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惠路(惠山大道~白屈港)景观改造工程欣惠路(锡澄路~惠源路)、华惠路(惠山大道~白屈港)景观改造工程

华惠路(惠山大道~白屈港)景观改造工程欣惠路(锡澄路~惠源路)、华惠路(惠山大道~白屈港)景观改造工程


[0]欣惠路(锡澄路~惠源路)、华惠路(惠山大道~白屈港)景观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WXHS********7项目名称欣惠路(锡澄路~惠源路)、华惠路(惠山大道~白屈港)景观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WXHS********7-X02;标段名称华惠路(惠山大道~白屈港)景观改造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0年9月3日公告结束时间2020年9月9日
工程类型园林绿化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欣惠路(锡澄路~惠源路)、华惠路(惠山大道~白屈港)景观改造工程华惠路(惠山大道~白屈港)景观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欣惠路(锡澄路~惠源路)、华惠路(惠山大道~白屈港)景观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欣惠路(锡澄路~惠源路)、华惠路(惠山大道~白屈港)景观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惠开行审投[2020]1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惠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华惠路(惠山大道~白屈港)景观改造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惠山开发区欣惠路(锡澄路-惠源路)、华惠路(惠山大道-白屈港)
2.1.2 建设规模:华惠路改造西起惠山大道,东至白屈港,全长约960米,本次改造将对非机动车道路面进行局部修整,面层增加彩浆防滑层(深蓝色),对沿线景观绿化、广场、人行道、停车位进行整体提升改造,对桥梁栏杆、消防栓、电箱设施进行整修出新,增加曲线护栏、镀锌护栏、成品花箱花篮、户外座椅设施。
2.1.3 合同估算价:43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0月01日,竣工日期:2020年11月30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对非机动车道、店面前铺装整体优化提升;完善道路功能,统一设置隔离栏;市政设施整治。花坛整改、变电箱美化包装;沿街绿化提升整改。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职称中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园林绿化字样。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32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为三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落款日期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类似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备案证明的金额为准,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V7.0诚信库信息为准。

自2018/09/03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19/09/03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0/06/03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09月03日13:00时至2020年09月09日16:00时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09月17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二合一评标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惠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无锡市惠山区洛南大道8号西泽大厦28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焦峰

联系人:

孟影、蒋鼎

电话:

****-********

电话:

****-********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0年09月03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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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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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特殊公告[0]
招标公告
欣惠路(锡澄路~惠源路)、华惠路(惠山大道~白屈港)景观改造工程华惠路(惠山大道~白屈港)景观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欣惠路(锡澄路~惠源路)、华惠路(惠山大道~白屈港)景观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欣惠路(锡澄路~惠源路)、华惠路(惠山大道~白屈港)景观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惠开行审投[2020]1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惠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华惠路(惠山大道~白屈港)景观改造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惠山开发区欣惠路(锡澄路-惠源路)、华惠路(惠山大道-白屈港)
2.1.2 建设规模:华惠路改造西起惠山大道,东至白屈港,全长约960米,本次改造将对非机动车道路面进行局部修整,面层增加彩浆防滑层(深蓝色),对沿线景观绿化、广场、人行道、停车位进行整体提升改造,对桥梁栏杆、消防栓、电箱设施进行整修出新,增加曲线护栏、镀锌护栏、成品花箱花篮、户外座椅设施。
2.1.3 合同估算价:43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0月01日,竣工日期:2020年11月30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对非机动车道、店面前铺装整体优化提升;完善道路功能,统一设置隔离栏;市政设施整治。花坛整改、变电箱美化包装;沿街绿化提升整改。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职称中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园林绿化字样。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32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为三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落款日期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类似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备案证明的金额为准,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V7.0诚信库信息为准。

自2018/09/03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19/09/03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0/06/03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09月03日13:00时至2020年09月09日16:00时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09月17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二合一评标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惠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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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惠山区洛南大道8号西泽大厦28楼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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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焦峰

联系人:

孟影、蒋鼎

电话:

****-********

电话:

****-********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0年09月0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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