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三批输变电工程施工集中招标公告
2012年第三批输变电工程施工集中招标公告
浙江省电力公司2012年第三批输变电工程施工集中招标公告
根据工程进度计划,浙江省电力公司2012年第三批次输变电工程施工集中招标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合格的工程施工承包单位。招标人以本公告的方式发布招标信息,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法人及招标人:
1.1 项目业主:浙江省电力公司
1.2 项目单位/招标人:杭州市电力局、嘉兴电力局、湖州电力局、宁波电业局、台州电业局、金华电业局、温州电力局、丽水电业局、衢州电力局、舟山电力局。
1.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浙电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见附表。
2.2 招标范围:见附表。
2.3 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11】146号)文要求。
2.4 资金来源:
自筹、银行贷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
1000千伏工程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国家认定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资质,通过ISO9001:2008质量体系认证并取得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一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工程项目经理须有一级建造师资格。
500千伏工程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国家认定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资质,通过ISO9001:2008质量体系认证并取得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一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工程项目经理须有一级建造师资格。
220千伏工程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颁发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通过ISO9001:2008质量体系认证并取得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工程项目经理须有二级及以上相应专业建造师资格。
110千伏工程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颁发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通过ISO9001:2008质量体系认证并取得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工程项目经理须有二级及以上相应专业建造师资格。
标12、标13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取得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工程项目经理须有二级及以上相应专业建造师资格。
3.2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3 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开标日前三个月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开标日前半年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特大工程质量事故;开标日前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开标日前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电网事故、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之一的;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开标日前一年内在招标人其他工程中未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无法实现工程建设的质量目标。开标日前半年内未发生被浙江省电力公司通报且勒令停止施工的。
3.5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问题;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分包工程的行为。
3.6 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等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3.7 熟悉该地区施工的各种政策、法规、自然及社会环境,有丰富的当地协调和解决影响施工各种因素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3.8
110千伏业绩要求:自投标之日前三年内具有承包完成8个110千伏及以上新建输变电工程施工业绩。具备相应政策处理能力和处理抗御台风等突发事件的施工经验。
220千伏业绩要求:自投标之日前三年内具有承包完成8个110千伏及以上新建输变电工程施工业绩。具备相应政策处理能力和处理抗御台风等突发事件的施工经验。
500千伏业绩要求:自投标之日前三年内具有承包完成8个220千伏及以上新建输变电工程施工业绩。具备相应政策处理能力和处理抗御台风等突发事件的施工经验。
1000千伏业绩要求:自投标之日前三年内具有承包完成8个220千伏及以上新建输变电工程施工业绩。具备相应政策处理能力和处理抗御台风等突发事件的施工经验。
4、投标资格初审具体安排:
4.1、投标人应根据本公告,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查工作在招标文件发售前进行。
4.2、资格初审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⑴、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及身份证复印件;
⑵、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身份证复印件;
⑶、企业营业执照有效影印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影印件;
⑷、企业概况及履约能力说明资料(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公司成立与发展情况,体系认证情况,公司组织机构,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社会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情况,明确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⑸、投标人施工的110千伏及以上等级输变电工程施工业绩统计(地点、规模、建设单位、建设工期、投产日期),业绩统计均应出具工程项目法人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注册地网省公司等单位)证明原件。
4.3、请投标人于2012年7月27日 16:00 时前,按要求将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审查后,届时将以“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 的形式通知审查结果,同时发售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登陆《中国采招网》和《新能量电力商务网》查阅本次招标详细信息。
4.4、其它说明: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潜在投标人的有关文件,不予退还;对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招标人有权进行公示,并对提交不符合事实文件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
5、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通过新能量电子商务网(www.freshpower.cn)下载。售价:每个标300元。
关于标书费支付:
(1)投标人以电汇、网银等形式支付“标书费”的,应在汇款用途栏写明“标书费”及招标项目编号及标号。支付完成后,请及时将银行受理回单和所需购买的项目编号及标号清单同时传真至****-********,以便及时进行财务确认,传真后半小时请登录网站核对相应的下载或上传权限是否开通,若未开通请及时联系****-********,联系人:杨闻捷。
(2)投标人以现金形式支付“标书费”时,需根据公告提供的汇款信息去银行支付,且付款人一栏必须填写投标人单位名称(不能以个人名义交款)。在交款完成后应及时将现金交款单原件交予浙电招标公司财务部(凤起路378号401)确认。注意:必须递交现金交款单原件,如递交传真件或复印件无效,将不予开通网上权限。
招标文件费用汇入单位:
浙江浙电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户:浙江浙电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杭州市体育场路分理处
开户帐号:****************703
6、招标工作组织单位:浙江浙电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涛 电话:****-******** 传真:****-********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378号302室。
二○一二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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