告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成功后获取的磋商文件)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3.参加投标时,投标单位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场投标必须出示“湖州健康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实名登记、实时测量体温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只允许投标单位派1名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投标单位应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因不能出示“绿码”或体温异常等原因而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十、本次磋商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湖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hzjtjt.com);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huaxiapcc.com/index.asp)
十一、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剑鸿 联系电话:****-******* 传真:****-*******
2.招标人名称: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工 联系电话:0572- *******
3.质疑函接收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4.监督人: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联系电话:****-*******
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9月 3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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