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空港经济开发区2020年道路路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新区空港经济开发区2020年道路路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长春新区空港经济开发区2020年道路路灯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ZSZB20-77、78、7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春新区空港经济开发区2020年道路路灯工程施工,已由长空发改字[2020]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空港翔悦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龙泽大街(丹霞山路-天目山路)、辽河街(丹霞山路-通港大路)、启航街(丹霞山路-丁香路)、蓬莱山路(龙泽大街-泾河街)、天台山路(清水河街-泾河街)和民主街(天台山路-龙泽大街)道路路灯工程。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工程以实际发生为准)。
2.3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龙泽大街(丹霞山路-庐山大路)道路路灯工程;
二标段:龙泽大街(庐山大路-天目山路)道路路灯工程;
三标段:辽河街(丹霞山路-通港大路)、启航街(丹霞山路-丁香路)、蓬莱山路(龙泽大街-泾河街)、天台山路(清水河街-泾河街)和民主街(天台山路-龙泽大街)道路路灯工程;
2.5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实际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6 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260.4427万元;二标段:238.5658万元;三标段:296.8115万元。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信息公示页),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造价人员除外)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详见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具有近三年(2017年-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2020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7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8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13投标人均可向上述三个标段进行投标,允许兼投,但不得兼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9月03日至2020年09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将报名资料发送至qiuyueabcdef@163.com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报名时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5)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或电子注册证书(有二维码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鲜章);
(6)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电子证书的通知》(吉建办(2019)55号文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中查询(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附网络截图并提供合法有效的查询途径),外省未实行电子查询系统的应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企业资质信息及项目经理信息公示页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8)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鲜章)和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4.2如投标人报名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4.3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以代理机构提供的账号进行支付),售后不退。
4.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20年09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10楼第1开标室;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
6.1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前3名投标人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
6.2 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及确定排名顺序。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空港翔悦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智城大路3777号
联系人:郗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工
地址:中东财富中心7楼(长春市东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
联系电话:137*****987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八、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A区邮编:13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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