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清运服务招标公告
生活垃圾清运服务招标公告
河南理工大学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外包采购需求
一、付款方式:
需方支付方式采取按月支付,将服务费用的分摊为十二个月。
二、采购项目简介及采购预算
项目名称: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外包。
采购预算:400000元。
服务期限:一年 。
三、响应文件组成及评审规则
1. 响应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扫描件;采购需求响应表盖章扫描件(见第五部分)。
2、响应文件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为有效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最低价者成交,有效供应商最低价相同的,服务质量优者成交。
3、项目采用现场电话询价方式进行,提交响应文件时无需提供响应报价。
4、响应文件接收邮箱:gzczb@hpu.edu.cn。
5、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9月8日下午17:00分。
6、电话询价时间:2020年9月9日上午9:30分。届时,请各供应商联系人保持电话畅通。
四、技术要求
序号 | 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 | 预算(元) |
1 | 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外包 | (一)南校区学生生活区、办公区、教学区和滨河花园小区、中华翰苑小区垃圾桶倾倒及保洁作业所产生的垃圾清运、外运的劳务工作。 1.垃圾桶及垃圾专用道路周围必须及时清理干净,所有垃圾桶每天至少清理2次,保洁作业所产生的垃圾每天最少外运1次,垃圾桶每天抹洗一次浮灰,每周清洗一次,保持垃圾桶周及周围地面干净,垃圾桶摆放整齐,垃圾桶摆放区域不可出现“脏、乱、差”等现象; 2.学生生活区每天早上9:30前第一次必须全部清运完毕; 3.办公区及教学区周围必须在每天10:30前第一次必须全部清运完毕; 4.中华翰苑小区和滨河花园小区垃圾必须每天早晚各清理一次; 5.少量建筑垃圾及实验垃圾必须及时清理,不可长时间堆积;垃圾运输过程中不得随路散落垃圾,必须遮盖篷布;垃圾清理不过天,遇到学生返校离校、毕业迎新、接待等重大活动时,乙方有义务加班加点做好垃圾清运、外运工作; 6.在特殊情况下(恶劣天气或不可抗拒的意外情况),不能及时完成劳务工作内容的,时间可酌情延后; 7.在正常情况下,未按时完成劳务工作导致师生投诉的,罚款100元/次,罚款从当月劳务费中扣除,并采取措施最大程度消除影响,甲方加大对垃圾清运的检查力度,按要求扣罚承包劳务费用。 | 1年 | 400000 |
五、响应表
供应商名称:(盖章)项目名称: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外包 联系人:联系电话: | ||||||
序号 | 名称 | 采购需求 | 响应 | 是否满足采购需求 | ||
1 | 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外包 | (一)南校区学生生活区、办公区、教学区和滨河花园小区、中华翰苑小区垃圾桶倾倒及保洁作业所产生的垃圾清运、外运的劳务工作。 1.垃圾桶及垃圾专用道路周围必须及时清理干净,所有垃圾桶每天至少清理2次,保洁作业所产生的垃圾每天最少外运1次;垃圾桶每天抹洗一次浮灰,每周清洗一次,保持垃圾桶周及周围地面干净,垃圾桶摆放整齐,垃圾桶摆放区域不可出现“脏、乱、差”等现象; 2.学生生活区每天早上9:30前第一次必须全部清运完毕; 3.办公区及教学区周围必须在每天10:30前全部清运完毕; 4.中华翰苑小区和滨河花园小区垃圾必须每天早晚各清理一次; 5.少量建筑垃圾及实验垃圾必须及时清理,不可长时间堆积;垃圾运输过程中不得随路散落垃圾,必须遮盖篷布;垃圾清理不过天,遇到学生返校离校、毕业迎新、接待等重大活动时,乙方有义务加班加点做好垃圾清运、外运工作; 6.在特殊情况下(恶劣天气或不可抗拒的意外情况),不能及时完成劳务工作内容的,时间可酌情延后; 7.在正常情况下,未按时完成劳务工作导致师生投诉的,罚款100元/次,罚款从当月劳务费中扣除,并采取措施最大程度消除影响,甲方加大对垃圾清运的检查力度,按要求扣罚承包劳务费用。 | ||||
备注:1、请务必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确保准确,电话询价时以此电话为准,电话接不通的后果自负。 2、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响应为无效响应,不再进行电话报价! | ||||||
六、合同主要条款
河南理工大学南校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外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河南理工大学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甲方河南理工大学南校区校园及家属区垃圾的清运至垃圾中转站的劳务工作承包给乙方的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同意乙方承包南校区学生生活区、办公区、教学区和滨河花园小区、中华翰苑小区垃圾桶倾倒及保洁作业所产生的垃圾清运、外运的劳务工作。
第二条 甲方对劳务工作的具体要求:
1.垃圾桶及垃圾专用道路周围必须及时清理干净,所有垃圾桶每天至少清理2次,保洁作业所产生的垃圾每天最少外运1次,垃圾桶每天抹洗一次浮灰,每周清洗一次,保持垃圾桶及周围地面干净,垃圾桶摆放整齐,垃圾桶摆放区域不可出现“脏、乱、差”等现象;
2.学生生活区每天早上9:30前第一次必须全部清运完毕;
3.办公区及教学区周围必须在每天10:30前全部清运完毕;
4.中华翰苑小区和滨河花园小区垃圾必须每天早晚各清理一次;
5.少量建筑垃圾及实验垃圾必须及时清理,不可长时间堆积;垃圾运输过程中不得随路散落垃圾,必须遮盖篷布;垃圾清理不过天,遇到学生返校离校、毕业迎新、接待等重大活动时,乙方有义务加班加点做好垃圾清运、外运工作;
6.在特殊情况下(恶劣天气或不可抗拒的意外情况),不能及时完成劳务工作内容的,时间可酌情延后;
7.甲方加大对垃圾清运的检查力度,在正常情况下,未按时完成劳务工作导致师生投诉的,罚款100元/次,罚款从当月劳务费中扣除,并采取措施最大程度消除影响。
8.甲方由于学校装修改造产生的大量装修垃圾不在乙方施工范围内,乙方不负责清运。
第三条 甲乙双方关于劳务工作的具体约定:
1.清运垃圾所用的车辆等各类工具,均由乙方自行购买,车辆、工具使用所产生的更换、维修、燃油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在校园内及家属区乙方所用车辆按规定停放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有权对乙方劳务人员提供的服务实施监督和检查;
3.乙方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应当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妥善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执行劳动安全规程。
第四条 劳务承包期限为壹年,自2020年 月 日起至2021年 月 日止;劳务协议期限内若乙方要求解除本协议,应提前三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再定。
第五条 甲方支付方式采取按月支付,根据乙方服务费用每月 ( 万元整),合计12个月,劳务费用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 万元整)(不含税),根据乙方开具的发票金额(含税),每月 日前支付乙方上月劳务费。
第六条 乙方自行招聘和管理所使用的劳务人员,乙方应对其人员管理到位,不可经常换人,影响工作,乙方及其自聘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及人身安全(包括意外伤害、大病等)与甲方无关,劳务人员经甲方考核合格后上岗工作。对于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者不胜任工作的乙方劳务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解聘,由此产生的各类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调换合适劳务人员接替其工作岗位,乙方及其雇员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人身及财产损害,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需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整)。
第八条 乙方工作期满一个月后,甲方将乙方押金元(人民币 元整)无息退还。
第九条 合同期满后,双方可续签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乙方持一份,甲方持五份,财务报账、办公室存档各壹份。
发包人(公章): | 承包人(公章): |
地 址:河南省焦作市世纪路2001号 | 地 址: |
法定代表人:杨小林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签字): | 委托代理人(签字): |
采购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 |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信箱:wyzh@hpu.edu.cn | 电子信箱: |
开户银行:农行焦作理工大学分理处 | 开户银行: |
账 号:163*****040000264 |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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