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异地容灾备份中心办公楼石材幕墙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财政异地容灾备份中心办公楼石材幕墙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宁夏财政异地容灾备份中心办公楼石材幕墙工程施工招标第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财政异地容灾备份中心办公楼石材幕墙工程,已由[卫发改发(2012)11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卫市财政局,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招标代理单位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工程位于中卫市新区清风路北,发展路西。

2.2建设规模:石材幕墙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及要求中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专业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外地企业需提供进宁备案登记证明,具有良好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卫市检联发(2010)01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在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注册地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出示的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7 月 23 日至2012年 7 月 27 日(周六、日休息),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中卫办事处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进宁许可证、建造师证,或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地点为中卫市天合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六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卫市财政局 招标代理: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新区 中卫办事处地址:中卫市文萃南路119号

邮 编:755000 邮 编:755000

联 系 人: 万荣福 联系 人:纳贻明 范静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 箱:catic_z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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