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10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公告
2012年第10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公告
2012年第10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信阳市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信阳市人民政府批准,信阳市国土资源局、信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下列两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的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 限(年) | 起拍价(元/平方米)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 密度 | |||||||
P2012-1001 | 信阳市工业城城东办事处刘洼村,金源路东侧 | 4265.8 | 住宅90%商业10% | 2.0-3.0 | 不小于35% | 25%- 30% | 住宅70商业40 | 750 | 220 |
P2012-1002 | 信阳市工业城城东办事处刘洼村,金源路东侧 | 19742.4 | 住宅90%商业10% | 2.0-3.0 | 不小于35% | 25%- 30% | 住宅70商业40 | 750 | 740 |
备注:1、上述宗地增价幅度为10元/平方米。
2、P2012-1001号宗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含配建)的土地面积不小于383.92平方米,套型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下,建筑总面积不小于1151.77平方米,套数不少于13套,两年内建成。P2012-1002号宗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含配建)的土地面积不小于1776.82平方米,套型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下,建筑总面积不小于5330.45平方米,套数不少于60套,两年内建成。
以上保障性安居工程由政府负责回购,按照住房成本价+3%利润+2%管理费的回购价格进行回购。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须持当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进行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个人,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或个人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
(2)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联合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7月21日至2012年8月14日,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7月21日至2012年8月14日,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14日17时(经由财政局查证到帐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8月14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2年8月15日16时00分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举办。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
联 系 人: 王 莉 杨 勇
账户名称:信阳市财政局
开 户 行:信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阳市新华东路支行
开 户 行:市建行羊山支行
开 户 行:市工行老城支行
查询网址:http://www.landchina.com/
信阳市国土资源局 信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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