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花园一期农民住宅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镜湖花园一期农民住宅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东营市河口区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东营富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河口区新户镇镜湖花园一期农民住宅配套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发包,欢迎有承包能力的企业前来报名投标,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为河口区新户镇镜湖花园一期农民住宅配套工程,位于新户镇政府驻地东南部,北至府前街,南至新盛路,西起计生路,东至盐山村。计划总投资约2720万元,年度建设资金已到位,具备开工条件。本工程共划分三个标段,第一个标段为地下给排水管线、暖、燃气管线、道路、电气等工程;第二个标段为宅前道路、铺装、景观、院墙、大门、地源热泵等工程,第三标段为水系和植被等工程。施工招标范围为施工蓝图内的给水、污水、雨排、道路、电气、供暖、燃气、铺装、景观、围墙、大门、地源热泵、水系、植被等配套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二、工程招标要求
报名第一标段和第二标段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报名第三标段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和园林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所报注册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含)以上资质,财务资信状况良好,企业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建设业绩,且无不合格工程。
三、报名方式
报名施工企业必须提供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标建造师资质证书、建造师身份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东营市外企业另须提供2012年度东营市外埠企业资质验证证明及验证申请表、河口区外投标企业须提供2012年度企业备案登记表、省外企业需提供入鲁许可证、河口区建设领域招投标清欠证明(河口区以外由东营市清欠办出具无拖欠证明,并到河口区清欠办盖章确认)、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由河口区人民检察院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招标人根据招标工程的需要将对报名的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并按有关规定选择合格的投标人。
四、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7月23日—7月27日(正常上班时间)在东营市河口区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区建设局质检楼三楼)公开接受报名。
招 标 人:东营富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东营市河口区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联系人:刘女士
联 系 电 话:(0546)******* 137*****698
监 督 单 位:东营市河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