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广播电视局转播站无线数字覆盖工程集中监控系统升级改造监理项目比选邀请公告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转播站无线数字覆盖工程集中监控系统升级改造监理项目比选邀请公告
一、比选项目名称:
2020年转播站无线数字覆盖工程集中监控系统升级改造监理项目
二、采购单位信息
1.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科技处
2.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55号
3.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士春
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三、采购需求描述及成果技术要求
本项目要求对原有监管系统升级改造工程进行监理。工程建设房山、怀柔、密云、平谷、延庆五个高山转播站及延庆、密云两个区融媒体中心的自动化监测前端系统以及房山、怀柔、密云、平谷、延庆五个区融媒体中心监管分平台,并在监测中心监管平台实现地面数字电视信号和开路调频广播信号监测结果的接入,实现对我市五个高山转播站调频广播、五个高山转播站及两个区融媒体中心新增数字电视发射设备、发射信号的统一监测管理。根据工程需要,为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现需开展工程项目监理服务采购。
我局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确定本项目的合格服务商,服务商需满足如下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
1.采购需求
对北京市广播电视局转播站无线数字覆盖工程集中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全程监理服务。按照《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和广播电视工程监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对转播站无线数字覆盖工程集中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比选的监理单位要求如下:
(1)监理单位需具备通信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2)近三年内监理过相关机房工程或通信工程项目的证明或合同复印件。
2.成果技术要求
熟悉广播电视工程的监理流程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监督指导施工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做好相关建设和后期验收等工作。
四、实施周期及成果验收
1.项目期限:2020年12月底前完成监理服务内容。
2.成果提交内容:北京市广播电视局转播站无线数字覆盖工程集中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监理报告。
五、项目预算及拨付方式
项目预算:20.691123万人民币。(招标人不接受超过项目预算的投标)
六、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能力的本国法人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比选程序安排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要求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0年9月3日至2020年9月9日。投标单位应于2020年9月10日17:00前递交相应文件(一式三份)至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科技处(朝内大街55号414室),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所有投标文件均需置于密封的文件袋内提交给招标人,且投标人应对该文件袋加贴封条。招标人将在开标现场当面拆封。
2.提交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比选申请表,加盖投标人公章。
(4)自2017年1月1日起以往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报价单(包括明细)。
(6)监理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至少应包括:需求分析、实施方案、实施团队、进度安排等几方面,其中实施团队部分应提供团队人员的相关信息、能力资质和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7)供应商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自2017年1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9)供应商自认为可提高自身竞争优势的其他证明材料。
3.开标时间和地点
具体评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科技处
2020年9月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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