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公路水毁恢复工程招标公告
2011年公路水毁恢复工程招标公告
那曲地区2011年公路水毁恢复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C-XZZB-********
那曲地区2011年公路水毁恢复工程项目,已经 那发改基建【2012】538号文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一)项目性质:恢复建设。
(二)建设规模:S303(夏比油路)水毁段修复及安狮线水毁段修复。
(三)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1、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2、二个标段。一标段:夏比油路;二标段:安狮线。
(四)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已落实。
(五)建设地点:夏比油路及安狮线水毁点。
(六)工期:90日历天。
(七)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二、参加投标条件:
(一)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资格。
(二)拟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应具备相应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申请人于 2012 年 7 月23日至 2012 年 7月 27日,每日9:30—12:30时、15:30—18: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往拉萨市雪新村社会福利院内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售后不退。如资料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100元人民币。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3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五、凡有参加投标意向的投标人,请携带公司资质证书、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工程建造师资格(注册在本单位)及主要管理人员(证书在三年以上的须经过继续教育)有效证书、公司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到上述地点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以上证书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公开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 标 人:那曲地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拉萨市雪新村社会福利院内
邮政编码:850000
传 真:****-*******
联系电话:****-*******、132*****423
联 系 人:余先生、龙女士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2 年 7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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