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南段接触网委外维保项目(2021-2023)招标公告
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南段接触网委外维保项目(2021-2023)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拟采购的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南段接触网委外维保项目(2021-2023)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苏轨运招(01)2020-54号
二、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
(1)2号线及延伸线广济南路站(不含)至桑田岛出入段线洞口接触网支持装置、定位装置、架空地线及绝缘、电气连接线等设备的检修、检测工作,其中与2号线运营一分公司接触网维保的接口:以广济南路站上行尾端(2Z049-03定位点)、下行尾端(2Y049-30)为界,此两处定位点分别至桑田岛站出段线(CZ03-23定位点)、入段线(CY03-23定位点)划定为2号线南段维保范围,由乙方负责维修保养;
(2)2号线南段刚柔过渡、分段绝缘器、锚段关节、线岔等设备检修、检测工作;
(3)2号线南段接触网可视化接地系统设备及一、二次电缆检修,其二次电缆检修至高压设备电源空开和通信设备备用通道端口;
(4)2号线南段接触网轨行区标志牌,负责接触网终端标、高压危险标等标志牌的维护维修、安装、日常巡视工作;
(5)2号线南段接触网回流箱、均流箱和连接电缆检修,回流轨上的回流电缆、均流电缆的安装(包含钢轨开孔)及电缆与钢轨的焊接;
(6)2号线南段接触网隔离开关馈线侧铜排、馈线电缆端子、螺栓及一、二次设备、电缆检修检查;
(7)2号线南段接触网架空地线及回所接地电缆(含螺栓、接线端子)检修;
(8)2号线南段接触网小修、中修及临时安排的各项设备排查、检修工作等。
2、服务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招标人有权对上述日期进行调整,投标人须承诺服从招标人对工期的调整,且不得由此提出其它要求。
三、投标人一般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提供本次采购合格服务的企业法人;
2、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财务年度报表审计报告(非验资审计、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报告),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3、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近五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铁路电气化工程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接触网施工或维保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400万元人民币(以合同为准);
5、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或电力类,需在投标企业注册)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机电或电力类专业),并具有类似项目三年以上管理经验(担任项目主管及以上职务,以合同或用户证明为准);
6、项目经理在本项目维保期内无在建工程(含维保项目),或者在本项目维保期前有在建工程(含维保项目),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或维保)任务已全部完成,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维保)项目的投标竞争;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本次招标规定:
1、本项目不接受以非独立法人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
2、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
3)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本批次投标,如同一集团公司通过资审有多个投标人且均无意向退出,则取消该集团公司所有投标人本批次投标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采购预算金额:
人民币柒佰柒拾伍万陆仟柒佰贰拾柒圆整(¥7,756,727.00)
五、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时间及地址:
1、公告时间:自2020年9月3日起至2020年9月10日止;
2、递交预审材料起始时间:2020年9月17日09:00,递交预审材料截止时间:2020年9月17日10:00,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资格预审材料即为报名;
3、资格预审时间:2020年9月17日10:00—16:30;
4、递交预审材料及资审地点:苏州市竹园路880号,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1号楼北楼1270室;
5、投标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把资格预审材料(正本一份,副本肆份)装订成册并封袋递交至指定地点(未按要求数量提交并封装的资格预审材料招标人有权在资格预审中不予认可),提交材料如下:
1)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法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同时须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对于已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加盖投标人公章)
3)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财务年度报表审计报告(非验资审计、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4)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近五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铁路电气化工程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接触网施工或维保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400万元人民币(以合同为准);
6)项目经理证明材料复印件: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或电力类,需在投标企业注册)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机电或电力类专业),并具有类似项目三年以上管理经验(担任项目主管及以上职务,以合同或用户证明为准);
7)项目经理在本项目维保期内无在建工程(含维保项目),或者在本项目维保期前有在建工程(含维保项目),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或维保)任务已全部完成,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维保)项目的投标竞争(格式自拟);
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20年9月17日10:00—16:30,提供相关原件核实。有关批文、文件等证明材料,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在规定的原件核验时间内未提供原件核实的相关材料在资格预审中不予认可。招标人有权要求其对提供的原件材料进行补充佐证。招投标过程中,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6、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六、投标人进入资格审查现场应携带“苏城通”APP绿色码、身份证,参与资格审查活动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资格审查场所,配合现场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等其他事宜。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七、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八、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竹园路880号
联 系 人:梅嘉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215101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
1、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家,招标失败,招标人将重新招标;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多于3家(含3家)的,则全部入围。
十、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z-mtr.com)和(http://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以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z-mtr.com)信息为准,敬请留意。
十一、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部门:****-********-****3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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